社团法人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
【12/11 法庭纪要】 反同公投第11案撤销诉讼
中选会通过由下一代幸福联盟提出的反同三公投,并允许其于11/24交付公投,伴侣盟律
师团第一时间(四月)即展开行政救济程序要求撤销中选会关于公投案的审议结论。历经
诉愿、声请停止执行等程序遭驳回,其中针对反同公投的行政诉讼本诉部分,第10案(民
法婚姻定义案)、第12案(专法案)的诉讼已于12/6开过第一次庭,12/11则是针对第11
案首次开庭。
有关反同公投第11案(禁止国中小实施同志教育)违宪违法之理由,伴侣盟律师团已于历
次提出于法院的书状中详予论证,此次12/11的准备庭主要处理程序问题并进行争点整理
,法官裁示待两造律师进一步交换书状后,将再订庭期续行审理。
***伴盟律师团主张中选会4月17日的审议结论对外已经具备法律效力(领衔人可依照中选
会审定通过的公投主文进行第二阶段连署),属于行政处分,并已追加针对二阶连署后中
选会所为10月9日的公投案成立公告此一行政处分,一并在诉讼上争执其合宪性与合法性
***受命法官吴俊萤于准备庭结束前提出一些问题,指示两造以书状表示意见,包括:公
投已经结束,是否从撤销之诉转为确认原处分违法之诉?自公民投票法内容,有无办法得
出有保护“处分相对人”外之第三人意旨?性别平等教育法在公投前,有关国民教育阶段
的同志教育规定为何?...等等。
伴侣盟律师团将依法官所提程序面及实体面诸问题尽速提出书状,后续案件有新的进展,
也会再跟大家说明。
http://bit.ly/2RZtkX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