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义被自打嘴巴。
我想人权不能公投,是每个人都同意的,
但是当己方也提出人权公投时,就已经失去了言论的立足点。
二、非主流应避免白热化。
“在全面施行沙里亚法(伊斯兰教法)的国家举办支持基督教全民公投,你有病吧?”
同性恋无论在哪个社会,就算是在民风开放、合法同婚已近20年的北欧国家,
社会主流大众对于同性恋的不认同、歧视也依然存在,
没办法,因为同性恋就是小众中的小众,就是社会上的非主流存在。
非主流存在,对于任何团体来说就是异类,
只要在一个团体中是异类,无论是哪种异类族群、何种议题,都不该提出公投,
因为提出公投只是让没有人说破的非主流,变成台面上的异类。
例如 10 人团体中,只有 1 名男性,其他全为女性,
针对女性相关问题提出的公投案,支持率一定稀少。
小众若要争取福利,就该从行政面或法律面下手,
因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无论你是否小众,
因此打行政诉讼,接续释宪才是正确的手段。
而事实上,我们的确也看到释宪带来的正向的结果:同志已可合法结婚。
公投、投票与表决,决定点不在公理,而在多数正义,
小众提出的投票,在一开始就是小虾米战大鲸鱼,
想赢只有等奇蹟出现。
而当主流族群提出减损非主流福利表决时,
非主流最不该做的,就是提出一个对立面的表决,
甚至是砸下大笔人力物力金钱炒热整个议题,将议题白热化。
为何要因挺同公投未过关而伤心欲绝,甚至想自杀?
因为大家陷入了思维的盲区,
在同温层的渲染,在媒体的大肆报导下,
小众同温层容易以为自己不是非主流、自己不是小众,
当你的 Facebook 与 Instagram 上看不到任何一个反同贴文时,
你很容易就跳入了你不是小虾米,你是大鲸鱼的逻辑盲区中。
你的Facebook好友只有数千甚至百人,
整体投票权人却有1900万时,
这种错误思维会把你拉下神坛,
而何时拉下?投票结果出来时。
那么当对立者主流族群已提出表决时,非主流小众该如何应对?
使出浑身解数减少投票率。
投票率愈高,主流族群投票者只会愈多,
对小众群族来说愈艰难,
小众应在同温层泡泡内,低调向自己人宣传投下反对,
并且避免与主流族群有任何接触,甚至是起争议。
此次反同案会通过,平权团体也是最大的推手之一。
三、敌人认知错误。
大众是沉默的,一个团体中只会有一成的意见领袖,九成的不表态者。
同志族群将反同敌人全盘定义为:基督教、护家盟:
只要你是基督教,你就是反同,就是护家盟。
只要你是反同,你就是基督教,就是护家盟。
但这完全是错误认知,
基督徒在台湾仅占 5 至 7 个百分比,其实相较于同性恋者的 5 个百分比来说,
并没有相差太多,基督徒跟同志其实都是小众非主流族群。
反同、恐同的到底是谁?真的都是基督教吗?真的都是盟盟吗?
当你把敌人定义在错误的那个小团体时,这场战争就已经输了。
这个小团体仅占了极小部分,剩下的大团体都不属于他们,
只是白烂的爱出头者,爱公然的讲出他们反同者,多数都是基督徒罢了。
基督徒真的全都反同,全都是盟盟吗?
若你有去教会,我可以直接了当跟你说:年轻基督徒几乎多数支持同婚。
在教会的内部也可见年轻人与年长者对于同婚的争执。
对于敌人的错误定义,就好像两国开战,
小国将军队全都摆在南面防御一个敌国的营,
可是大国的几个旅几个军全都从北面杀来,当然一击就溃。
本来小国跟大国战争,就是小虾米对抗大鲸鱼了,
结果你还把兵力放在完全错误的地方,只有三个字:输输输。
整个社会反同多久了?反同的人九成都不是基督徒。
中华民国同志无法结婚多久了?无法结婚是基督教害的吗?
台湾是基督教国家吗?民法是以基督教立法吗?
若都不是,那么喊出“敌人就在基督教”后,你能得到什么结果?
徒增对立与分裂罢了。
反同挺同是传统社会普世价值与新时代人权思维的战争,
而不是基督教与非基督教的战争,
传统普世价值的主流族群是谁?年长者。
新时代人权理念的主流群是谁?年轻人。
而年长者的价值观要如何改变?
相信每个人都跟长辈相处过,知晓多数长辈有多固执、无法说服。
但另一方面,固执的长辈凝聚力又高,
只要有朋友告知就会完全相信,无论内容为何。晚辈的可以不用听。
所以又回到第二点,不该将议题炒至白热化,以避免更多更多的年长者出头宣传。
经由行政面与法律面已经得到了完善的结果:取得同性合法婚姻权利,
低调的享受成果,而非误以为沉默螺旋是偏向小众,自然惨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