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angShiche (WEI)》之铭言:
: 如同各位一样,我是一位进步价值的支持者,也是拥护民法保障婚姻平权的支持者。然而
: 很遗憾,我们并没有办法在这次的公投之中,说服大部分的民众。说得难听一点,就是输
: 得十分惨烈。少数人争取权益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困难的任务,但是我们真的没有机会得到
: 大多数人的认同吗?我想,只要我们持续努力,持续沟通,还是会有的。
: 婚姻平权,其实只是性别平权运动的一环,从来不是终点。我认为。我们现阶段应该赶快
: 回防行政院、立法院,督促行政院及立法院能制订出权利义务跟婚姻尽量相同的专法(当
: 然最好是同性婚姻法,不然至少也要德国式的同性伴侣法),让这次的交手尽速落幕,也
: 得到了实质保障。
同性伴侣法?伴侣?连“婚姻”都不是?
释字748都已经说了,须“达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护”。是婚姻,不是伴侣。
而同性婚姻专法若无法达成与异性婚姻完全平等,也不算“达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护”。
: 有些朋友可能会问:为何不拖到民法自动生效呢?大家思考一下:这次的公投,支持立专
: 法的民众有700万人,我们必须也应当回应这个数字,并让社会大众认同我们是负责任的
: 族群。这是政治现实的问题。站在政治现实面,如此悬殊的票数,已经使同婚变成票房毒
: 药,如果再不止血,未来很多政党都不会想再碰了。不只同运,这也是许多社运团体会面
: 临的困境。另外,此时此刻的立法院仍是进步派占多数,而一旦国会席次发生变动或者立
: 专法的话语权被萌萌拿走(萌萌现在正在酝酿同性二人结合法,属于家属性质,连配偶都
: 不是),我们可能连平等的专法都没有了。
为什么是“我们”必须也应当回应这个数字?我们同志是行政院、总统府、立法院吗?“
并让社会大众认同我们是负责任的族群”?公投结果是同志应负的责任?公投结果应由同
志族群负责实现、执行?
你在这一段里用“我们”,表示你也是同志族群的一分子。但你在第一段里又说“如同各
位一样,我是一位进步价值的支持者”。同志在甲板发文章不需自称自己“跟大家一样同
是进步价值的支持者”,因为这就是同志自身的事情。会这样讲,应该你本身是异性恋吧
!然后你第二段又一直呼吁大家要督促行政院、立法院快定“专法”,真让人怀疑你的用
意到底是什么。
“同婚变成票房毒药,如果再不止血,未来很多政党都不会想再碰了。”赶快定专法,就
止血了,就不是票房毒药了,很多政党就想碰了?这个逻辑还真不好懂。你还真努力推专
法。
“不只同运,这也是许多社运团体会面临的困境。”这个,更是不知在说什么。
“国会席次发生变动……我们可能连平等的专法都没有了。”这是在胡扯吧?国会席次变
动也是2020之后的事,但同婚明年五月就生效了,什么连连平等的专法都没有了?我知道
你很想大家听你的赶快推专法。
其他段落,我就懒得一一提出来讨论了。看得出你很想要赶快推专法。
释字748已保障同性婚姻,明年5月24一到,同志不是用专法就是用民法结婚,几乎没有第
三种可能。萌萌要赢,顶多就是立专法而已。其他可能性,至少2020年蔡英文政府任期到
满之前,都不可能发生。
: 倘若立完专法之后,萌萌又开始反对专法,甚至再次要求公投想要将专法废止,那正合我
: 们的意!这是多荒谬的一件事啊!自己提的公投,自己想要废止!此时此刻,不讲理的人
: 变成他们,且民众已经慢慢习惯同志族群享有权益,那么歧视就有可能减少,支持我们的
: 人会变多。大家还记得前一阵子反同阵营不断口出奇怪的言论的时候-诸如跟摩天轮结婚
: 、人兽交等等,那是我们声势最大的时候;而自从他们学乖开始用合理论述之后,许多民
: 众就跑去支持专法。这是因为极端会造成一般民众反感。如果他们再度走上极端,那正是
: 我们的机会。
: 另外,只要我们使用专法上面,有任何权利义务受损,最后手段就是申请释宪,如果这种
: 情形真的很多的话,当初支持专法的民众就会慢慢意识到修正民法才是正途,我们也可以
: 再度累积修民法的声量。
: 我明白大家很委屈,包括我自己,都在开票夜感到深深的难受,但是现实就是除了极端反
: 同与挺同,多数人根本对婚姻平权无感,端看谁顺眼就投谁,谁不顺眼就反谁。也因此,
: 我们接下来应该绕开“人权”、“歧视”等等字眼,改以故事分享的方式教育社会大众同
: 志困难的处境,或许会比较容易争取到支持。
: 性别平权运动没有终点,直到大多数人不用表明自己的性向,不用表明自己是否是跨性别
: ,一切就像呼吸喝水般的自然的时候,才算真正告一段落。许多前辈,包括祈家威和台面
: 上的同运团体,都十分努力为性别平权运动尽一份心力,曾经有胜利的微笑,也曾经有失
: 败的低潮。虽然现在看起来公投输了,但有时候蹲得越低,就是为了跳得更高。现在同运
: 团体内部或许有一些矛盾,但此时此刻希望大家能够团结起来,用理性沟通的方式来表达
: 自己的意见,大家一起为真正的性别平权尽一份心力。
: 以上是我的看法,大家有想法欢迎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