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大家好
每年同志大游行之后总会有一些检讨游行之中奇异装扮的声音出现,
或许质疑的人认为这样会破坏社会的观感及认知,
那么我们必须符合社会的眼光及价值观。
选举公投结果出来,多数的民意要我们立专法而不是适用民法,
那么同志朋友们是不是也要符合社会上的“期待”及“观感”,
直接等专法立出来,何必修改民法呢?
若你觉得荒谬,那么游行上的奇装异服也是同样的。
“同志游行是哪些族群组成的?”
“为什么我不能做自己?”
“别再游行穿着裸露,避免影响我结婚的权利。”
同游的组成并不是只有同性恋,
在这其中有异性恋、无性恋、跨性别等等多元性别所组成的。
在此应该区分“同志游行”及“婚姻平权”两者不一样性质的运动,
前者的主张是跳脱传统社会框架,不再服膺多数人的社会观感勇敢做自己,
后者是主张每个相爱的人都应该享有平等的结婚权利。
(在此只讨论前者)
当然,有许多人会批评你会造成社会的观感不佳,
甚至影响到我“结婚”的权利,所以我要你能像正常人穿着一样,
有没有觉得有事曾相似的感觉呢?
我希望你是正常人,你是男生所以应该喜欢女生,
反之,你是女生所以应该喜欢男生。为什么不能像正常人一样?
其实,讲明白了,或许对于同志游行过于裸露有着立论批判的根据,
但这就像是这个社会多数对于少数的压迫,
少数族群的多数批判少数,
在对于游行裸露的认知也是如此。
会进行如此批判,能够根本的探究出自我利益为出发点,
“结婚”可能是在同志族群中多数人的想像,
为了争取维护自身得以结婚的权利,我们应该对满足社会的期待,
做个一般人,若不如此,可能危害到自身将来“结婚”的权利,
也就是大家所批判的“猪队友”。
我之所以区分平权及同游两种不同种类的诉求运动,
因为没有同志游行的出现,平权运动可能会一再的延迟,
正是因为游行的出现,
让社会看到有着其他与我们不同的族群与我们一起生活,
认知及了解同志,而不是让LGBT族群继续躲在暗柜之中哭泣自我贬抑。
台湾社会有着不同的声音,在同志之中就宛如小型社会,
有着检讨不同策略及表现的方式,这是民主价值的展现,
我不会去贬损或者站在制高点批判,能够一起来检讨如何改善或者厘清本质。
每一种声音都是珍贵的,就像是游行之中精心的打扮,
或者每一种行为表现,都会让人引起关注并进而去注意,
这不就是游行出现的目的吗?
游行之中,不存在着任何一种标签,每一为来参与的朋友都与我们是一样的,
任何一项诉求及主张都是民主社会珍视的价值,重点在于,
来参与游行能够融入其中,而不是继续符合社会观感,
做社会想要“你”做的样子。
再者可能还有人会批判“现实与理想有着差距”,
暂时的妥协换来结婚的权利是值得的,
但不知道是否有想过这场游行的目的?存在价值?
或者“游行”是由哪些族群所构成的呢?
多元的族群创造了亚洲最大的同志大游行,这是共享的果实,
不属于任何一个人。
最后,同志游行不属于任何一个人,
而是一个多元的族群所致力推广出来的结果,
这一天大家能够以自身最想做的样子做自己,不是建构在他人价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