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ihadiHaHa (圣战士哈哈)》之铭言:
: 可以ㄚ
: 环保局和中选会都检举一下
: 反正检举是我们的权利
: 行政罚也没有诬告的问题
: 可以私地点给我代劳
: 乱挂布条真是欠检举
乱检举会造成观感不佳
太过头反而落人口舌
各县市都有相关规范跟准则
只要在自家或是私有财产处悬挂
有固定好,不影响他人安全出入
尺寸大小符合规范
内容没有危害或是夸大不实
都属于合法
反同可以挂招牌,布条
挺同也可以挂招牌,布条
即使彼此意见不同,也要尊重且维护对方发言。
不太建议检举合法布条,达到干扰,只会让行政人员以及社会大众观感不佳。
我讨厌反同方人士,不等于我可以去弄对方达到讨厌目的,这样是没办法有良性沟通跟达
到诉求。
以台北市为例
https://bit.ly/2Du8N8M
第二十三条 张贴广告设置于自宅或自行管理场所之一楼以下墙面或骑楼,其长度未超过
二柱间长度,且未妨碍行人通行者;或设于围墙其设置高度在三公尺以下, 长度在六公
尺以下,供该场所使用目的之广告使用者,免经主管机关审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