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喜欢正向文,所以让我温暖一下。/
来台北的第六年,而我又翻开自我探索的笔记,满足的写下了新一页篇章。/
还记得从第一年只是旁边路过,想要见见世面而青涩的自己,那是一个澎湖的小孩子不曾想
见的彩虹世界,至此开始我的人生中心便不断地向自我偏移。第二年开始我一样去了凯道,
拿了好多文宣与贴纸,然后选好了几个点,好好的待到了结束,那时候我虽然自己一个人,
可我在游行的过程中从未感到孤独。/
随后的三年里,我便开始加入游行队伍看看走走,或找找朋友聊聊,或认识新朋友,逛逛有
什么单位支持同志大游行,拿了很多美美的文宣品,把自己身上放满彩虹大小物,看到自己
喜欢的摊位就花点小钱支持一下,感受来自街道上的各种目光,有的无趣,有的充满恶意,
有的人热情挥手,还会想跟你要上几个彩虹小物,每次都累到心满意足,但又可惜没有去哪
晃晃看看,真的,太盛大了!/
今年是我第六次参加游行,因缘际会下成了AQUX泳裤的宣传小物,也对自己身体有了更新的
体会与认识:为何裸露?我只会觉得为什么不行,身体不就是这样嘛!当一切摊在阳光下时
,你大脑中的偏见滤镜(不一定是贬义)只会显得可笑;怎么敢?对啊~身材也没说多好,
干嘛自讨没趣,可你怎不觉得我很勇敢认真的面对它了呢?只有接受了,才有可能产生改变
。/
游行有两个最重要的目的,一是凝聚,让同路人知道原来自己并不孤单,并不只有同性恋,
跨性别、泛性恋、无性恋、BDSM,更多没有人了解的性少数、性癖好,不同的观点、立场、
意识型态;二是宣传,姑且不论宣传什么,光是被看见这件事就已经难到令人挫折了,所以
各种所谓的〝奇装异服〞不就是为了让别人看见吗?在身上披上彩虹其实也是一样的道理,
每个参与的关系人就像宣传品,我们穿上彩虹回家的路上都在吸引别人的目光,如果你穿着
所谓〝一般正常〞的服装走在路上,我还真不信有人会想瞥你一眼,你说人数?我说人从哪
里来阿?/
感谢每一个走上街的人物,我们彼此知道有多少不能参加、不敢出现、没办法游行、没机会
认识的,就已经足够,因为这些人的勇敢,我们现在还可以好好的在社会上隐藏自己,而哪
一天想走出来,别担心,有这么多人会陪着你,谢谢你们(深深一鞠躬/
办活动后当然可以检讨,可如果只是批评谩骂,或对走上街的人品头论足,那我觉得你应该
先好好问自己为什么今天在街头上的不是你,参加游行的人每一位都无比的辛苦与勇敢,再
次感谢,期许能在每一次游行记得那个当初愿意走上街头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