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男同 VS 爱滋的逻辑

楼主: white9cat (九命)   2018-01-04 15:40:57
: 删除《后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条例》第21条蓄意传染的刑责
1.传染菜花会有类似刑责吗?
2.传染SARS会有类似刑责吗?
3.传染其他性病会有类似刑责吗?
我以为删除此刑责,目的不是
免除“传染HIV”的罪责,使其变成正当行为,
而是
免除“传染HIV”比“其他相似疾病”高的刑责。
硬要类比的话,就是......................
台湾目前男性要服义务兵役,女性不用服义务兵役,但可为志愿役,
然后有一群人主张男女都免除义务兵役,全面改为志愿役。
结果有一群根本没有权益损失的女性气到跳出说这样好坏坏,好糟糕,
说这样的主张会害国安出现漏洞,说主张男性免除义务兵役的人一定是共匪。
(黑人问号.jpg)
: 废除与儿童性交无罪的刑法227条
这是部分团体的言论自由,
就如你所言: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我不同意这主张,我认为应先落实性教育,
再来谈未成年者的性自主权,但我没有资格叫他们闭嘴。
难道不叫他们闭嘴就必须为他们背书?
那你是不是也该为大法官释宪的结果背书,只因为你是台湾人?
: 娱乐嗑药合法化
同上~
: 性虐待要公开教育
同.....欸,等等,这是在说什?
一来这议题我没听过,二来这公开教育是指
教人知道什是性虐待?还是教人怎么性虐待?
还是教人怎么安全的BDSM?
这暧昧不清一位不明的字词,是在说什?
作者: foolwind (废人...废样...)   2018-01-04 16:47:00
我懂,传染感冒没刑责,那传染小感冒当然也要没刑责
作者: Pman66124 (拉不拉多屎出来)   2018-01-04 18:03:00
作者: wds824 (wds824)   2018-01-04 21:28:00
这… 爱滋病目前无法治愈,罚的比其他还重 刚好而已吧?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8-01-04 21:35:00
不能治愈或回复的事情很多。
楼主: white9cat (九命)   2018-01-04 23:33:00
不能完全治愈的病不只有爱滋呀?菜花有复发率,B肝还C肝我记得也无药可治。SARS遭感染来不及医治就死亡难道就比较轻微?爱滋目前几乎可被药物控制,已和数十年前染病后很快就和癌症末期差不多的情形,有非常大的不同了,怎么会还觉得害人感染爱滋比害人感染其他无法完全痊愈的性病严重?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8-01-05 00:02:00
white大大您要不要修正你上面的说法 快笑死我了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8-01-05 08:39:00
C肝有药可尝试治疗啦,可是也有人吃了药就死掉了.可能有人觉得可治疗就比较无所谓,其他风险都"不干他的事"然后我觉得尝试比较HIV和其他疾病的伤害,来当废除21条的主张,说服力不高谈论这条的法律执行困难或造成判决错误,才比较有说服力(可是有没有说服力,我觉得也不是重点,立委们不太像是根据说服力来立法或废止法案)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8-01-05 09:00:00
立委其实当初立这条就是凭感觉,未遂也是凭感觉加上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