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懂啦~
依据联合国爱滋病规划署经由100多份以上的法学、社会科学、公卫医学,
以及民间机构的工作研究报告得到一个政策的建议.....却被说是一家之言?
这时候我只能黑人问号啦~
当然联合国爱滋病规划署主要主张就是:
对于感染者污名化以及过度入罪化导致无法告知与实践安全性行为。
其中对于评估蓄意传染这个层次,UNAIDS认为
1. 评估过程中缺少评估意图的程序与工具,即便部分国家有但也不够细致。
2. 政府往往用告知与安全性行为实践与否代替意图之评估,但根本上缺乏方法论的处理。
3. 蓄意传染成立的理由,包含意图评估及责任归属等都无足够的医学公卫证据。
其实,光是联合国爱滋病规划署就认为即便是未告知或未实践安全性行为下造成感染,
至少应该分为几种:
像是意图传染、鲁莽冲动行为或过失行为等等。
所以我完全不能理解只要是感染者传染出去就只能归类为蓄意传染的逻辑是什么。
要不是你个人独断不接受也不愿意讨论这些研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的建议。
要不就是你其实根本就是只有一种幻想叫做“感染者只会蓄意传染”,
但基本上这种理解就是平行世界。
※ 引述《Blopress (UCCU)》之铭言:
: : 推 Blopress: 没有蓄意 又不是被强暴?你搞的我好乱 11/10 13:08
: : 蓄意代表有传染意图,你确定所有人都是这种想法吗?
: : 这应该头脑想一下就知道不可能,既然不可能,坚持蓄意是什么心态呢?
: : 所以我认为你的推论本身就无法被检验,单纯你自己觉得他们都是蓄意。
: : 推 Blopress: 原来 知道有爱滋跟人无套性交 不是蓄意传染 11/10 13:18
: : → Blopress: 长知识了!您不可不知 XX的奇言妙语 11/10 13:19
: : → Blopress: 我其实不讨厌一般甲 甚至乐于帮助无辜的爱滋病人 11/10 13:20
: : → Blopress: 讨厌的是某些不认清事实 找些怪理由硬凹的人 11/10 13:21
: : 我是不知道无套性交是不是蓄意啦。
: : 毕竟无套性交的状况很多,不是每个人都有传染能力或是有意图传染。
: 这真的长知识了!!
: 原来 在自己已经知道自己有爱滋的情况下
: 与他人进行不安全性行为 最后造成他人被感染
: 然后你说这不叫做蓄意
: 我干脆说我拿刀在街上乱挥
: 不小心戳到人 说我是不小心的不是蓄意的好了
: 你要说是 爱滋甲被他人强暴 造成他人中标 我还稍微觉得有点道理
: 但这种比例铁定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