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想要不要回文,毕竟感觉很认真回一篇充满偏见和谬误的文章实在很没必要,
而且成见这个东西,也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不是我这篇文章打脸,你就能被说服
。我这篇的主要目的,不是要给原po,而是要给本版的其他版友看的。
一开始就要先亮出自己学历和职业来壮声势,也是本鲁犹豫要不要回文的原因之一。
虽然我实习结束后没进入行医之路,但好歹当年也是指考全国60几名,实习单位也是
全台最知名的医院,而你文中不断带入医护人员的恐慌,总觉得你活在平行世界。
※ 引述《mcmcmc (废文牧师)》之铭言:
: 先说我是异性恋
: 其实反甲言论的延烧 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 1. 生物学的原因
: 说一句实在话 任何生物生存模式几乎都是以延续族群生存为目的
: 同性恋无法产生后代 当然会引起族群的排斥 这是天性
其实照你的逻辑,患有不孕症的异性恋者,也是该被排斥的?假设你女儿罹患无子宫
症,那是否该剥夺她的婚姻权?即使她遇到一位不在乎她不能生育,全心全意爱她的
男人,但因为她不孕,无法延续族群,对人类繁衍无益,所以不准她结婚?
许多同性恋者也满想要有自己的小孩的,不过代理孕母这又是另一个大议题,这边先
不讲。萌萌会强调孩子要亲生的,但本鲁觉得,与其生在一个不被爱的异性恋家庭,
不如生在一个充满爱的同性恋家庭。与其生在一个不被爱的双亲家庭,不如生在一个
充满爱的单亲家庭(像是布裘虽然离婚,但如果可以,我也希望被他们领养)。重点
是身为父或母的人,是否能对孩子有爱,这件事应该摆在第一位,不是啥血缘,性向
等冰冷的词汇。
从生物学的角度切入,我认同生物的生存模式几乎都以延续族群为目的,或者更精确
一点,都是为了让自己的“基因”传承下去,唯独人类不适用。因为如果性交只是为
了延续自己DNA,那假如你这一生交过的女友,约过的炮友,上过的传播妹加起来十
个(十个还满少的),你应该尽可能让这十个女生受孕,来延续你的基因,这才符合
生物的本能,所以你应该要尽量无套,来确保你每次的射精都达到目的,不过这似乎
又跟你后述的提倡安全性行为相左,所以我不太懂你把生物学套用到人类行为来干嘛?
人类的性交行为,演化至今,早就从以繁衍为主要目的,跳脱成以娱乐为主,繁衍为
辅了,不然你可以说说你至今为止的性交经验,是为了爽多还是生小孩多?真的要繁
衍,早就不需透过性交这“危险性行为”,直接用人工受孕就好。而且你的四大论点
除了第一点在讲同性恋,后面三点都围绕在爱滋病和毒品等其他议题,如果照你的理
想,要避免传染疾病,又要达到生育,应该禁止一切的性行为(毕竟套子还是可能传
染),将性行为视同犯罪,视同恶意传染疾病,所有人要生育,都改采人工受精,这
样最一劳永逸。
甚至,为了人类这个种族着想,所有不好的基因,包括家族遗传的糖尿病,高血压,
大肠癌等,都必须禁止他们生育,这才不会浪费医疗资源(毕竟消耗医疗资源的可不
只爱滋病)。如果你担心这样会使种族多样性降低,放心啦,世界人口几十亿,假设
照这标准筛选下来,只有约一百万人符合能够生育后代的资格,多样性也绰绰有余了
。
: 2. 爱滋病传染原因
: 小弟本身是医师 说一句实在话 爱滋病患对我们来说
: 就是一个很大的压力 因为医疗行为 有时会不小心伤到自己或同事
: 进而导致感染 而同性恋又是台湾爱滋大宗 有在工作的就知道
: 应该没有人喜欢处理麻烦的事情吧
: 对一般民众来讲 爱滋病又更恐怖了 有些人连跟爱滋病患讲话都会怕
: 进而就害大以及讨厌同性恋了
我不知道你照顾过几个爱滋病患,但本鲁当初好歹在爱滋病房实习过,第一线照顾他
们,我们都不恐慌了。比较起来,我还比较怕躁动的病人。基本上医院里面会因爱滋
而造成医护人员恐慌的案例,我是完全没听闻。确实针扎事件在医院层出不穷(有些
网友会说是医护自己不小心,但临床上,这真的不是你小心就能完全避免,就像不是
你不酒驾就不会被车撞)。要造成感染,除了途径正确,更重要的是病毒量够,也就
因此,针扎事件每天在医院发生,但全世界因针扎造成的医护人员感染,个案相当少
。
: 3. 过度争取权益
: 如同我第二点提到的 医护人员觉得处理爱滋病患很麻烦
: 但工作还是要完成 所以大家还是会做好保护措施后就上了
: 但问题是台湾爱滋团体的过度强势 将爱滋病独立出来
: 要求须病患同意才可抽血检验 造成医护人员极大的不便以及心理压力
: 不给抽血 最终就是延误病情与治疗 而且医护人员变成疑神疑鬼
: 要把每个病患都当成爱滋 导致医疗资源的消耗
: 此外 还有争取同性恋捐血 这有点太过了 现行检验还是有空窗期
: 如果因此导致别人感染 不就失去捐血救人的意义了吗
过度争取权益,你这段提的是爱滋团体,还是要重申,爱滋团体不等同于同性恋团体
。确实团性恋者罹患爱滋病的比例较异性恋高(我知道人数上是异性恋多,但假定100
人中有80人是异性恋20人是同性恋,而异性恋中有6人有爱滋,同性恋中有4人有爱滋
,确实人数上是异性恋高,但比例上依旧是同性恋高,这就是目前的统计概况)。
至于你说的爱滋团体过于强势,验爱滋都要经过病患同意,这就要去探讨背后原因,
不就是因为有像你这样带着歧视和偏见的人存在,才会这样要求吗?如果大家能够用
一视同仁的态度,去面对B肝,爱滋,C肝等各种血液传染疾病,那这项规定也没存在
必要了,就是为了避免歧视,才会说需要经过病患同意,所以像你这样带来歧视与偏
见的人,才是促成这项规定的主因。不过我也认同,真的有验过,或不清楚自己状况
,都要据实以报,不管是面对医护爱人,家人,都是,才不会因此延误,但当然更希
望的是歧视和偏见的消除。
部分爱滋患者,在得病后,觉得人生无望,开始无套性生活,也不告知对方,反正他
自己已经得病了。但爱滋病毒也跟其他病毒和物种一样,有各种变异,今天你得的爱
滋病毒,可能是相对没有那么猛烈的病毒,好好治疗还有十几二十年岁月,但不代表
你之后不会感染到更凶猛的爱滋病毒。我在爱滋病房曾看过,一个27岁青年这十年来
几乎不回诊不治疗也没什么问题,但隔壁床一个17岁少年,才发病一个月就出现各种
症状和感染。所以,不是你得了爱滋,就开始有恃无恐,因为你还是有可能得到型态
更凶猛的爱滋病毒。原po一直强调自己公共卫生背景,但我这边讲的这才是身为医者
该带给民众的正确观念吧?
至于浪费健保部分,给你看个统计吧: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2758243
消耗最多国人健保资源的是肾脏疾病,而前五名中,跟爱滋病较可能相关的传染疾病
,是第四名的呼吸道感染。也就是,今天砍了爱滋的健保预算,根本杯水车薪。而且
你一直强调爱滋应该跟其他血液检验一样,不需经过病患同意,那爱滋跟其他疾病一
样使用健保资源,又有什么不对?
台湾的健保是个大坑,这议题太大,不详述。不过我举个过去的例子,之前我曾在烧
烫伤中心照顾一个中年男子,全身约60%灼伤,他是在泰国烧伤的,听说是吸毒吸到
恍神才被灼伤(实在不想强调这个,但他是个异性恋者,有个十岁小孩,所以吸毒真
的不是同性恋专武啊),十几年来没缴健保费,回国后补缴几个月就恢复健保身份(
印象中是三到四个月保费),住院一个多月,开了三次刀,每天换药要两到四个医护
人员换药半小时到一小时,出院时整体花了五十几万元,结果因为健保,他只需缴不
到五千元,不到百分之一的费用。这才是健保真正的问题,核算方式莫名其妙。健保
这个大坑,不是删除单一疾病的预算可解决的,因为它主要问题出在整个制度。既然
你公共卫生这么强,试着帮政府算算看该怎么开源节流吧。
: 4. 和吸毒与开放式关系连结
: 部分同性恋团体强调娱乐性用药以及开放式关系
: 偏偏这两个都有可能导致爱滋传染 让民众将这些概念和同性恋连结
: 解决方法: 同性恋如果要被认同 应该要把自己当成跟一般人一样
: 取消爱滋特别法 检验不须病患同意 提倡安全性行为 拒绝毒品
: 若有不安全性行为 不得捐血 当同志把自己当成跟大家一样时
: 才有可能得到社会认同 才有可能被接纳~
先是把爱滋牵扯到同性恋专武就算了,接下来又把吸毒和开放性性行为与同性恋划上
等号。你要不要找找近十年被抓到贩毒吸毒的人口统计,是异性恋多还是同性恋多?
至少在新闻上,十则跟毒品相关的新闻,是同性恋的顶多一到三则吧?没有做好功课
,就别来这大放厥词吧。
再者,开放性性行为,不安全性行为,异性恋者跟同性恋者是差不多的情况。举凡劈
腿,约炮,偷吃,不然全台湾的酒店是开给谁的?谁去消费的?你这一生中,从来没
跟非女友身份的女生发生关系过吗?或者你确定你的伴侣除了你,都没出轨过?真的
这么强调疾病的传染,建议你这辈子只交一个女友,也只跟她发生性关系,而她也一
样只有过你这个男友,不然,只要你曾经跟不只一个人发生过关系,或你的伴侣不只
跟你发生过关系,都是有风险的,而且风险是远高于你上面担心的针扎。
认真就输了,但我还是认真了,抱歉没回得很好,很多地方也无法完整陈述我的想法
。既然你说自己是医生,身为一个医者,本该是对所有疾病所有病人都一视同仁的去
医治,我知道这很难做到,但你至少要努力朝这理想迈进。医生不是法官不是检察官
,每个职业都有他的职责,你不能跨过医生的身份,对病人未审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