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一下各位朋友,
今天释宪的结果令人雀跃,
接下来就是等待立法院方面的作为了。
然而现在就面临专法和民法修法的考验,
在下身边不乏一些认为设立专法就是歧视的朋友,
我个人的立场是觉得能修民法当然好,然而若设立专法可能更好的态度,在此跟大家讨论和分享。
首先是我以为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所以就认知上,就不像是黑人饮水机那般充斥着对立和隔离的态度。
再者,同性间在婚姻将会遇到的问题,恐怕会和异性婚姻稍有出入和其差异,专法为此做出专一性的法律规范,也许能省下未来各位在遇到民法未定的问题上,无法可循的麻烦、窘境。
或许我的想法有误,想借此问问各位的想法。
我很诚心想了解大家的想法,若真要鞭就请麻烦下手轻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