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老师性侵男学生 辩:没考虑到未满16岁
桃园一名32岁何姓生物代课老师,2014年4月因男学生(案发时15岁)准备参加国中会考
,透过脸书向他请教,因此多次相约在何家讨论功课。2014年6月8日晚上8 时许,男学生
到何家向他请益升上高中后如何准备功课后,竟邀男学生共浴,还对男学生口交。事后男
学生家长获悉后提告,他竟称:“我那时候直觉他未满18岁,没有考虑到他未满16岁!”
事后,何男坦承犯行,并与被害人及家长达成和解,法官考量他没有前科、且罹患思觉失
调症等情,依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男子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5月,缓刑4年,缓刑期间
付保护管束。(突发中心张沛森/桃园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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