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脸书] 尤美女:关于今日的司法院释宪案

楼主: ulycess (ulycess)   2017-03-25 09:53:12
:而且读过论语孟子的人都知道 古中国的传统是一夫多妻
读了论语孟子才会知道古中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齐人有一妻一妾者)
只有极度罕见例子才可能有二妻
妻妾法律地位差异之大,要请历史学者来说明了
其实现在社会也是一样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只是这个妾现在名称叫作小三或外遇
你有能力,像王永庆一样有大房二房三房四房,法律都无法制裁你
甚至现代法律虽然没有妾,事实上法律对妾的保护大幅提升
例如妾生子有继承权,妾有遗产请求权
法务部长的意见也很简单,他的意见基本也代表民进党内保守派意见
一口气改成同性婚姻太快了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7-03-25 09:57:00
小三例子与王永庆例子是两回事古代比较多像王永庆的例子 现代比较少现代的小三与古代的妾是不同的妻妾是公开的与同拥一夫 但现代小三与妻子很少这样因为现代的观念没有妾的概念 也不支持至于一夫多妻的多妻当然不是法律上的意思 只是形容词
作者: ezdoesit (你的声音)   2017-03-25 10:07:00
多妻也好 多妾也好 总之不是一男一女 而是一男多女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7-03-25 10:08:00
另外 继承权遗产权 那是现代人权的产物
作者: ezdoesit (你的声音)   2017-03-25 10:09:00
可见一男一女并非所谓的千年传统价值 一男多女才是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7-03-25 10:09:00
就像废除通奸罪 是基于人权 而不是因赞成一妻多夫一夫多妻
作者: ezdoesit (你的声音)   2017-03-25 10:10:00
刑法第239条:有配偶而与人通奸,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都犯刑法了,为何说法律都无法制裁你?既然那么喜欢千年传统价值,那刑法239条是否该废除?刑法239条很明显与传统价值的一男多女关系相牴触
作者: theash (阿盖)   2017-03-25 10:27:00
我很好奇。觉得一口气改太快的朋友们。认为怎么改才算阶段性,以及大约需要历程多久??我是觉得一口气改根本没有太快。基本上不会影响他人阿
作者: TiggerLin (离线)   2017-03-25 10:36:00
当年民法修改:任何人可以选择从母姓 这件事都没事了我不信同婚过了会让社会天崩地裂
作者: xyu330 (4N)   2017-03-25 10:41:00
王永庆的例子不对吧,早年是法律设计默许一夫多妻,现在早婚姻修法根本不可能了
作者: lmcptt (A-JAY)   2017-03-25 10:53:00
原来,民进党的保守派是巩固中国数千年的文化?
作者: MarkWhite (马克白)   2017-03-25 11:19:00
阶段性可能是指 一男多男再改到单一配偶吧 比同异性婚姻这样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7-03-25 12:01:00
同志是既存传统的历史事实 https://goo.gl/3bsnRN
作者: Sayd20   2017-03-25 13:00:00
改太快他们反同绿票就没了 当然慢慢来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7-03-25 13:54:00
只是广义或狭义而已 广义上 一夫一妻多妾 仍属一夫多妻制不信查查各种百科或google的一夫多妻条目或广义或翻译问题 其实只要一男多女 就是一夫多妻制
作者: unzap (小洋)   2017-03-25 16:47:00
王永庆?时空背景是不是错乱啊?
作者: ntpc (ntpc)   2017-03-25 22:11:00
法律上小三跟二房不就是一样的吗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7-03-25 23:27:00
不是 小三完全没有法律上的地位 妾仍算是配偶 就现代民法论 1985年前重婚仅是得撤销 在撤销前重婚仍属有效故在这之前二房仍属合法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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