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莫快十年前的今日
是我第一次踏入教会
因为相同的信仰
因为信靠神而聚在一块
在教会中大家透过圣经透过彼此来认识神
当时我感受到的是教会满满的爱
然而有好一阵子
我从不跟人提及我是基督徒
一来是后来我离开教会满长一段时间
二来是因为我看到过去认识的教友的言论,我开始检讨我相信的到底是什么
侵害别人的权益
并不会使自己成为更好的人
至少我的神是这样告诉我
That's why I still agree that l'm a Christian.
Even though the Christian l face seldom think so.
一直到今年年初
因缘际会之下我又回到了教会
教会曾经给我无比的温暖与爱
圣经告诉我神爱世人
不论你是罪人,税吏,妓女,异邦人
神永远与你站在一块
用祂的爱来包容与接纳
神希望我们爱那些仇恨我们的人
祂希望我们能乐于给予而不求回报
当然每个人都有权捍卫自己深信的价值
但我很遗憾大多我认识的基督徒
选择用错误的话语甚至是谣言来捍卫他们深信的价值
甚至是透过侵害他人来达成捍卫的目的
我期待有一天能够在教会重新看到爱
那份爱能够不因任何差异而有所差别
就如同耶稣拥抱所有的人无差别的去给予爱
同时身为台湾人
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享有最基本的人权
走入婚姻当然该是每个人的选项
当然不是指猫狗更不是指摩天轮
当然你也可以说干你屁事
但对多少人而言
权益没办法被法律所保障
却是一辈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