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争取权益要经由多数人同意??

楼主: primitivism (飘)   2016-12-06 00:39:03
一位反同的人说
同志争取权益
要争取多数异性恋者的同意才行
因为法律是由异性恋所制定的
所以异性恋不同意
同志也没辙
这是真的吗??
这当中逻辑正确吗??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师)   2016-12-06 00:40:00
那黑人妇女现今会是如何我都不敢想像......
作者: shenchiyon (永永)   2016-12-06 00:41:00
请他快投胎
作者: nomemory (找不到!找不到)   2016-12-06 00:44:00
杀人罪也是异性恋所制定,所以同志现在杀人无罪囉
作者: asdfg567 (生存是规则,不是选择。)   2016-12-06 00:45:00
不正确阿 那大家来公投要不要取消原民补助可以吗
作者: yyc1217 (somo)   2016-12-06 00:49:00
那同性恋纳的税和缴的健保费可以不要用在异性恋上吗
作者: intor (intor)   2016-12-06 00:53:00
信教的请来争取我没信教的人同意才准信因为多数人没信教我话先说在前头,我不同意。
作者: casman (卡)   2016-12-06 01:29:00
当然是谬论, 这样弱势永远是弱势
作者: boo19900520 (大布)   2016-12-06 01:35:00
就因为法律是由多数民意(立法机关)所制定 所以三权分立的体制下 会有司法权来制衡立法权 如果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违宪或侵害人权 可以宣告法律无效当然最后防弊的手段啦 一旦多数人用立法的方式压迫少数人 当然就是多数暴力 而应该被非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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