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平权] 专法内容分享

楼主: pengpengya (碰碰鴨)   2016-11-30 22:39:47
你好
原文懒得看XD(呜呜八卦版超贴被水桶了)
不过我想意思应该是差不多的
专法=歧视
这个逻辑我其实从专法派提出的时候就质疑了
我自己的想法是
"立专法"这个程序本身没有歧视的问题
但是专法的"内容"如果涉及其歧视的话
我就有意见了
这也民主素养的体现
我不赞成你 但是我捍卫你发言的权利
发言这个动作本身就没有歧视
但是这句话有没有歧视则是要看内容而定
我的立场是:我不反对立专法 但是我反对任何歧视性的概念进入专法中
甚至专法也不用多
只要两条
1.同志可以结婚
2.同性婚姻及相关民法上的权力皆比照民法
这个专法只要这两条 就够了
尤美女女士的版本直接拉出来另立一个专法也是可以
如果觉得专法位阶小于民法就说是歧视
我真的觉得太敏感了
另一方面
我想说的是...
打仗并不是说谁比较爱国
谁的理念比较理想
就能打赢
战略上
也应该是异中求同
才能达成战略上的目标
联合次要敌人打击主要敌人
这样讲好像很没有节操XD
但是事实是如此
这次的议题
并不是在传教
不是让他们喜欢我们
而是让他们认同我们 接受我们
法律没有要求我们喜欢穆斯林
因为这已经是思想控制的状况了
但是法律要求我们对穆斯林不应该有差别待遇
总之
希望大家不要看到黑影就开砲
整合理念 异中求同
胜算就比较大
而不是分化彼此
性解放议题是如此
同性婚姻议题亦是如此
不要把所有异己当作敌人
另一方面
每个人立场不同
希望不要把自己的立场放在他人身上
PS.本甲甲是理工肥宅
不是法律系的专业
有错请指正~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1-30 22:59:00
我嘘你只是我不赞同你文章的内容不是我歧视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11-30 22:59:00
基本上我也觉得如此。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1-30 23:00:00
1.专法必须高于一般法 这是法律基本的位阶概念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11-30 23:00:00
不过专法最好还是进入民法,是否修掉男女其实可讨论。
作者: zenx (发呆)   2016-11-30 23:00:00
你并不了解需要使用专法订定的法律的原因 还有专法订定后社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11-30 23:01:00
现在遇到最大的阻力,就是动到那个男女,很多人会起乩。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1-30 23:01:00
3.如果专法没有给与除了等同一般法之外还有额外的权益
作者: zenx (发呆)   2016-11-30 23:01:00
会对于专法和民法有所区别所做的诠释
作者: zenx (发呆)   2016-11-30 23:03:00
会认为反方是因为男女用词的原因反对这个想法太天真了 这只是反对的一种理由 你在这个时候退一步 他们只会得寸进尺 所以为什么要极力阻止用专法来解决 是因为问题从来不是在民法或是专法的设立 而是反对方从来就没有要认可你在法律上被承认平等 而这样的专法就会达成他们的目的 让社会在解读时否定你身为国民的"平等"性以及权利反方的核心概念其实很清楚 就是我们并不认为同志和我们是同一种人 因此不适用法律上"平等"的概念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11-30 23:08:00
我知道反方其实连结婚都不想给,现在我们要做的,也并非说服他们,而是争取大多数人的支持。一般对此议题没感觉得人,看到把男女改掉,其实会觉得怪会觉得似乎男女改成双方,是否太仓促,总会感到不安。
作者: zenx (发呆)   2016-11-30 23:10:00
那需要做的是辟谣 而不是随着反方起舞 这有点掉入反方的陷阱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11-30 23:10:00
所以不妨思考,在民法内看有没有什么改法,能不去动男女也有同样效果的改法。
作者: zenx (发呆)   2016-11-30 23:11:00
男女改成双方 是含括的概念 不是取代的概念 这一点需要厘清
作者: wcl4 (wcl4)   2016-11-30 23:11:00
Clione大,其实美女的最新版本已经没动到男女了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11-30 23:12:00
原来如此@@
作者: zenx (发呆)   2016-11-30 23:12:00
尤委员有提过 那就在972条新增同性婚姻适用其余全部条例 反方依然不接受阿这是在第一场公听会结束时就已经提出的 反方无视而已坚持民法本来就不是没理由的 是要达成在法上的平等本该如此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11-30 23:15:00
那要多多宣传了,网络上很多人还停留在前版本..唉呀
作者: cs96cs0415 (朱哥)   2016-11-30 23:15:00
如果是一样的东西,那干嘛不改民法=.=
作者: wcl4 (wcl4)   2016-11-30 23:17:00
但“婚约之约定”还是有把男女改成双方啦@[email protected]建议去看“同学阵”粉丝专业,这是我认为最完整的
作者: zenx (发呆)   2016-11-30 23:19:00
所以才说争取专法支持者这种想法太天真了 你确定现在喊支持专法的人 当我们愿意改用专法的时候 他们会给我们需要的专法吗 况且说过了 你没考虑过专法设立后对社会文化的影响
作者: wcl4 (wcl4)   2016-11-30 23:20:00
不过碰碰鸭应该也是支持修民法的啦~只是这时真的没有必要妥协,而且是根本不能妥协~~再来,设专法结果耗更多社会成本,我认为这不足以让我们支持
作者: zenx (发呆)   2016-11-30 23:23:00
......我该怎么解释才能让你了解这不是战略 因为这是完全不一样的东西 建议去了解专法的设立成因 还有法典对社会文化的影响 因为现在要做的专法在法律上就是实质的"不平等"我曾经很后悔没念二三类组 但我发现有时候理工人真的蛮难理解社会文化脉络这种东西....OK 你可能会觉得专法"可能"可以拿到一样的实质权利 但是在社会的认同上 造成的影响是很大的 这只是在证明同志的异质性为什么法案要叫婚姻"平"权 而不是同婚权 就是因为法典的修改是为了拿到"平等"的权利 而不是你有的饼我也要一块 同志一样有纳税尽义务 而不能享有相同的权利 你觉得这不是次等国民是是什么 公民课本应该有教吧 国民要纳税尽义务 也享有权利
作者: bike0616   2016-11-30 23:48:00
专法跟黑人专用厕所,黑人学校是一样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1-30 23:48:00
凤梨虾球例子很烂
作者: zenx (发呆)   2016-11-30 23:48:00
你的例子跟我讲的意思完全是两码子事.......完全不一样
作者: zenx (发呆)   2016-11-30 23:49:00
我不想回复你了 我只希望你不是反串 因为真的超级像反串
作者: bike0616   2016-11-30 23:49:00
若为了有厕所上有学校唸而退让,同志永远都是比异性恋低等的族群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1-30 23:50:00
没关系 坏人我当 要互相示好互相信任也要有"互相"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1-30 23:51:00
为什么要吃人家的虾球被拒绝叫歧视啊
作者: bike0616   2016-11-30 23:52:00
再来,专法我跟你保证,权利义务绝对比民法少很多很多,别太天真了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1-30 23:53:00
“你好,你的老公是我的菜,我可以跟你共事一夫吗?什么你拒绝我?叫我自己找别人去!歧视啊!!!!”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6-12-01 00:15:00
隔离且平等,就是歧视,去找文章自己看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01 00:18:00
虾球是别人桌上的,要吃本来就该自己点,但是店家说你是XX不许点,这才是歧视你要求老板让你点,结果他叫你去别家,因为他不做XX的生意,那还是基于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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