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原文懒得看XD(呜呜八卦版超贴被水桶了)
不过我想意思应该是差不多的
专法=歧视
这个逻辑我其实从专法派提出的时候就质疑了
我自己的想法是
"立专法"这个程序本身没有歧视的问题
但是专法的"内容"如果涉及其歧视的话
我就有意见了
这也民主素养的体现
我不赞成你 但是我捍卫你发言的权利
发言这个动作本身就没有歧视
但是这句话有没有歧视则是要看内容而定
我的立场是:我不反对立专法 但是我反对任何歧视性的概念进入专法中
甚至专法也不用多
只要两条
1.同志可以结婚
2.同性婚姻及相关民法上的权力皆比照民法
这个专法只要这两条 就够了
尤美女女士的版本直接拉出来另立一个专法也是可以
如果觉得专法位阶小于民法就说是歧视
我真的觉得太敏感了
另一方面
我想说的是...
打仗并不是说谁比较爱国
谁的理念比较理想
就能打赢
战略上
也应该是异中求同
才能达成战略上的目标
联合次要敌人打击主要敌人
这样讲好像很没有节操XD
但是事实是如此
这次的议题
并不是在传教
不是让他们喜欢我们
而是让他们认同我们 接受我们
法律没有要求我们喜欢穆斯林
因为这已经是思想控制的状况了
但是法律要求我们对穆斯林不应该有差别待遇
总之
希望大家不要看到黑影就开砲
整合理念 异中求同
胜算就比较大
而不是分化彼此
性解放议题是如此
同性婚姻议题亦是如此
不要把所有异己当作敌人
另一方面
每个人立场不同
希望不要把自己的立场放在他人身上
PS.本甲甲是理工肥宅
不是法律系的专业
有错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