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4.4%同志霸凌多数人?政大教授叹“假平等

楼主: gaykids (呆样大男孩)   2016-11-30 18:35:17
※ 引述《MunezSu (Munez)》之铭言:
: 最近看了些资料,也看了八卦板的回应
: 还有一些法律专家解释,发现专法真的比修民法容易,成本低且接受度也较高
: 比较这篇新闻...说少数凌霸多数
: 以上......说实在到底在恭三小
: 的确,修专法比较有可行性
: 但是说真的...当初为啥有民法
: 因为民法所保障是"人"该有的权利
: 同姓恋是人,跟本不用证明
: "人"享受民法保障再基本不过
: 婚姻=两个人相爱组成家庭共同分担责任
: 今天修民法,不是花钱帮少部分人争权利
: "而是花钱修正法律上过时的错误"
: 这错误让少部分同胞受尽身心折磨
: 不该花钱修吗?
对 到底在恭三小
版上也有很多人在支持专法就好
的确有很多不想结婚的人的权益也应该要注重

有个逻辑麻烦想一下
是 设专法到修民法 简单
还是 修民法后设专法 简单
现在反对势力摆明就是在拉设拖延战术
说先设专法的人有没有想过条文的"征意"问题 (对 就是这两个字 没打错
设专法就不会被要求开公听会吗?
设专法就能够保障伴侣之间的权益吗?
台湾的法规很多都是妥协下的产物
立委与金主与选票之下的妥协产物
谁知道设完专法后 伴侣如果需要为对方下决定时
这个专法会不会是在法律上是次一等家属
谁知道设完专法后 要为伴侣留下任何事物时
这个专法会不会完全没有优先权?
这种征意很大法条审议之中
必然会有反同势力在运作
专法必定优于基准法? 这种话就法学界自己讲讲就好
实际上最后出炉肯定会因为政治因素而被改的面目全非
EX:责任制怎么来的? 诺贝尔奖应该颁给台湾吗?
今天妥协专法
永远都只能被当作隔离人看待!!
如果不先修改民法 坚决反对先设立专法!!!
作者: pukate (A ZA)   2016-11-30 19:56:00
绝对不能妥协设专法!!
作者: yukienish (果果)   2016-11-30 22:57:00
有些人就搞不清严重性!
作者: b8488   2016-12-01 00:05:00
真的是拖延战术!说专法也没提过半个条文出来啊!根本是挡不住了才这样说! 而且这些问题早就解释过很多次了! 很难懂吗?!
作者: sibom (sibom)   2016-12-01 09:12:00
推 有些不知道是反串 还是真的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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