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从法律经济面分析修法

楼主: gccbs05048 (okina_min)   2016-11-29 23:54:35
借用男友的帐号 想问问版上各行各业的水手们一些问题
因为小弟我在西(ㄉㄨㄥ)有(ㄨˊ)大学修了法律经济学
老师希望我们从现在的修法议题以经济学的方向切入
首先老师谈到了,其实目前社会大众,对于同性恋者能否结婚这件事情上并没有很大的争议,这边我指的是价值选择的面向,当然还是有部分人根本认为同性恋不应该存在,但是整体来说,社会目前还算是有共识的(不要跟我说今天中时的破烂标题,我是不信啦!)
再来就是,如何达到这个价值,这是就有两种方式,可能立专法或是直接修改民法972这样,我选择了直接修改民法,于是重点来了:
老师请我们比较修改前后,产生的成本以及利益,究竟孰轻孰重?
有以下几个面向可以考虑
A子女:
这部分我是分成要小孩以及不要小孩,不要生小孩所需要的成本当然是异性恋比较高,毕竟还要买保险套啊,还是避孕什么的,同性恋者,再怎么做应该是生不出来啦…
若是想要小孩,版上之前看到男同志花了600万才确定有一个小孩,很明显的高出异性恋者许多
但是修法后同志可以收养小孩又能减轻一下社会上福利的负担
以下还有如社交活动、教育、亲属、社会交往等等的面向
希望版上有丰富社会经验的水手们,可以给我一些其他的想法,从不同角度的切入:)
作者: imlouis (Always here)   2016-11-30 00:28:00
你可以先从Richard A. Posner的书开始着手阅读
作者: skyhal (halKRO)   2016-11-30 11:26:00
通过后 很多同性恋会结婚 可以促进相关产业(婚礼会场、婚礼摄影、礼服、喜帖印刷业、婚礼表演、婚宴等)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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