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aytsis (魁奇斯)
2016-11-26 22:48:34因为是同一件事两则新闻 所以我两篇一起贴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126/998420/
绿委段宜康今晚在脸书发文,呼吁国民党立委许毓仁和时代力量党放弃自己婚姻平权的提
案,避免反对者移花接木、指鹿为马的机会。但贴文一出,底下纷纷有网友质疑,民进党
团总召已经定调另立专法、乱放话;段宜康也一一回复每一个网友留言,强调“柯建铭的
个人意见,不能代表民进党;民进党党团也从来没有他所说的结论!”
但针对段宜康的说法,蓝委许毓仁在脸书表示,他知道反对者很在意“父母”等称谓被拿
掉,而法律称谓改中性用词并不会影响生活,因为大家不是法律规定才称爸妈为父母,若
真这么在意称谓被拿掉,修法技术上可改为“双亲或父母”“夫妻或配偶”或“二等亲或
养父母”的做法。许强调,他从头到尾立场都没变,直接修改《民法》,同志是少数,更
应被入基本法保障,而非被归类到另一个族群。
时代力量党主席黄国昌则回呛,段宜康的说法是在移转问题焦点的烟雾弹吗?简直莫名其
妙!黄国昌表示,早就签署了尤的版本,表示支持,至于哪个版本好,本来就可以讨论,
两个版本都是修民法,实践婚姻平权的理念,没有歧视对待。黄国昌更酸,如果段想要检
讨的话,请先回去检讨自家党团总召附和国民党总召与护家盟,说要另立专法的主张吧,
这才是现在真正需要被处理的问题!(黄信维/台北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126/998500/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回应民进党立委段宜康,说时代力量早就签了绿委尤美女的同婚提案
,对此,段宜康指出,大家的立场应该都是要尽力化解修法的阻力,所以才建议大家集中
支持尤美女版本,且民进党团绝对没有什“倾向立专法”。
段宜康在《脸书》发文指出,时代力量版本和尤美女版本,只是立法策略和技术不同,没
有对错、优劣。但因为反对方往往拿时力版和许版,在配套修法比较复杂为理由,见面就
否定所有的版本。为了减少反对者的借口,避免焦点转移,所以才建议大家集中支持尤美
女版本。
段宜康表示,黄委员可以不接受他的建议;但这样就口出恶言,实在大可不必。而民进党
团内部,对修法的方向的确不只一种意见。但民进党团绝对没有什“倾向立专法”;更没
有这样的决定。(即时新闻中心/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