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救] 和父母争论婚姻平权辩输

楼主: cs96cs0415 (朱哥)   2016-11-26 14:14:46
※ 引述《reedlived (过翼)》之铭言:
: 现在心情很乱,差点掉眼泪,语句不顺见谅
: 背景:
: 我尚未出柜,父母退休后平时有在关注社会议题(劳工7天假、同婚、复航...),基本上

: 带有传统观念、却又高学历的家长,也没有八卦版那些低级的仇甲的言论(同志=AIDS之

: ),我们仅就婚姻平权本身讨论。另外,我爸具有法律专业,精通劳工法。
: 他们的立场: 同婚另立专法
: 我的立场: 同婚应修民法
: 争执过程就不赘述,以下提出几个我无法招架的点
: 我提出以前黑人和白人“平等却隔离”是假的平等,我爸认为美国做得到黑人白人真平

: 是因为黑人占很大比例,但台湾同志比例太少,同婚修民法不符比例原则。
: 1.具父母相信的数据是千分之几,为了这些人动用社会成本修法不合理(若修民法,后

: 许多法跟着要修)。首先想请问,到底有没有可靠的“台湾同性恋比例”统计数据?
据我了解比例原则是审查是否违宪的,也就是说这项法律不能为了达成很小的目的使人民
受过大的损失。第一结婚权目的是人权平等,第二没有人民会受到法律上实质的损失。不
过,若原po的父亲认为同婚修民法不符合比利原则,那前提就要是修法后人民权益会受损
,但是没有受损何来不符合比例,除非原po的父亲认为结婚权属于"达成很小的目的",不
过既然会觉得不能动民法,想必结婚权对他来说应该是意义重大,既然是权利的议题我想
不管人数多少都不是重点吧。
另外关于专法,专法是为了特别给予某些族群额外的权益才需要,若订立专法是为了获取
与民法一样的权益,那才耗费社会成本,比民法更少的权益就别提了,记住我们要的是"
婚姻平权",这是前提。
: 2.我爸以他的专业说,光劳工相关法里,婚假、产假、以及有描述到男女的法,随着民

: 修正后都要动到,政府为何不花成本在拼经济? 这我真的被问到哑口无言...
"不花成本在拼经济?"这个听到真的是只能傻眼,立法委员有很大一部分的工作就是要立
法修法,而法律包含了一拖车的生活层面,国家本身也不是只有经济的问题要考虑。立法
院内的8个委员会也各司其职,要不然这么多立法委员要干嘛。再来,原po的父亲也知道
会动到很多法律,所以另立专法不是代表要顾及很多法律吗?那不是更要耗费社会成本?
跟本是自打嘴巴的理由。除非不要立法,但是记住我们的前提是已经赞同要修改囉~如果
反同婚的话是另外一件事。
: 3.双亲的称谓,我妈在意的是护家盟那套一定要小孩叫爸妈,就翻个白眼不理她。但我

: 讲到,很多权利义务,包含继承事宜,也都会受影响(这我想像得到,应继分、特留分

: 些都包含祖父母、父母的名词在里面
我其实不太懂这个作为反对的理由在哪,对,这些名词会受影响被改变了,所以呢?这些
名词只会出现在根据民法亲属编所规范的契约上,除非是法律工作者才会有这种阅读的需
求不是吗?且另立专法代表另立不同契约,那样才累人吧。
: 以上问题,希望板友不吝解答。或者能提供有力的文章给我爸妈看,他们不是完全不能

: 通,而我因为对这领域没有深入研究,竟然辩输...
: 老实说,今天我到后来已辩到脸红脖子粗,而我爸很冷静(他没有嘲讽口气)地用他的法

: 专业还有他相信地价值观将我杀得节节败退(然后我妈不时用护家盟说词在旁补刀 =
=)
: ,虽然知道他们没有恶意,但最后我真的被逼到差点跟他们出柜...
: 我只是想在真正平权地环境结婚,错了吗T^T
: (虽然现在没对象,但还是要先争取权益呀
: P.S: 我唸书时公民课便已经有尊重性别差异的教材,但想请问担任教职的板友,是否

: 在中小学真的会"取缔"不认同同志的教师呢? 还有,假设同婚通过,学校老师对

: 朋友提到"父母",真的会被处罚吗? (我相信许多人只是不习惯,而非刻意否认同
: 志家长的存在,可以劝说,处罚的话有点近似猎巫,而这也是许多异性恋近来出

: 反对声音的原因之一吧?)
以上是本鲁的一点浅见,只是依据高中的公民程度回答(虽然我高中公民最烂QQ),希望能
帮到你,若有误,也欢迎大家帮忙修正,让我的公民脑袋好一点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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