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经典图大家都有印象吧
https://goo.gl/nXvYxn
看到有针对上面这张经典说明图的讨论中(里面有一两篇律师的解释)
https://goo.gl/W4HcEu
这名网友因为对于通奸那栏得出了以下结论
(在 “拒沉默!要真相!揭露民法972真面目” 的访客留言)
“在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前,婚姻中的任何一方跟与他同性的人外遇发生性行为是不能告通
奸罪的。 所以表格应该是 可否外遇: 左 - 可跟同性外遇(不算通奸罪) 右 - 否(通奸
罪) 希望同性婚姻快点合法化,才能更能保障我们的婚姻,也让通奸认定变严格喔~ 加
油!”
不知道这些讨论与结论 是否真的正确 有请对法律专业的板友解惑
毕竟 如果表格中的 都不能通奸
变成 原本不会被定罪的同性外遇 在同性婚姻合法后是会被约束
应该是满符合盟盟的价值吧?
(虽然还是会有些人始终相信会有多P乱伦blablabla
可能主要还是拿来用在中立方吧…=〝〞=)
如果立论正确的话 不知道是否能当作立法通过 也是在维护爱与家庭的价值呢XDD?
也或许可以当作一个打破迷思的其中一点说法?(当然要搭配其他点完整使用)
p.s. 盟盟最爱攻击的 同性婚姻一过 通奸也要除罪化了 大家也知道是瞎扯
这边只讨论同性婚姻 除罪化支持与否又是另一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