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的同性婚姻议题我见识到了反同婚人士各种不可思议的言论,我不禁反思,
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他们对同性恋如此的歧视。
我虽然没有宗教信仰,但我不否定宗教对于人心的正向影响。宗教可以驱使人类展
现出高贵的情操以及无私的奉献,像是基督教以及天主教的传教士,他们可以深入
蛮荒之地奉献一生而毫无怨言。但是对于这次反同婚态度最激烈的基督教以及天主
教徒的行为,我觉得实在是太可笑了,但另一方面又感到很愤怒,愤怒的是这些人
使用相当无知又毫无逻辑的理由来反对同性婚姻,不但如此,他们还展现出莫明其
妙的优越感,以乎以神之名行仇恨之实对他们来说是一件相当骄傲的行为。而这些
人,竟然还有能力影响国家政策的制定?我认为这实在是太荒谬了。
反同婚人士让我最不能忍受的一点是,凡是提到这类议题,这些人一定会扯到乱伦
、兽交以及杂交。他们认为,既然赞成同性婚姻,那也要同意上述这些行为才算是
真正的认同同性婚姻。首先,我不知道是否因为我国教育对于逻辑方面的教学不重
视才会导至现在台湾社会许多人在发表意见时根本没有考虑到其内容的合理性。再
者,难道这些人对于自己发言内容的合理性是一无所知吗?我觉得这应该是属于常
识的范围,是从生活经验而来而非需受过特殊的教育才可习得。之前在某板提出我
对于反同婚者总是喜欢把同性婚姻和上述行为扯在一起的行为的质疑,却有为数不
少的人认为赞成同性婚姻的人也应该要认同乱伦、兽交以及杂交者的选择。这实在
是太令人难以想像了,想不到这些人的言论竟然和那些反智的宗教团体如出一辙。
我甚至还收到一堆莫明其妙的站内信,其中一封还附上希特勒演讲的连结,我真的
不知道对方想表达什么。
这次的修法可以说是反同团体的胜利,因为他们争取到了时间。而那些政治人物或
许是有他们自身的考量而选择与反同团体妥协,我不知道还要开几场公听会,也不
知道他们还要和国内的反智又保守的势力妥协多久。在我看来,这不过是相当单纯
的诉求,之所以会遭受那么大的阻力,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歧视而已。那些人认为
同性婚姻通过后以及收养子女所会遇到问题,全部都是在于这个社会对于同志的歧
视,若是这个社会没有歧视同志的现象,那些人的质疑都不会存在了。我认为另立
专法是相当羞辱同志的方法,希望我们的政府以及社会能有足够的智慧及勇气,带
领台湾往人权迈向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