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为了每个人都有爱的自由

楼主: yclou (Lady嘉嘉)   2016-10-28 09:49:06
同志游行倒数一天了。按照往例,即使没什么人知道游行的主题是什么,还是风风火火地
要上街去。
 
按照往例,游行本就该争奇斗艳,鲜肉归鲜肉,扮装归扮装,不道德归不道德,又怎样。
都很好。按照往例,但今年,偏偏不那么往例地,先前喊得多大声也没人听见的--婚姻
平权,突然因为毕安生老师的逝世,成为今年游行的意外主题。
 
我们走了多久来到这里呢?明明应该是我们距离婚姻平权最接近的一年啊。
 
为了那些已经不能够走在这里的人。为了那些,已经等不到民法972修正案通过的人。我
以为,关于这一切我们已经非常努力了。但这个世界准备好了吗--当我们歌颂著哪一对
朋友在一起十四年,当我们为三十五年的毕安生与曾敬超惋惜,是不是我们有意无意地眼
瞠目盲了,在同志婚姻之外,还有那些被欺凌的,不符合社会对性别期待的人们。那些娘
娘腔,男人婆,那些,“不男不女”的人,他们,也应该当跟每一个人一样,拥有爱与被
爱的自由。
 
尽管民法972修正案的最主要核心在于将婚姻主体自“男女当事人”改为“当事人”,但
真正要改的,绝对不会只有那几个字而已。需待更改的,还包括“我们这些大人”看待世
界的方式,以及如何把一个更能够平等、包容看待世界的方式传达给下一代的种种可能。
那牵涉到的不只两个人的结合,不只是接续而来的法权益,而是,当法律立定了同性伴侣
乃至跨性别伴侣亦与异性恋配偶获致同等权利的同时,我们能不能在看到一对同志配偶的
时候,告诉我们的孩子,“像这样的爱,并不输给你的爸妈之间的爱,更不输给爸妈给你
的爱。”
 
同性婚姻的法制化不仅丝毫无损于异性恋的家庭价值,反而正是要靠着立法的建制,肯定
多元家庭的存在也具有同样的善美与价值,肩负相同的权利,与义务。
 
讲白了,家庭的价值,不就是给予每一个人最紧密的依靠与保护,让每一个因这世界受苦
的人们“有一个地方回去”吗?
 
为了让这世界成为每一个人都能回去的地方--我们能不能告诉孩子,“任何一种人,都
值得被尊重与拥抱。”那甚至无关性向、性别、外观与阶级。
  
毕竟正常的世界并非纯净无染的,而是它必然充斥着一定程度的美善,以及一定程度的丑
恶。如同有生就有死,有病疾有痊愈,有异性恋与同性恋,以及更多你可能不曾想过的,
各种性取向的人们。会有人从善,也会有人为恶。异性恋的世界并不比同性恋更美好,它
一样充斥着情杀,群交,用药助兴,与爱滋病。这些不尽美好的部份,从来都没有因为婚
姻制度的存在而被解决了。
 
上回在红楼的光影底下,我和那位来自瑞典的朋友谈到台湾的同志处境。我说,有些时候
,我们看着北欧,会觉得那是一个很好的社会。
 
他便笑。他说,我们还是有强暴案,爱滋病,还是有家暴--我们还有对穆斯林新移民的
宗教歧视、种族歧视。而我们是个有同志婚姻、没有死刑的社会。他说,并不是因为你有
了什么,所以那些问题就自动被解决了。
 
他说,是因为你想要解决那些问题,所以你追求制度上的美与善。
 
那些恶都确实存在着,我们该做的,不就是接纳这个世界的正反合流,并且用完整的爱去
包容一切吗?
 
我愣了一会儿。
 
什么才是“爱”呢。
 
所以,礼拜六让我们上街游行吧。让笑容超越憎恨,让拥抱超越隔阂。让我们真切地实践
--是的,民法972修正案,它不仅关乎于法务制度上的平等与自由,要随之修正的,还
包括了我们面对爱、传递爱的方式。
 
2016年10月29日下午一点半,凯达格兰大道见。
http://i.imgur.com/B6ndG5Z.jpg
Photo by Rob Scott
作者: bf (逼爱抚)   2016-10-28 10:10:00
虽然知道你本意不是那样 但觉得美善丑恶那段写得不好 举的两个例子都是一正一反两两相对 第三个例子同性恋异性恋 大家下意识就会觉得其中一个是美善 一个是丑恶
作者: thgir (为著海)   2016-10-28 13:47:00
为了保险受益人可以填男友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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