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惊!舔肛引群聚感染 今年A肝爆增4倍

楼主: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3-15 21:35:01
严格来说,我不完全同意此篇的说法。
文章内用人类“本能”对于疾病的远离来理解,对于疾病的“污名”。
这必须回到人类对于死亡恐惧形成的“禁忌”。
因为有“死亡”,人们害怕“死亡”,所以对于疾病的嫌恶形成前社会的“规范”。
这里的“规范”不是我们所谓的规范(如:规定或法律),其实是“禁忌”。
所谓的“规范”应是指人们在某种伦理的善上,并达到理型世界的方法。
但是这里的“禁忌”其实只是一种社会控制达成特定目的手段。
社群借由避免某些行为,将人群“隔离”于死亡之外。
这种“隔离”即便在现代社会,依旧看的见。
这种“个人-群体”对抗,有点类似社群主义想谈的:共同善。
人类的延续、同志自我负责、感染者自我隔绝,才使社群活在光明正向的世界中。
这无异于护家盟拥抱社群主义的理论基础。
这时候,个人牺牲在社群面前微不足道,因为群体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那个群体想像是怎么塑造,或由谁塑造的?
当代民主理论处理当代民主实践的前提与这个社群主义存在很大的差异。
因为当代民主理论的奠基在于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要简单说,就是人类为了避免自然状态,而进入社会契约。
(这里的社会契约只是一种假想的形式,不指涉任何法律或契约)
每个人(公民)在这个社会契约的框架中,生命与生存必须被保障。
也就是说当一个人是爱滋感染者,他的生命与生存也必需被保障。
关系生命最直接的就是身体的存续,满足生命的各种需求。
例如:食物、饮水及健康。
而生存则必须保障他在社会中“现身”或“存在”的可能性。
譬如:有安全的居所,合理的政治与社会关系。
而“爱滋公寓”即便可以提供生命层次,却无法提供生存的层次,
因为仅保障生命层次是不能满足我们对社会契约的前提理解。
因此不如说“爱滋公寓”其实是“禁忌”导致的一种“隔离”型态。
我前篇文章有说,
所谓的“爱滋公寓”是中国的某种社会现象。
http://www.sunshinequeer.tw/ne_cont.asp?id=2915
也就是说爱滋感染者及受爱滋影响的人群,因为受到驱逐产生彼此连结的
社会关系型态。
或许用中国的例子太难懂,那我们用台湾的例子好了,那就是关爱之家。
关爱之家的杨捷从第一个田启元开始到今年30年,照顾这些被视为“禁忌”的爱滋病友,
而有人在板上还会为“爱滋公寓”辩护,说人权团体听了会“不舒服”。
其实没有恶意?真是OOXX~
如果今天只是听了“不舒服”,那可能事情还小一点,至少感染者还被当“人”看。
但事情远远不只是“不舒服”,而是爱滋感染者根本不被当“人”看。
如果爱滋感染被当人看,为什么这么多感染者要到关爱之家?
今天爱滋感染者曝光,很有可能面临的是失去居所、工作、家人的风险。
跟30年前也没有多大的不同,当这些人无路可去,还是很可能就会到关爱之家。
这些爱滋感染者未曝光前,可能还有点机会可以默默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有人的想法比中国政府还可恶,想要让他们去住爱滋公寓。
中国政府况且不敢这么残忍,以政府之手,但在台湾竟然有人如此打算。
我想问,这种论述的人性在哪里?
我不能苟同对“爱滋公寓”以仅是“激烈”缓颊,
这其实已经无关激烈与否,而是这用词罔顾人性。
※ 引述《wolfybearx (熊五郎)》之铭言:
: 标题: Re: 惊!舔肛引群聚感染 今年A肝爆增4倍
: 时间: Mon Mar 14 21:49:18 2016
:
: (前文SUSAN)
前文太长,请参考网址: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457963360.A.650.html
: → OTPsernando: ?建立爱滋公寓是哪门子的重视问题?要跟原po那种人 03/15 09:19
: → OTPsernando: 团结可以解决问题?现在文章写得长就自动等于有料也 03/15 09:21
: → OTPsernando: 是蛮让人傻眼的 03/15 09:21
: 推 kaet: 这篇讲得很好啊 原po又没提到爱滋公寓 拿这个攻击很奇怪 03/15 12:13
: 推 kaet: 原原po讲的爱滋公寓就被嘘了 大部分人都不会赞成吧 03/15 12:16
可以去看一下八卦板。
: 推 totaketotake: 回 Kaet,因为原po一开始就说原原po立意良善,但是 03/15 12:49
: 推 totaketotake: 原原po所说“害群之马”以及“爱滋公寓”除了立意良 03/15 12:54
: → totaketotake: 善,同时带着原po说“对可能的Zombie开枪”的意思, 03/15 12:55
: → totaketotake: 两人意见不谋而合。 03/15 12:56
: → OTPsernando: 立意良善=建爱滋公寓,护家盟应该会举双手赞成(挖鼻) 03/15 13:25
:
: 啊,抱歉没针对这点说清楚,我解读原PO的立意是唤起族群的警觉,所谓爱滋公寓只是他
: 采取的其中一项比较激烈的言词,所以没有很认真当回事针对这个议题发表任何想法
我认为这是乡愿。
作者: jameson86520 (阿水)   2016-03-15 22:33:00
可以不要乱用术语吗
作者: stevi4514200 (哲)   2016-03-16 00:43:00
可怜虫
作者: totaketotake (Ed)   2016-03-16 08:35:00
推!感谢 uka 解释,尤其是从社会契约论来立论,我不清楚这个源头。
作者: wolfybearx (熊五郎)   2016-03-16 10:12:00
觉得不需要这样嘘啦,就事论事,这篇也有我认同的部分也蛮有意思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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