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一元建构下的多元各表

楼主: teamax (大肥精英)   2015-11-07 23:13:35
你自己说了
作者: Lottolin (Lottol)   2015-11-07 23:17:00
只能说 法律建构,实证研究也扮演个重要角色,而不是只有法逻辑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5-11-08 00:00:00
阿阿阿阿,有权势性交后,依想像竞合,剩下227,结果变成有没有利用权势都一样重,这种不合理现象就只需要靠“法逻辑”。227保护的法益正当性为何,也需要和其他保护“性”的法律互相比较,比较后发现227与性意识无关(因为最高院认为无性意识是222的问题),这些都是“法逻辑”就能解答的。念法律的人何必拒斥释义学?如果你不是念法律那更要去了解为何“法逻辑”很重要。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11-08 00:02:00
顺便念法理学好了,不然只会说人意识型态。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5-11-08 00:18:00
法理学只是个fancy字眼,在现实生活的运作,一切都是以释义学为手脚。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11-08 00:19:00
不是喔,法理学的立场牵涉到你有什么样的释义学。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5-11-08 00:19:00
然后你要说释义学也是法理学的分枝,好吧,摊手,就继续平行时空的互相斗争如果你这么厉害你就试图用德沃金、凯尔森、哈特三种法律架构去论述对现行法条文可以产生怎样不同的释义学解释?一点点想法都没有吧?表示你抬法理学出来只是想显得尊爵不凡,拒绝沟通。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11-08 00:27:00
咦,我只是要说,不能因为觉得fancy就觉得不重要到底哪里有平行时空的解读?
作者: wolfdark   2015-11-08 02:38:00
变成诠释跟知识之争了X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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