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一元建构下的多元各表

楼主: ganggang0604 (MOMO毛)   2015-11-07 22:49:41
关于227法条如果主张废除,基本上是不是同志团体发出其实是无所谓,反正废除是不可
能的。
我只怀疑发主出主张的人有没有做功课。
人体性发展性与大脑的发展本来就在于16岁后才逐渐发展成熟,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判
断16岁前的情感发展关系,可能建立于错误的大脑连结。
另外性征的的发展成熟我就不讨论了,这个容易理解。
生理与心理期望上有落差性的状况下,行使权力并无法有其责任性。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11-07 22:51:00
你的意思是16岁或某个年纪就突然会做判断了嘛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5-11-07 22:52:00
恩恩,在学校不能牵手交男女朋友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11-07 22:54:00
情感的发展这件事我也觉得很神奇,你的意思是会误判?那你要惩罚的人可多了,例如成年人的交友
作者: Lottolin (Lottol)   2015-11-07 22:56:00
看到不同意见就想批斗 学过心理学或发展心理学?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11-07 22:57:00
这就叫做批斗嘛? 真是瞧不起人。
作者: Lottolin (Lottol)   2015-11-07 23:14:00
如果是u大 我觉得常直接跳结论,这样只看到意识型态,而不是说服人的论述。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5-11-07 23:15:00
只剩下英文系的可以说英文了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11-07 23:17:00
我最讨厌被说那是意识型态了,明明就不懂又爱用。解释了一堆看不懂就算了,还说没有论述?不是每个人都懂啥是论述也罢,直接扣意识型态。可以搞清楚别人的途径跟方法论在来说嘴是意识型态嘛?
作者: Lottolin (Lottol)   2015-11-08 00:12:00
你的论点我一直都有在都看。或许你谈谈你的途径跟方法论是个好选择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11-08 00:21:00
如果说责任,那么心理学的研究怎么转换成法律解释?就我对法律责任的理解就不一定同意这个作法。我认为这其中还是有一些断裂是没有处理的。
作者: Lottolin (Lottol)   2015-11-08 00:39:00
那废除就是一个好做法?我认为思考其中的鸿沟或断层是对的! 只是法律要"当事人负的责任" 跟 "吓阻效果考量"是要一并注意的还有原po 我只是跟其他人的讨论延续到此推文来 很抱歉给你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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