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请某些男同志朋友发挥您的公德心

楼主: madlove (bbs新手 )   2015-07-02 16:44:59
※ 引述《misby (misby)》之铭言:
: 那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在温泉里干嘛干嘛
: 但就回归问题就事论事
: 再问一次自己的良心道德
: 温泉里这样的行为可以吗?
好问题啊...为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
: 我知道这样不对
为什么?
: 而我自己也不会这么做
为什么?
: 但我清楚一定会有人…一时冲度动
为什么?清楚?假设?猜测?
: 所以看完文章也只能莫可奈何的苦笑
: 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 我们都在一艘叫“同性恋”的船上
所以台大宅王杀了他女友
http://n.yam.com/cna/society/20150617/20150617098980.html
: 我们阻止不了被一竿子打翻所有人的舆论
: 但我们能从自己,甚至规劝周边的人
: 洁身自爱,减少所有负面传闻
所以 那些"台大" "异性恋" "爱钱女友的" "宅宅"
要开始被要求洁身自爱,减少所有负面传闻?
: 做到他人的攻击都能成为无稽之谈
所以不是当初看到这件事情的人 去阻止台大宅王 杀女友
而是看到他杀完后 才跑到台大的板 宅宅的PTT 或是女生版
去告诫这些人 有点公德心 要洁身自爱?
: 这才是我们真正该努力的目标
你说的才不是我们该努力的目标吧?
: 所以请别再做无谓的讨论
这里也没有无谓的检讨,一直都在告知原PO 应该是阻止任何事情的发生与恶化
而不是跑来推翻一条船。明明这条船的人大多都没做过,甚至连听都没听过。
而且台大宅王这件事情是罪证确凿...
然而
今天是一个来路不明的人,说你妹妹在外面跟别人男人乱搞,
教你家的人要好好管管家里的人。
第一件事情是找出你妹妹修理他?还是开始要求全家管好你妹妹?
: 要检讨也是去检讨在温泉里偷偷摸摸的坏孩子
谁去?你去?不泡温泉的人去?去泡温泉没遇到的人去?
最糟糕的是,我们家根本就没有妹妹阿!!!!
一个来路不明的人说有,然后要我们检讨?
说不定跟本是别家的妹妹冒用我们家的名义阿...
: 为了几个文字在这争得面红耳赤
: 浪费时间又毫无帮助
: (再次强调,是指这篇文章)
其实一开始结论就出来了阿,看到觉得不妥的人当面制止。
这不是很简单吗?
一直跳针的是原PO阿
而且我也没有面红耳赤耶...
我是舒舒服服的在办公室吹冷气,看一些法律上的案例,然后看看文章
回应一下我的想法。然后很努力告诉原PO,应该要现场制止喔,
以及大家发文要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人身攻击,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也要小心每年寒暑假的讼棍问题....
对于谣言跟陌生人的发言,都要小心查证,不要成为散布谣言的帮手
一个话题可以做这么多呼吁,这么会是浪费时间呢?
: 最后要起底要嘘文的都来
: 反正再惨也不过当没人要的老剩菜
你是不是老剩菜你自己说是一回事,但我还是不会轻易相信。
然后有什么好起底的,google 一下 早就都看完了,
这个有很难吗??
我可是很诚心诚意的应你的要求回你一整篇喔 XD
作者: kanagon (刚)   2015-07-02 16:57:00
咦,你出关啦?一瞬间我还以为我走错地方…啊我这样应该不会被水桶吧… :p
楼主: madlove (bbs新手 )   2015-07-02 17:01:00
没有阿 我才没有被水桶过呢 楼上也是从20年前就反对乱摸话说 卡刚刚 你要跟你的那些爱乱摸的朋友讲一下要他们有公德心喔 XD话说 你下班囉? 我要准备去客户那边 晚点再聊喔...卡刚刚是大鲜肉...请大家踊跃写信....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7-02 17:26:00
其实我是建议这些人起草一份好男同守则,在各大场所见人就发,包括各种场合要穿多少布料等等,以收见贤
作者: bearhwa (文字暴露狂)   2015-07-02 17:28:00
好男同守则:不要当男同,乖乖结婚生子,去酒店或是开房间被抓包,记得跟老婆道歉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7-02 17:28:00
思齐之效,还可以在同婚辩论场域提出佐证~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7-02 17:29:00
跟护家盟呛声你看,我们跟那些XXOO的人不同(得意)我觉得楼上这点也很不错,把那些看不顺眼的通通治疗成异性恋就好了!创造男同零坏人纪录!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7-02 17:48:00
但异性恋不可能零坏人 同性恋也不可能零 若等零坏人的时候才开始不让他以偏概全 根本没有这种时候
作者: mutkan (是谁随手关掉整座星空)   2015-07-02 19:21:00
被你讲得我差点以为在温泉乱七八糟这些人不存在一样
楼主: madlove (bbs新手 )   2015-07-02 20:03:00
楼上是有遇过的 你要帮原po去要求某些人的责任吗?
作者: darkline2005 (DK)   2015-07-03 10:37:00
你不要说实话好吗?说这些不是他们想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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