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高雄市户政单位“阳光注记”骗很大

楼主: dogandmark (Tadashi)   2015-05-18 19:49:10
以下讯息转载自 Chungchi Lu脸书
预计明天会招开记者会,到时候大家可以看看高雄市政府到底要怎么回复了。
反正现在就是对同志骗很大,一切都只是对同志的“心理慰藉”。
==========我是分隔线==============
脸书原文:
为何会落差这样大?
针对明天记者会前
我又去询问高雄政府官员有关阳光注记
媒体报导的跟实际落差也太大
然后我说明天记者会我们会顺便把真相讲出来
该官员......一整个就是冒冷汗的感觉
以为注记后可以保障到医疗
真相是
作者: zxcvbbb ( )   2015-05-18 19:55:00
本就是这样 你没看之前新闻吗
作者: Grrr (蝙蝠俠的幫手)   2015-05-18 19:57:00
舔阴魔人 真的很爱甲板
作者: shooting (修廷=休停)   2015-05-18 20:10:00
同一则新闻 内政部回应的 没有法律效力 只是标注好玩的但是对于同志平权运动来说 只要越多县市愿意跟进入法的可能性就更大 这是标注伴侣比较现实的意义
作者: dogdudu (yi)   2015-05-18 20:11:00
这是鼓励到户政柜台向公务员出柜的活动?hi 你好 我是同志
作者: hisayoshi (前进阪蛋2Days)   2015-05-18 20:29:00
如果是这样就太过份了.......耍人吗
作者: myfred77 (小威)   2015-05-18 20:35:00
会说骗很大,代表楼主没有查清楚。资料公开受个资法约束,婚姻受民法约束,所谓的“法”,同志想要获得保障,都得去问马总统跟国会过半的国民党立委,高雄市政府能做的很少,它只是在它能做的范围内,向社会表达一种态度,而我认为这是对的,是一种诚意展现。因为注记没有法律效力,只是单纯文书标记,又怎么能在医疗上产生代替别人行使他人权力勒……
作者: flyovertree (小峰)   2015-05-18 20:42:00
这是一个城市对同志友善的展现,没有法律效用不是吗
作者: LMWC229 (悟立安尔)   2015-05-18 20:45:00
不是本来就没有任何实质权力,只是一种象征的意义吗...?
作者: chj000 (Amazing Grace)   2015-05-18 20:48:00
骗选票的 同志朋友真正要的是法律保障 尤其是签医疗同意书
作者: LMWC229 (悟立安尔)   2015-05-18 20:51:00
楼上说的就不是高雄市说准就准的...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5-18 20:52:00
我觉得打这点没有什么效果,ㄧ开始市政府的态度就是对同志释出善意的象征做法,比较好的应该是针对市府还能做的请他们兑现,参考:http://goo.gl/oznvjS听说明天记者会是要针对除北桃以外的其他四都是否联合婚礼亦纳入同性伴侣,对没动静的县市喊话也很重要好奇不知道会有什么回应?
作者: hisayoshi (前进阪蛋2Days)   2015-05-18 21:13:00
没有人不知道这件事象征意义比较大吧?但媒体解读若有误为何不见高雄市政府出来澄清?
作者: jorz (tung)   2015-05-18 21:14:00
时代力量fb刚刚说了 支持多元成家
作者: lostflow (回忆总是残忍不堪)   2015-05-18 21:16:00
这注记"阳光"在哪? 请支持的人愿闻其详说明一下 感谢
作者: KCETinTW (桌子不是拿来给你翻的!!!)   2015-05-18 21:17:00
高市市府一直都骗很大啊! 一群XX还护航护得很高兴呢!好个"幸福城市", 颇呵
作者: shiz (Better Together)   2015-05-18 21:20:00
阿注记本来就是形式上,重点是那些当真的人吧?就不要哪天新北市也跟进了,我看KCET会做何感想,颇呵。要实质意义的话就要看内政部囉,那可是KCET的地盘呢。
作者: wegoeni   2015-05-18 21:27:00
本就是形式上啊,而前面有文章讨论到,或许在某些争讼的过程中比较容易举证彼此关系。医疗上同居关系应该就可以签,但法律还不准结婚,就算调的到注记资讯,医生还是不敢让你签吧?
作者: Jackyoryo (正树)   2015-05-18 21:29:00
要有一点基本的法律概念比较好欧...
作者: lostflow (回忆总是残忍不堪)   2015-05-18 21:29:00
民政局有说不会给任何人包含本人调任何资料 以上不成立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5-05-18 21:39:00
楼上说的是重点 本来是说可以出示证明 现在转弯了
作者: lostflow (回忆总是残忍不堪)   2015-05-18 21:40:00
我就是针对媒体报导说"民政局表示"竟回说那媒体自己写的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5-05-18 21:40:00
建议拿这个攻市府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5-18 22:04:00
刚去找前两天的新闻,http://bit.ly/1JjSJCm所谓"个人资料查询同意书"这点新闻里写的确实是民政局自己提的,如果真没有跟记者说,那这消息来源是谁?真要打这点,建议要逼到这个人出来做说明。
作者: maomishuo (Maomi)   2015-05-18 22:44:00
认为是意义象征、友善的开始。我看到的新闻也是说无法律效力,所以并不觉得受骗。
作者: sthermit ( )   2015-05-18 22:55:00
一开始就说,仅限于市府能约定的范围而已
作者: Tristanh (Tristan)   2015-05-18 22:57:00
不懂某些人觉得高市府骗了什么,从头到尾市府都没有说这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某些人要片面解读,然后再哭哭??
作者: hisayoshi (前进阪蛋2Days)   2015-05-18 23:28:00
楼上也搞清楚 媒体有代表市府发表不正确讯息被误导难道都活该?
作者: pensees (happy ending)   2015-05-18 23:45:00
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只是象征意义吧就像台北市联合婚礼纳入同志的意思一样
作者: hunderdam (  N)   2015-05-19 00:18:00
有释出善意总比某些恐同县市好
作者: TiggerLin (离线)   2015-05-19 00:23:00
做出意义的第一步就是释出善意 懂?
作者: Weather4210 (好天气)   2015-05-19 00:51:00
别质疑花妈,颜色正确
作者: pulesiya (hahaha)   2015-05-19 01:22:00
当越来越多县市跟进 这个资本就很厚, 可以去施压立法院
作者: MOSMOSQQ55 (MOIS)   2015-05-19 01:58:00
我也觉得这本来就是一个无法律支持的形式,有人开头办才会慢慢进步,不然一下要跳到成家。这路会很难走
作者: ymca00 (有事吗?)   2015-05-19 02:37:00
不是每个国民党都是坏蛋,也不是每个民进党都是好人,回归‘法’跟让大家看到我们,而不是ㄧ昧攻击我前几天也看到之前‘高市府’出来说明如果有签同意书的话医疗单位可以去户政调资料,原po只是想表达这个,现在又怎么说又不行,但市府开先例是辛苦的这也是事实,多点包容少点批评
作者: kimes6305   2015-05-19 02:50:00
循序渐进吧,想要ㄧ步就完成根本不可能也不周全。
作者: tommy6 (汤麋鹿)   2015-05-19 09:02:00
不懂什么叫骗选票 市长不是才刚选完
作者: iangaryboy (Ian)   2015-05-19 11:51:00
我是觉得不要激动...会不会是在沟通时被打枪了,所以
作者: grampus216 (小鲸)   2015-05-19 13:39:00
如果是媒体误导,为什么不是骂媒体而是骂市府啊看了自由的新闻,不像苹果写得那样喔http://goo.gl/r2hOyL根本没提到什么“个人资料查询同意书”,而且都说“无法强制医疗等其他单位接受”了
作者: hisayoshi (前进阪蛋2Days)   2015-05-19 15:33:00
建议楼上重看市府回应的态度 只是给同志心灵慰藉是3小?
作者: grampus216 (小鲸)   2015-05-20 00:30:00
心灵慰藉是原po问的,新闻没有,不是怀疑原po,是各位要鞭的话应该罪证确凿比较好
作者: wowowg (Isn't it?)   2015-05-20 23:08:00
你这么厉害去选个市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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