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我歧视“歧视别人的人”

楼主: homosecret (好摸誰虧)   2014-12-24 20:18:24
如题,本文含有歧视性内容,慎入。
其实婚姻平权的议题,在我看来争议性是几乎不存在的,能够激起不小的歧见,正说明我
国人民智识水准不高,愚昧无知之人太多。其实愚昧无知本身不是罪过的,偏偏是他们没
事又老是喜欢出来对公共议题指手画脚、胡说八道,阻碍国家社会进步,如此便是一群罪
人(注1)了。
不只相关新闻令我越看越愤慨,上了法务部网站看简介(注2)后更让我怒极反笑,摘录
几段笑话与乡民同乐:
“法务部的业务,关系民主法治的发展与人权公义的维护。”
人权维护?先说牵连甚广难以架构出法案,等到立委拿出一些法案,再来指称那都不ok,
须以其他方式加以保障,然后被问及其他方式是什么,就只会一直拖拖拖。
“为回应人民的期待,我们已修正一部可以保护弱势的现代化民法,重新厘清父母子女的
关系,建立限定责任的继承制度,创造全新的物权法制,以保障人民财产权。”
这段话有好多梗:
1.我们:修正完成的部分就说得很好听都是“我们”的功劳,遇到新的修正案,就推脱是
牵涉“好多不同部会”职责。
2.保护弱势的现代化民法:……我措手不及,只得愣在那里。表情显示为0.0
3.重新厘清父母子女的关系:难道不会冲击到人伦吗?
4.创造全新的物权法制:当时怎么没考虑到变动法条成百上千的问题?
身为习法者,常常觉得有些号称法学专家的人是怎么了,少出来丢我们的脸好吗?刚刚在
东吴大学网站看到陈明堂教授专访(注3),有以下描述“一位和蔼可亲,满脸笑容的长辈。
有他在的地方总是充满著笑声与欢乐,一生秉持着热心助人的原则……”觉得惊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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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并未信奉宗教,所称罪人与任何教义无关。
2 奇文共赏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192603&CtNode=27891&mp=001,最后
浏览日:2014年12月24日
3 坦白说,这篇文章写得蛮好的http://www.scu.edu.tw/lex/a3-2-2000-13.htm,最后浏
览日:2014年12月24日
作者: hisayoshi (前进阪蛋2Days)   2014-12-24 20:45:00
陈明堂连基本的思考能力都没有 不配教授二字
作者: JingRuFan (蝶恋花)   2014-12-24 20:51:00
推推四维
楼主: homosecret (好摸誰虧)   2014-12-24 21:02:00
hisayoshi大 我也无意称他教授 只是把使用原文标题>.<JingRuFan 被发现了 羞
作者: bitchkiller (小翔)   2014-12-24 21:07:00
四维>///<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4-12-24 23:30:00
+1现在我已经直接说我讨厌基督徒了~一点都不在乎不过这是个人行为啦~因为我生活周遭的基督徒也不多,刚好就有几个去过1130护家盟的,直接unfriend
作者: platolove (永远18岁的少女)   2014-12-25 0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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