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isayoshi (前进阪蛋2Days)
2014-12-24 15:41:08罗莹雪:不反对同志情
【联合报╱记者刘峻谷/台北报导】
2014.12.23 03:57 am
法务部长罗莹雪表示,并非法务部故意不提出同性婚姻修法草案,而是研究之后发现牵涉范
围广而复杂,不是将法律中的男女直接改为“双方”就可以,才建议先提出政策方向,再凝
聚社会共识。她建议同志团体先以温柔的手段争取社会包容同性恋情,再进一步修法承认同
性婚姻。
罗莹雪说,与卫福部取得共识,卫福部已发函各医院,同性伴侣可签署住院或手术同意书;
遗产继承部分目前正修改民法继承编,以立遗嘱指定继承人及缩小特留分的方式,让同性伴
侣分到较多财产。
法律事务司表示,同性婚姻最大的冲突是伦常和亲属关系。经统计,法律中采用夫妻、父母
、祖父母和曾祖父母的用语多达一百零九种,涉及三百四十二条法条,如果迳将夫妻或男女
改为“双方”,将会引起灾难。
罗莹雪说,她在美国就读研究所期间,室友是女同性恋,她因此选课深入了解同性恋者感情
世界,她从未反对同性恋情。
法务部指出,法国在一九九九年先立同居伴侣法,今年五月国会通过同性婚姻法,循序渐近
,也不是马上就立法承认同性婚姻。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9146081.shtml
作者:
swow (planet)
2014-12-24 15:46:00他会发函没错,但由于无法认定,所以医院还是不会承认讲白就是装死摆烂
作者:
mited (太郎)
2014-12-24 15:50:00理论上是放行 但实务就是医院还是会等病人亲属到才敢给签
作者:
POPunk (POPunk)
2014-12-24 15:53:00简言之 不要在我任内弄
作者:
tcr08050 (跳的跳的虎)
2014-12-24 15:57:00马政府的官员个个都是太极高手~滑溜~
作者:
BORAIN (EDWWW)
2014-12-24 16:05:00谁要你包容阿!
作者:
eastgman (tv fan)
2014-12-24 16:10:00独居老人怎么办?又不是人人都有伴侣,没伴侣就不能开刀
关于第三段有个疑问,难道其他通过的国家就不会有用语和牵扯其他法条的问题?他们有因为这些"灾难"而却步吗
作者:
gi1234g (bacon)
2014-12-24 16:15:00治标不治本
结婚是只有可以签手术同意书吗?还是歌手MV拍啥才有啥
作者: artick (artick) 2014-12-24 16:29:00
跟性专区一样的概念,理论上没有不可以喔,但实务上就是禁止
作者:
eastpopo (东方大法师)
2014-12-24 16:41:00单独成立同志婚姻法,再于法条中规定“适用于其他法条所称夫妻相关规定”是那些通过同婚法国家的变通办法
作者:
Botti (Botti)
2014-12-24 16:51:00灾难你妈啦! low-in-shit
作者: rechargeable 2014-12-24 17:14:00
同志伴侣有部分是不被家人祝福的,手术假如失败,这会被对方家人告,不管最后判决如何,这都是二度伤害。
作者:
chevron (chevron)
2014-12-24 18:07:00Law in shit 必嘘
作者:
lili300 (膝盖中了一箭)
2014-12-24 18:12:00因为无法证明是不是真的同志伴侣,所以怕事的医院还是只给亲属签。实际上根本没帮助,虚应故事罢了,law in shit
作者:
saul17 (阿尧)
2014-12-24 18:14:0012/22怎么不出面接受质询?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2-24 18:17:00Law in shit 必嘘 干你娘
称谓为什么会引起灾难?会引起什么灾难?法律上的关系界定用语比如说“直系血亲尊/卑亲属”,有人会用这个来当作称谓吗?法律上没有外公外婆的称谓,大家还不是这样叫。亲家公、亲家母也是一样。会把法律用语当成称谓,在那边说不知如何是好的,实在脑补...
作者: l01weirdo10l (mimoOliver) 2014-12-24 19:29:00
白痴!一样保障也没有~实质上仍完全不平等啊~
作者:
fervorya (一丄上止正)
2014-12-24 19:39:00搓汤圆搓搓搓
“灾难”= = 说得如此耸动 怎么不举哪一条修改用语后会有如何的实弊?
作者:
ptteric (eerriicc)
2014-12-24 20:58:00给她当法务部长本身就是一种灾难....
作者: KCETinTW (桌子不是拿来给你翻的!!!) 2014-12-24 21:04:00
罗说的是实话, 一堆激进份子听不进去不意外
作者:
eastpopo (东方大法师)
2014-12-24 21:16:00其实我觉得用“双方”取代夫妻不是什么很精准的用词应该有更好的词语才是
作者:
lu760423 (腦袋爛掉了)
2014-12-24 21:58:00最近有选举? 不是刚选完?
作者:
s79929g (包子)
2014-12-24 22:41:00假包容真歧视!恶心推错!嘘回来
作者: KCETinTW (桌子不是拿来给你翻的!!!) 2014-12-24 23:34:00
补推!!!
那张表格就是想利用直觉误导别人啊zzz 我想跟某个人结婚,政府不会因为他的性别为何给予差别待遇,日常生活中推动平权我想很多人都在做,但公部门用各种理由推托就能接受?护航说风凉话可以再大声点啊(挖鼻)
作者:
AhTao (阿涛)
2014-12-25 03:39:00Law in shit 必嘘
这是假宽容分子的拖延手段...真要做哪那么多要研究的那么多欧洲国家和美国很多州都实行好几十年了难道人家该研究的都没研究吗 有前例可循还在那里龟毛南美国家也好几个都已经合法化了 台湾相较实在很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