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的法务部次长连基本的三段论证都搞不懂,不断鬼打墙呢?法务
部外包给护家盟写答询稿了吗?
(翻译)
1. 林:结婚权、家庭权、财产继承权是不是人权? 陈:是。
2. 林:那你支不支持同志人权? 陈:同志人权要保障,这个我支持。
3. 林:那同志结婚权不就应该被尊重与保障? 陈:委员,不是这样...
bala bala...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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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逐字稿)
林:基本人权里,包不包括婚姻权、家庭权,或财产继承权?
陈:这些都是基本人权之一。
林:那你支不支持同志人权?
陈:“同志人权要保障”,这个我支持。
林:同志人权要保障。可是你刚刚讲,婚姻权、家庭权,或财产继承权,这
个也是人权。你们嘴巴里面说“同志人权要保障”,为什么碰到同志要“婚
姻权、家庭权,或财产继承权”,你们就有“但、是”了呢?(瞪)
陈:但是不同的权利,有不同的...这个方向来处理嘛...... bala bal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