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对法务部次长谬论之见解

楼主: tcr08050 (跳的跳的虎)   2014-12-22 12:18:35
陈明堂表示,“如将修法纳入婚姻法案,会冲击现有婚姻制度”
此外亦会“违反人伦秩序、养育子女的社会功能,
同性婚无法生育,造成血统真实原则差异。”
1.冲击现有婚姻制度
同志喜欢的本来就是同性,不是异性
异性喜欢的本来就是异性,不是同性
同性不会跟异性约会、恋爱、结婚,反之亦然
何来冲击之说?
2.违反人伦秩序、养育子女的社会功能
[同志婚姻违反人伦秩序?]
人伦秩序是相爱的人能够结婚,还是剥夺他们的权利?
平权婚姻有准许近亲结婚?人兽交?
或是解除法定结婚年龄限制?!
[同志代表无法养育?]
不是异性恋家庭的就不能养小孩?
单亲爸爸、妈妈,隔代教养,无双亲只有姐弟相依,孤儿
都不是所谓[正常]异性恋家庭,都不能养小孩?!
3.同性婚无法生育,造成血统真实原则差异
[无法生育=血统不真实?]
每个人都确实是一父一母诞生的,何来不真实?
孤儿不真实,领养的小孩不真实
代理孕母的小孩不真实,只有爸爸妈妈生的才算真实?
[血统真实原则差异?]
真实血统跟不真实血统的国民
中华民国宪法、法律会用不同标准看待?
是否享有不一样的基本人权、应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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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早上次长的答询,我真的觉Der很“冲击”啊~
不得已只好释放这些“冲击”到甲板跟FB
免得太多“冲击”使我的甲甲真实血统内伤 ╮( ̄▽ ̄)╭
作者: yosikatu (恰碰碰)   2014-12-22 12:20:00
都是被吐槽到不能再吐槽的谬论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4-12-22 12:31:00
法务部次长应该以自己为例 来解决沟而不通要怎么处理
作者: Felix76116 (Just go ahead)   2014-12-22 12:35:00
段超呛 电爆XD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4-12-22 13:15:00
血统真实原则是指婚生子女与父母应该有真实血缘婚生推定若能适用在同性婚,将导致法律上与事实上血缘不同发表高见以前先搞懂真实血统原则是啥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2-22 13:22:00
可是婚生子女只是推定,实然已经有很多不具有真实血缘我会认为死守这个来当做理由很烂。我认为这个问题跟这只是在模糊焦点
作者: z2506 (可乐)   2014-12-22 13:33:00
希望尽速通过婚姻平权法案,我也想结婚啊!可是不通过怎么结?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12-22 15:03:00
男男没有生母啊~也不需要认定生母
作者: l01weirdo10l (mimoOliver)   2014-12-22 17:48:00
同性也有女女啊~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2-22 18:37:00
现在有个东西叫做DNA
楼主: tcr08050 (跳的跳的虎)   2014-12-22 19:51:00
我个人认为有婚姻权(领养权)是必要的基本人权,至于真实血统认定可再慢慢讨论(例如有生父血缘亦可)主要还是针对法务部顾左右而言他,意图敷衍带过感到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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