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和朋友吃饭,我们讨论到了这则“挪威立法女性也要服兵役”的新闻: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018/414831.htm
我和我朋友(隔壁板板友)立场相同,都认为“男性有服兵役的义务”是个性别不平等的
规定,是种性别刻板印象之下的产物。只是依据我前阵子在脸书和异男讨论的经验,他们
觉得男性当兵天经地义,没什么好讨论的,因此这个议题没有受到多少关注。
(不过当然我知道多数甲板板友应该不希望女性也有服兵役义务,如此一来就会少了很多
香艳刺激的军中际遇,因此在这边仅用性别议题来讨论。)
然后我们试着还原“男性有服兵役的义务”这个传统的由来,并用挪威新法的规定作为“
不分性别皆有义务服兵役”的讨论范本,推测出几个可能的论点:
1. 男主外,女主内
不用说,这是非常性别歧视的观念,从根本上否定男性和女性可以达到一样表现的可能。
2. 不同性别混宿管理不便
这是我主要想着墨的重点。
台湾学校的宿舍往往是男宿、女宿,香港、美国和加拿大(其他地区我没有经验)是混宿
比较好一点,但是仍然规定男女不能住在同一个房间,或共用卫浴,却很少人质疑这样规
定的理由。
我们想到的可能理由是换衣服的问题:不同性别在对方面前换衣服会觉得尴尬。但若深究
这样的尴尬从何而来,我问了几个女生朋友,得到的解释都是“会觉得那是一个充斥情欲
的情境”。只是这也是个非常异性恋的思维,如果房间内住着一个gay跟一个les,那这样
的理由就不成立了。又或者是两个gay住在同一个房间,这样在对方面前换衣服会不会觉
得是一个充斥情欲的情境呢?那跨性别的朋友呢?
就管理人员的观点来看,他们往往会说“不同性别混宿管理不便”,如果用以上的“情欲
论”来解释,就是不希望房间内的住户对彼此有性吸引力,但这样用性别分宿的方式对非
异性恋的我们来说明显太粗糙了。
3. 女性不同于男性的生理限制
这一点我还真的无法反驳,的确,单就生理结构而言,男性的肌肉是比女性发达,而月经
也让女性在某些时候相较于男性不方便许多。
只是有一点还是值得提的:人的个体差异很大。并不是所有男性体格都比女性更适合兵役
,单以性别划分似乎忽略了同一性别之中的差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