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奇冤
福建长乐县妇人李氏,二十五岁时生下儿子,
但六个月后丈夫就死了,她便立志一人将孤儿抚养长大,
家里只有一个婢女、一个仆人,很少跟亲戚往来,因此村子的人都很敬佩她;
儿子十五岁时,开始出门去老师那上课。
某天早上,李氏织布时,看到一个白衣男子站在床头,害她吓到,
大声喝斥后,男子跑到床后消失,李氏非常害怕,赶紧叫婢女进来作伴;
中午,儿子回家跟母亲一起吃午饭,李氏抬头又看到白衣男子站在床前,
吓到大叫,男子这次则躲到床下后消失;
李氏跟儿子说“我听说财神都是穿白衣服,这屋子是祖先传下来的,
已经有一百多年历史了,该不会先人有藏钱财?”
跟婢女一起推开床、掀开床下的地板,底下有一块跟方桌一样大的青石,
青石上放了一个红绸缎的包袱,里面有五锭银子,
李氏大喜,想再掀开青石看看底下是不是还有更多宝物,但力气不够、掀不开,
便告诉儿子“要挖宝物最好先拜财神,儿子你去市场买些牲礼,拜好了我们再挖。”
少年把红绸缎包袱带着到市场,跟屠夫买了一颗猪头,但讲好价才想到忘了带钱出来,
就把包袱给屠夫,说“我先把这五锭银子押在这,等一下再拿钱来领回。”
屠夫摸了确定是银子形状、重量也对,便同意了,
于是少年用布袋装着猪头回家。
回程经过县衙前面,有捕快拦住他,问说“小哥,袋子里面装什么东西?”
少年老实回答“猪头。”
但捕快仍纠缠问东问西,少年发火、把袋子丢在地上,说“不是猪头,难道是人头?”
袋子碰地后松开,滚出的正是一颗人头、鲜血沾得满地,少年吓得大哭;
立即被捕快捉进衙门,县官审问,少年老实供说是从屠夫那买来的,
屠夫被抓来,讲的也是如此,并把少年押著的红绸缎包袱呈上,
衙役传递给衙吏、师爷时,看到的都是红绸缎,
但放在桌上、县令打开时,却发现是被血染红的白布、里面包著五根手指,
县令大惊,重新审问少年到底怎么回事,少年老实说出挖出的经过。
县令带着人马到他家,掀开青石底下有一个无头的男子尸体,
衣服跟鞋子都是白色,右手缺了五根手指,
将刚才的人头跟手指拿来比对,切口刚好都相符;
四处调查都不清楚尸体怎么来的,只能将少年跟屠夫押在监狱,案子始终无法了结,
这是乾隆二十八年 (1763) 的事情。
(这篇 https://read01.com/OoKe4n.html 最后面有推论,个人觉得有些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