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阅微草堂笔记 你老婆真棒

楼主: mstar (Wayne Su)   2022-07-18 20:17:19
判断天下事的是非,就是按礼法、按律例而已,
可是依然有不合礼法、律例禁止,可是依然坚定照做的人。
亲戚家有个婢女叫“柳青”,七、八岁时主人就指定以后嫁给仆人益寿为妻,
预计到了十六、七岁时要让两人成亲,
可是某天益寿突然因赌博输大钱而逃走了,许久都没消息,
主人要将她配给其他仆人,她抵死不从;
柳青还蛮有姿色的,所以主人想收她、说答应就可以升格为侧室,但她仍不从,
最后派了个老太太游说说:
“妳既然不想辜负益寿,不如就先跟了主人,让他帮妳找到益寿,到时再回去他那边,
不然主人如果不高兴、把妳卖到很远的地方,你反而更没机会重见到益寿。”
柳青偷偷哭了几天,只能答应陪主人睡,不过常常催促主人去找益寿,
到三、四年后,益寿竟自己跑回来了,主人按之前讲的让他们成亲;
两人成亲之后,柳青仍跟以前一样工作,只是完全不跟主人讲话,主人靠近她就逃开,
抓她鞭打强迫,或是给益寿好处、要他逼柳青再去陪主人,她依然坚持不服,
最后没有办法,只好让两人离开自己去生活。
最后临行前,柳青拿了一个小盒子放在夫人面前,叩谢后离开,
打开来看,是主人这些年来私下赏给她的钱财东西,一钱一厘全都不缺;
后来益寿做叫卖、柳青做裁缝维生,两人过得很辛苦,但她始终没后悔。
乾隆三十年 (1765) 我在家有遇见他拿些铜器、瓷器来卖,已经头发斑白了,
问他柳青状况如何,说已经过世很久了。
奇也,这个婢女不贞洁但也不淫乱、是贞洁也是淫乱,
真不知道该怎么评定,记下等能人君子来下定论。
作者: essential015 (台南李敏镐)   2022-07-18 20:36:00
哪有什么淫乱 就是主人强逼得逞 怪到婢女头上干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22-07-18 21:22:00
认同一楼 明明是被强奸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22-07-18 22:01:00
礼教害人
作者: o07608 (无良记者)   2022-07-18 22:08:00
虽然知道尽量不要以今非古,但还是想呛一句奇三小= =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22-07-18 22:10:00
这主人也奇怪 喜欢她干嘛不弄死益寿 就说被山贼打杀 女的无节可守 还不从了主人?想白嫖吧
作者: hit0123 (@@")   2022-07-18 22:15:00
啊就垃圾主人呀 奇个小朋友 强奸别人还怪被害者淫乱 真的wtf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2-07-18 22:49:00
弄死益寿就无节可守? 别闹了! 有些添财认为所谓的女子应从一而终,其意思表示,一旦女子许了人,就不准令嫁他人,无有例外。换言之,未婚夫死了,姑娘您就....照样守寡一辈子吧。简单讲就是死咬著单一规定不放。这也是为啥某些道学人士会被人深恶痛绝的关系真正懂得法律或者道德体系是怎回事的人,肯定是探究整个体系之后才去对某特定规定做出和于整个体系价值的解读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22-07-18 23:05:00
袁枚他妹不就是如此,以今天来看,当然觉得这种观念很奇葩。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07-18 23:09:00
益寿到底是多帅 而且赌债就不用还了?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22-07-19 00:07:00
他妹夫没死透啊 还有节可守啊 离婚不再嫁 不就程朱讲的志摩父母本来要张再婚 是张他大哥认为有辱家门 等大哥死了才再婚徐父母虽然教子无方却都是明理人
作者: CGT (Peter)   2022-07-19 00:12:00
就吃人的礼教,女人要抵死不从,就算活不下去也要守贞这篇没骂主人是垃圾、没有报应才是奇事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22-07-19 00:20:00
当然这里不得不提 纪晓岚正在为极力抵抗但受辱的女性争取名节 不能太直接的顶撞文官体系 最后他说服乾隆了 把节妇改为只要奋力抵抗就算 不一定要抵抗到死很残忍 但封建社会主人只是行使他的权利 袭人不喜欢还不是被贾宝玉强奸
作者: vajra0001 (闲邪存诚)   2022-07-19 03:49:00
袭人不喜欢?当红楼迷死了?袭人爱宝玉爱到宝玉后来都怕他了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22-07-19 04:17:00
说真的如果柳青真的把礼教死守 她应该连暂时陪主人睡都不肯 她勉强自己被主人强占还催促找益寿…也许她是真心爱益寿吧?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2-07-19 06:50:00
妇女守则有一条叫做: 既嫁从夫
作者: eastpopo (东方大法师)   2022-07-19 09:11:00
这主人虽然好色,但还没到杀夫占妻这种没良心的地步,这边不应该论贞不贞节,而是奴婢与主人权利不对等贞节应要享有基本人权后才有遵守的必要
作者: RuleAllWorld (生命剩下365年)   2022-07-19 10:54:00
主人叫益寿休了老婆就好了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22-07-19 13:32:00
可怜 连原文都不看 “遂强袭人”真当红楼无人看
作者: corlachang (可乐)   2022-07-19 16:30:00
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这家主人视柳女为玩物(真打心里喜欢不会用暴力),性格坚毅的柳女自然抵抗到底。贞不贞淫不淫是人为,非自然,人性才是本质。
作者: asho1018 (道化)   2022-07-19 17:22:00
红楼梦有很多版本,袭人被强是脂评本,高鹗那版被改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22-07-19 17:31:00
程高本一样是写遂强袭人 就算是胡编乱写的版本 都是写遂强袭人 真欺红楼无人看了吗?
作者: asho1018 (道化)   2022-07-19 18:08:00
我记错了,我记得这两段描述不同,袭人的反应不同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2-07-19 19:25:00
不喜欢古人写的版本不会自己写? 写袭人强暴宝玉
作者: RuleAllWorld (生命剩下365年)   2022-07-19 19:36:00
小小弟弟遂强了大姐姐花袭人,但不管如何,花袭人是满意地...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22-07-19 20:54:00
纪晓芙也对杨逍满意 不能改变是被强的事实
作者: vajra0001 (闲邪存诚)   2022-07-19 22:04:00
迟了一会,宝玉才把梦中之事细说与袭人听。说到云雨私,羞的袭人掩面伏身而笑。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姣俏,遂强拉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之事。袭人自知贾母曾将他给了宝玉,也无可推托的,扭捏了半日,无奈何,只得和宝玉温存了一番。自此宝玉视袭人更自不同,袭人待宝玉也越发尽职了。这段可以读成强奸 帮你拍手囉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22-07-19 22:32:00
遂强不是强 你怎么不去当法官明明是"无可推托" 还"忸怩半日" 真的不是强 袭人自愿开腿给干
作者: ja23072008   2022-07-19 22:41:00
前后文意是半推半就,要提告强奸起诉容易,但定罪难。
作者: vajra0001 (闲邪存诚)   2022-07-19 22:45:00
强拉 不是遂强 断句先断对 不要搞笑双方是先情生意动 然后男方强拉 为什么强拉 因为女方扭捏 其实心里面是愿意因为已经被许给对方事后是男女感情更好 假如你真的有读过 后来花家赎人袭人还去跟母兄吵架说绝对不走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22-07-19 23:05:00
你不是认真的吧 不是吧 本来 强拉就是强奸啊 不是把女方干到高潮就不算强奸 我真的见识到中世纪科学吗?受害人产生斯德哥尔摩症候群也不能反推当时不是强奸所以我们要不要回到这篇原文 本来主人强奸奴仆就是奴仆份内之事 你要说主人有错吗
作者: vajra0001 (闲邪存诚)   2022-07-19 23:09:00
强拉你是解释成用擒拿手把女方抓住压制吗?
作者: mn435 (nick)   2022-07-19 23:10:00
主人看起来只是因为她专一而爱上她要不然都随便配给别人
作者: vajra0001 (闲邪存诚)   2022-07-19 23:10:00
第二 双方有感情基础 事后也继续发展 不叫斯德哥尔摩第三 主人强奸奴仆并非分内之事 请自己查大清刑律只有奴仆强奸主人加重 没有主人强奸奴仆免责所以我问一句 你醒了没?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22-07-19 23:24:00
我就问你 孙绍祖是不是跟全部丫头媳妇都有感情基础 怎么淫遍也没事 没个丫头媳妇告官
作者: vajra0001 (闲邪存诚)   2022-07-19 23:26:00
不要跳针 台湾混黑道的每个都进去关了吗?你要说有人混黑道没进去关所以 组织犯罪条例里面的行为都是合法的? 自己说这是不是跳针? 是不是乱论证?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22-07-19 23:29:00
封建时代主人只是行使他主人的权利 怎么算犯罪
作者: vajra0001 (闲邪存诚)   2022-07-20 00:20:00
原来法律禁止的东西在您的平行世界中不称为犯罪还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做权利 高明高明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22-07-20 07:02:00
一个大清律例各自解读逆?照律奴仆是物品只要不玩残致死主人都无责 包含找人轮奸 现代所谓强奸当然也无责你强奸电冰箱要负刑责吗?记住清律奴仆不是人 没人权
作者: vajra0001 (闲邪存诚)   2022-07-20 12:30:00
清律奴仆可强奸的根据请列出 谢谢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22-07-20 18:37:00
中华民国法律准你吃烧饼油条的依据请列出 谢谢法律没禁止就是允许基本概念都没有吗?
作者: ja23072008   2022-07-20 19:11:00
原文就说不合律例,还能厚脸皮硬拗成没规范就不能做,深感佩服。这个案子基本原则应该是参考大清律例椰D律刑律-犯奸-奸部民妻女这条。不过以当时情况,连成案都很难。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22-07-20 19:18:00
是有那条没错 写得很清楚 ‘律’奸部民妻女 凡军民[本管]官吏奸所部妻女者加凡奸罪二等各罢职役不叙妇女以凡奸论若奸囚妇者杖一百徒三年囚妇止坐原犯罪名[若保管在外仍以奸所部坐之强者俱绞] 关奸奴仆什么事? 倒是有奸他人婢要要处罚 但奸自己婢不罚 奴仆就是奴仆不算在民之列别搞混这篇的醍醐味就是依律 要是女方已经许配给主人其他奴仆那主人有罪 但主人主张没成婚事实依旧是奴婢那奸也不犯法争点在口头婚约但还没实际执行 算不算已经具婚姻状态
作者: ja23072008   2022-07-20 19:40:00
所以纪昀会觉得这个案子很复杂。但差别在于后面两人成婚后,柳青拒绝诱迫再服侍主人。若有的话,完全符合犯奸律。良贱相奸虽然说的是他人奴仆,但若强奸成立,最低标准就是适用凡奸。https://i.imgur.com/UA8m2kj.jpghttps://i.imgur.com/dXkNPmp.jpg大清律例完全没有主人强奸奴仆无罪的说法。按例最轻是笞40,再交官议处。原文案情复杂难断,跟宣称主人强奸奴仆不用获罪是两回事。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22-07-20 21:47:00
注意看条例好吗?有罪的都是奸有婚配或女儿 找一条奸奴婢有罪的出来 法律就是抠字眼的游戏 加油!慢慢找…不然古代戏曲干麻写奴婢被婚配就很感动?不用再被主人奸
作者: ja23072008   2022-07-20 23:54:00
我讲律例、你讲戏剧XD很好。前面打脸过主人强奸奴婢无罪这点就不提了。这个案例争点在于已指定婚配但尚未完婚,是否属于“婚配”?按传统,即使只有订婚,通常也被视为夫家的人。你连第一条基本款:和奸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强奸者绞都不知道,就不要说抠字眼了,根本连常识都欠奉,代表你连律例都没看过。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22-07-21 01:09:00
基本的当事人适格知道吗?律例不特别写身份是指民 奴仆不属于平民阶级 属于奴籍 不适用该条例 先去了解什么叫奴籍和奸是指民 谁跟你说奴籍适用了?拜托不要鸡同鸭讲 笑死民国后才引进法律前人人生而平等原则 但之前并不是这回事传统一直是贵族 平民 奴隶同一行为因出生地位而罚则不同常识欠奉这句还你 时代背景都搞不清楚 还来指教别人 XD仗80是指平民对平民 奴隶适用的在下方 罚则是各斩 自己翻
作者: huang19898 (huang19898)   2022-07-21 01:41:00
楼上 我简单搜了一下,没看到律例中有提到"奴籍"家长奸家下人有夫之妇者,笞四十;系官,交部议处好像的确大清律例没规定强未婚奴婢有什么处罚但有豫亲王裕兴强奸使女寅格已成致寅格羞忿自缢身死一案,"革去王爵,交宗人府折圈空室,三年期满释放"所以不见得是无罪,而是未因身分差别明订相关法条
作者: ja23072008   2022-07-21 02:50:00
“若家长奸家下人有夫之妇者,笞四十系官交部议处”https://imgur.io/UA8m2kj上面也贴过截图了。而强奸下人未遂使对方羞愤自尽,杖一百发近边充军。豫亲王是被新帝开金口加重处罚。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22-07-21 03:52:00
大清律例还是偏习惯法,老爷强奸婢女也没几个案例的,自然也没相应条文基本上一个主因是本来婢女特别是年幼未婚配的,通常也没因为地位关系,不太可能脱离主家打官司假设有,一般参考接近的他例来审判通常大多地区主家一般不会让事闹到公堂,毕竟闹上公堂重罪机会还是很高毕竟再有钱,也不能保证县太爷不是酷吏
作者: ja23072008   2022-07-21 03:58:00
法律因身份阶级不同而有不同待遇的概念很早,汉摩拉比法典就是。但落差并非体现在高位者对低位者“无罪不罚”,而是有罪但减轻罚则。未婚奴仆的情况,以满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22-07-21 03:59:00
所以像这篇文,老爷虽然有钱有势威逼利诱,还是不敢做太过
作者: ja23072008   2022-07-21 03:59:00
斗案为例,即使身为旗人高官,在家闭门思过跟赔偿奴仆银钱事小,孝敬乾隆的议罪银才是大头。前面提到的强奸未遂对方羞愤自尽,按律要处绞刑,因身份差异才改杖一百发近边充军。另外一点是清代的转折,跟建国初期圈地抓包衣不同,乾隆朝文治影响扩大,要提升妇女贞节观念,从而容许更多奴仆为保卫贞节,反抗主人侵犯的空间。康熙朝强奸奴仆不受惩处还有可能,乾隆朝只要闹上公堂、舆论,要不付任何代价安全脱身,很困难。
作者: abby2007 (似水)   2022-07-21 14:42:00
严重怀疑根本是主人把益寿赶走的,婢女无人身自由,用贞节观念压在她们身上就只是一种暴力而已
作者: huang19898 (huang19898)   2022-07-21 15:10:00
虽说因地位差别不敢告发主人以致案例少,但强上别人家奴仆应该不会罕见。自家的奴仆被欺侮主人也没忍气吞声而告官 不知道有没相关的案例?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22-07-21 18:29:00
强奸寅格案会这样判 可以对照前面提过强奸所部妻女那条寅格是他家包衣奴才所生之女 跟平民的刑度差别对照一下
作者: ja23072008   2022-07-21 20:37:00
豫亲王裕兴案已经是加重惩处了,可以跟康熙朝旗人三儿命仆杀许国珍,强奸其妻莫氏案做对照。当时甚至可以违反法律不议强奸罪。因为议罪除了主仆之差,另个影响因素是旗人特权。裕兴案援引一般军民官吏奸部民妻女被罢职役,圈禁三年。虽免除加重凡奸罪二等,以及致令羞愤自尽的杖一百发近边。但考量他是姓氏爱新觉罗的“亲王”爵,还差点被搞到赐死,两相对照就可以理解清初到中叶的司法变迁。https://i.imgur.com/FNfsVIW.jpg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