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ssarc: 欧美没有法律规定要赡养父母,父母子女间也没变成陌生人 06/09 02:12
: → ssarc: 然后他们父母间好像也没跟小孩计较养你花多少钱要还我 06/09 02:13
: 推 pauljet: 笑死人 子女又不是父母的投资财产 精虫上脑就得养 不想 06/09 05:12
: → pauljet: 养就出养 用法律规定还算客气了 我不知道你一直在证明" 06/09 05:13
: → pauljet: 华人世界"就是人人都这样想是干嘛 06/09 05:13
: → pauljet: 真的要计较 很好 父母养大小孩18年 小孩只要回养18年就 06/09 05:15
: → pauljet: 自由了吧? 06/09 05:16
: → pauljet: 这种无限养老责任 正是华人特有文化 06/09 05:17
: → pauljet: 其他国家民族 0 06/09 05:22
法律学跟历史学事实上有共通处,
就是在做任何主张前,须为事实(证据)调查。
硬要说差别的话,在于前者涉及现存人物的权益的机会较高,
故通常需要证明力更强的证据。
回到原题。
在说欧美法律如何如何时,首先最好不要把欧美各国全部一锅炒。
其次,对这个议题有兴趣的人,可以估狗“Filial responsibility laws”,
在此之前,建议最好不要轻易做出全有全无之类的极端论述。
对了,日本人不是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