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阅微草堂笔记 两难案

楼主: mstar (Wayne Su)   2022-01-16 17:34:05
一定无法判断的案子,不一定不合常理,有时越合于常理,却越不能明辨。
学生吴冠贤任(甘肃)安定县县令时,我从新疆被召回京,途中暂住在他衙门,
听他说有约十六七岁的少年少女,一起拦他轿子喊冤,
少年说“她是我家的童养媳,因我父母双亡就打算抛弃我另去嫁别人。”
少女说“我是他亲妹妹,他看父母都死了,就不怀好意、想把我当成妻子。”
问他们姓什么,两人都能答;
问原籍在哪,则父母都是流亡乞丐、每天都换地方,早就不记得自己是哪里人了;
问同伙的乞丐则说“他们到这没几天,父母就一起死了,不知道事情详细,
有听他们互称兄妹,但民间童养媳也常这样叫,所以不知真相。”
有老衙吏建议说“这案子有如捕风捉影,什么实证都找不到、年纪还小也不能刑求,
判两人合或离都难保无误;
但判离就算实际上错了,也只是不小心破坏一桩婚姻,过失较小,
判合如果错了,则是不慎帮助乱人伦,过失就大了,还是判离吧!”
吴冠贤一再推理,还真的不知该怎么判,最后只好按他建议做。
想到先父在刑部任职时的案子:
苏州织造海保被抄家后,三个兵留下看守他家宅院,海保家宅院有上百间房屋,
某天深夜时吹起风雪,三个人就把大门上闩,待在最里面的内宅取暖,
还点灯一起喝酒聊天,三人都喝到大醉后,不知是谁把灯熄灭了,
三个人在黑暗中不小心互相碰撞,结果竟变成扭打互殴事件,
一直打到夜半,大家都又累又痛才倒地昏睡,
到天亮时,其中一个人死掉了,另外两人也受到重伤但侥幸没死。
审讯时,两个都说是一起围殴致死,如果被判死刑抵命也无话可说,
当时夜深、屋里昏暗,感觉被人抓就抓回去、感觉被打就打回去,
不知道是谁抓我、谁打我,也不知道我抓的是谁、打到的是谁,
下手轻重、或哪个伤口是谁打的,不但活着的两个人不知道,
就算能把死者复活来问,他铁定也不知道;
既然死一个人不用两个人来偿命,办案官员可以随便指定一个人死、不会有问题,
如果一定真要查出到底是谁,就算严刑逼供,问得的也是诬认而已,
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就这样僵持了一个多月,其中一个伤势恶化而死,于是趁此机会以他为主犯来结案。
先父说“这案子把先挑起纠纷的人判为主犯就可以定案,
但从他们供词来看,真的无法知道是谁,
与其刑求逼供,还不如随便指定一个;
我到现在反复回想无数次,还是不知道该怎么正确推断,
可见刑官真的难当!”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22-01-16 17:36:00
现在都是罪疑惟轻 无罪 然后就被人骂恐龙法官了
作者: ssarc (ftb)   2022-01-16 17:41:00
用剪刀石头布就好啦
作者: SunnyBrian (人気薄二冠马)   2022-01-16 17:42:00
第二例如果是以“偶发事件”引起的互殴,不排除正当防卫的成立,一死两重伤,显见俱有伤害之犯意由于重伤的戴符、七十五,于互殴际并未逃离斗殴现场或于是时出声解纷,殴后又未确认现场情形,应可判过当防卫或并为过失杀人正犯
作者: chordate (封侯事在)   2022-01-16 17:54:00
第一案现在可以验DNA啊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22-01-16 18:02:00
现在的打架斗殴一般是拘留或是罚款,在台湾事件不大可能拘留不满一天就出去了,在大陆其实也差不多,可能拘留到15天这种斗殴事件本来就不好处理,难厘清纠纷事由下,各关几天双方冷静其他纠纷才有法院审理最好
作者: hedgehogs (刺猬)   2022-01-16 18:05:00
跟妹妹结婚没毛病啊
作者: Yenfu35 (廣平君)   2022-01-16 18:19:00
回hedgehogs,两人有血缘关系的话就乱伦啦,怎会没毛病?另请参阅司法院大法官第12及32号解释。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22-01-16 18:29:00
以现在观点来说不难判,女的不论是不是亲妹都不想嫁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2-01-16 19:03:00
童养媳本身就不符合 现代 观点了
作者: kingstongyu ( ?????)   2022-01-16 19:25:00
有一种台湾早年办案的既视感童养媳算是贩卖人口,鉴于古代条件女性能从事的工作也不多
作者: SunnyBrian (人気薄二冠马)   2022-01-16 22:00:00
mstar纠正的对,杀人无故意,我应该是想说过失致死罪
作者: hedgehogs (刺猬)   2022-01-16 22:10:00
我在玩哏没错
作者: applewarm   2022-01-16 22:19:00
真的难
作者: ben75280 (王聪明)   2022-01-16 23:42:00
还好第一案没玩什么滴血认亲
作者: vajra0001 (闲邪存诚)   2022-01-17 02:30:00
读了一下资料 第一案真的难断大致上我觉得断的方向是对的争议点应该在于是婚约还是被强卖 差异在女子的意愿假如女子供自己童养媳是被强卖 整个婚约无效假如女子供当时不知道婚约详情 这个婚约多半有效也就是女子意愿在同意 两可都会有效 反对会无效但是神的是这个少女供的是完全另一套事实让官方对于婚约或亲属关系这两套事实都无法查证我觉得可以步用判离或判和 只要判无亲属主婚 无法结婚就好 这样判决正确又搁置争议 又尊重了意愿也避免了亲属相婚 或是强卖卑幼要把恶名加给女方父母整个回应完 突然觉得我说不定有当师爷的天分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22-01-17 06:38:00
第二则会不会可能是闷在一起生火取暖 造成氧气不足或一氧化碳浓度变高 虽不致死但都可能让人记忆出现问题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2-01-17 07:16:00
差异在女子的意愿 <- 别把现代观念应套到古代那年头哪来的婚姻自主? 女人的意愿? 男人想取自己爱的不合父母意愿能行吗? 红楼梦参照一下。欧美古时候的男女婚配也是父母定的。自由恋爱这种时髦的现代玩意,不要随便套到古代
作者: vajra0001 (闲邪存诚)   2022-01-17 12:18:00
大清户律读完再回我 都没读资料就开砲喔?根本没人在论现代古代好吗
作者: bestteam (wombat是胖胖熊)   2022-01-17 14:10:00
乞丐都能有老婆...
作者: vajra0001 (闲邪存诚)   2022-01-18 01:29:00
今天又读完了第一案相关资料乱殴比照首从 从者减一等 所以是杖一百 外加流放三千里 但是旗人免流放 改枷号所以这位七十五先生的结局 是杖一百+枷号55日
作者: time3Q (缘分落地)   2022-01-18 23:32:00
有点类似少年PI的两个故事 与其选吃人故事 不如信老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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