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的霍从占说:
有个富家女孩,在五、六岁时带出去看戏,结果被人掳走卖掉,
过五、六年后掳人者在外地被抓获,供出当年曾掳了她、卖给某户,
官府接到公文而去找人,她才得以获救回家;
回家后细看她身上,鞭伤、棍伤、剪伤、刺伤、烙伤、烫伤、抓伤、咬伤......
什么都有,全身像是雕版画一样精彩,
母亲抱着她哭了好几天,每次提到这事情就流泪到沾湿衣襟。
女孩说,被卖去的那家女主人残暴到没人性,
刚去时还小,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每天发抖等被虐待而已,
年纪大后受不了痛苦、想自尽,但晚上梦到老人说:
“妳别寻短,再被烙两次、鞭一百下,妳的业报就满了。”
果然之后几天被绑在树上被鞭打,刚打到一百下,官府查案的人就来了。
原来女孩的母亲也对婢女极为残忍,少有人身上没伤痕的,
每个婢女服侍她时都怕到浑身发抖,而只要她回头一看,个个都会被吓到面无人色,
所以上天用处罚她女儿来示警,但她却不知道悔改,
之后是脖子发疽而死,家族如今也没什么后代了。
又说:
有个官夫人遇到婢女犯错时,不是鞭打、而是要她脱掉裙子、内衣,裸露下体趴地上,
说自己心胸宽仁,不用体罚、而是让婢女知道羞耻自行改过;
结果这夫人之后得了精神疾病,只要家人防备疏忽,她就脱光衣服跑出门手舞足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