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福是沧州杜林镇人,靠担著商品行走贩卖为生,
有天跟地方土豪争抢先过桥,结果被土豪的仆人推落桥下,
当时河水刚结冰,有些冰块角落跟刀一样锋利,导致张福头骨破裂、奄奄一息;
地方胥吏觉得可借此案发财,于是马上去报官,
官也想趁此从土豪那边揩些油,因此立即准备要逮捕土豪。
张福叫母亲偷偷去告诉土豪:
“你受刑偿命,对我没一点好处,但如果你能照顾我老母跟小孩,
则我还没断气前,先跟县官说我是自己跌倒摔到桥下的。”
土豪同意;
张福还读过点书,就忍着痛自己写了供状,
因是当事人所写,县官也只能结案。
结果张福伤重而死后,土豪翻脸不认先前承诺,
张母一直去告官,但因已有亲笔供状,所以无法翻案。
后来土豪晚上酒后骑马,结果坠马摔下桥而死,大家都说是违张福之约的报应。
先父说“的确,刑案真的难办,特别是命案!
会有顶罪的,还甘愿替人被处死;有给钱买和解的,用钱让亲属不追究;
前两种都不容易查清楚了,现在则是被害人亲写供状、说不是被凶手杀的,
这就算是传说中的法官皋陶来审,也没办法拿凶手怎么样。
如果不是他违背约定而被鬼报复,大概就是花些小钱就没事了;
刑案情况万万种、什么都有,审案官员有办法全按理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