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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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九年,曾国藩写一封信给弟弟:
曾家的一个族伯托他在朝廷捐一个官,曾国藩已经办好了,而且是先垫钱。
族伯那边会把钱送到老家,所以把官衔的执照也寄到老家来,请弟弟“银钱一到,即发执
照”。
不过,曾国藩再三嘱咐“即未收全亦可发也”
——就算钱不够,执照也照给不误。
为什么呢?
因为十二年前,曾国藩第三次进京参加会试,需要旅费。
他曾到处借钱,受了不少白眼,“如朱文八、王燧三、燧六等,皆分文不借”,最后还是
从这位族伯处借了,现在是还人情的时候。
正是这次会试,曾国藩不但中了进士,还选了翰林,入了军机大臣穆彰阿的门生。这么看
来,曾国藩念旧情也是应该的。
这封信透露出三件事:
第一、即使是像曾国藩这种有家有产的富农地主,到了科举的后半程(举人考进士),也
要靠向经商的亲戚借贷,才能承担得起。
第二、因为考中的概率并不高(晚清会试仅为3.5%左右的录取率),就算考中也不会马上
有收入还钱,亲戚大多数也不愿借钱;
第三、如果有亲戚肯借,那就不是普通的借贷,而是一笔非常重要的人情,日后要还的。
算算帐,晚清捐一个知县官衔,至少二千两银子,而曾国藩已经是二品大员,他肯垫钱代
办,少了也还不用补,算是给了天大的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