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吏役参东厂法司》
孝宗年间号称为极度治世,完全改革成化年间的弊病、东厂与锦衣卫都不敢咨意滥权,
但仍有不小于现今的弊政。
彭城卫所千户吴能,把女儿“满仓儿”托张姓老妇卖,
张婆私下卖给也姓张的乐户,骗吴家说是卖给姓周的官员家属,
张把她带到临清,转卖给乐户焦氏、之后又转手给袁璘,袁也是乐工。
之后吴能死了,妻子聂氏查到女儿流落妓院,
但女儿却不肯认母亲,于是就跟儿子吴政一起把女儿强夺带回家,
袁璘要求必须付赎身钱,但聂氏不同意,袁便去告官。
结果刑部郎中丁哲痛恨这种事情,因此对袁用刑稍过度,结果没几天就弄死袁了,
袁妻去投诉东厂太监杨鹏,杨抓了相关人等查办,
结果供词大翻转,说吴女是自愿卖给皇亲周家、而且是张老妇的妹妹,
于是杨上奏说丁哲害死无辜,应当处死。
皇帝命令锦衣卫审问,结果也如东厂所拟,
因认为事关人伦,再命令三法司与锦衣卫要一起查清事实,
于是到长宁伯周彧家查问相关案情,周彧说没买聂氏的女儿,
皇帝觉得奇怪,再命令更多官员去调查审讯,张老妇跟聂氏才供出实情,
相关单位会议后,拟定丁哲应当受徒刑,满仓儿者跟她妈妈聂氏都该受杖刑。
朝廷所有官员都不满于结果,但没有人敢提出异议,
只有刑部典吏徐珪单独上书抗议,说:
“对丁哲的拟刑允当,但杨鹏的姪子跟袁妻搞上了,才想帮她报仇、弄死丁哲,
结果锦衣卫镇抚司官员受蒙蔽,竟然真把案子搞出来,
皇上命令法司会勘,却因怕东厂、竟然不敢辩解,直到公开审讯时才无法隐瞒;
满仓儿诬陷母亲聂氏,罪大恶极、结果竟只判杖刑,
丁哲无罪却被诬陷,结果被判徒刑,
朝廷官员对于东厂、锦衣卫的判定,竟然一个字都不敢更动!
臣希望陛下能废除东厂、杀杨鹏叔姪,将镇抚司官员流放、不准再世袭,
丁哲等人升官一阶,则以后就能达成永久太平之治了。”
皇帝认为徐珪满纸胡言乱语,罢除他的职务来抵徒刑,丁哲则废为平民,
而满仓儿者杖刑完送浣衣局,案子就此了结。
当时对于一个下贱乐户女子的案子,竟能上呈到皇帝面前,审讯三四次才结案,
孝宗圣明,对此都不觉得厌烦,
虽然结果不能尽如人意,但比起嘉靖初年的李福达案,已是天壤之别了。
徐珪只是个胥吏,却敢参劾东厂、锦衣卫、法司机关、讥笑满朝官员,但受罚并不大,
还没一年之后,清宁宫受灾,刑部主事陈凤梧上书,
说应该洗清徐珪的冤屈,恢复他原本职务、甚至给他个官职以示嘉奖,
皇帝觉得有理,下令赐给徐八品官,吏部回奏说可派他担任浙江桐乡县县丞,
徐只是个没有官品的胥吏,结果朝廷官员上书相救,
圣主还特别下旨同意,因而复职并成为官员,
如果是在当今,早早就已死在东厂手上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