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之妓”
北京城里的皇华坊 (街区) 有东院、有“本司胡同”,‘本司’就是“教坊司”,
顺治初年沿袭明朝制度设立;
又有“句栏胡同”、“演乐胡同”(后来改名“眼药胡同”,在四牌楼南),
附近还有马姑娘胡同、宋姑娘胡同、粉子胡同,出到城外则有南院,都是以前风化区。
北京称妓院所在地叫“胡同”(胡同),是‘火弄’的音转,
本来小巷子都叫胡同,但后来却成为风化区的代名词,因此逛妓院就称“逛胡同”。
又有称妓院为“小班”的,起源于光绪中叶,城内口袋底胡同、砖塔胡同等处,
都有人养歌伎,为了跟外面一般戏曲剧团的某某班区别,所以叫“小班”;
八国联军之后,城内歌伎逃散,城外的许多妓院就拿此名来用,已不是十年前的本意。
光绪二十三年~二十四年 (1897-1898) 时,城南的娼寮极为卑劣,远不如韩家潭的,
大致都是摆一桌水果要价二两再加四串大钱,较差的则不摆桌、不唱歌,但可过夜,
费用二十串大钱,因为便宜,所以妓女的程度也低下,
奴仆走卒拿个一两来就能过夜一次,妓女们也欣然接受,
蜀南萧龙友就说这种地方已成为贩夫走卒的巢穴了,一点都不假。
北京妓院分为三等:一等“小班”、二等称“茶室”、三等称“下处”,
是营业等级上的区分,另外还有“北帮”、“南帮”,则是地理上的区别:
妓院一直以来都分南北帮,界线分得很清楚,南不侵北、北不扰南,
大致上南帮活泼、但不免浮滑,北帮诚实、但不免固执,
南帮仪态万千、招呼周到,北帮则除了床上外无其他照应、依偎抱人外无其他招式;
顾炎武曾讲到社会状况,用“闲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慧”评南方人、
用“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评北方人,都可以拿来套用在妓院上。
“大了”,北帮妓院里有,都是四五十岁的中老年妇人,负责管理整间院子的事情,
意思是妓女跟客人的所有交涉都可由他来了之,
妓女要留客人,都必须跟她请示,得到同意后才行。
南帮妓院里,除了男佣之外,还有婢女供使唤;
但北帮妓院房间里的工作人员都是青年男子,称为“茶壶”。
北帮妓院的妓女及工作人员,对于顾客都同等对待,就算来客有差别也不会表现出来,
而且不会用穿着打扮来区分顾客等级,但南帮就不是这样了。
南北帮合计,光绪二十三年~二十四年时只有 37 家,每家不超过十人、少的三五人,
生客第一次来,以摆水果桌当见面礼,这次付现、之后则都记帐起来,
因此很多人逃债不给,导致常常经营亏损而倒闭,
八国联军之后才改变经营方式,因此得以生存,而内部规定也有些变更:
客人入门时如果已有前客在,就由仆役带到小房间等,称为“坐柜房”,
等前客走了再带他到对象的房间,称为“到本房”,
一个小时后披衣服起身,拿个银圆丢在桌上、发出“镪”一声,称为“开盘子”
客人过夜,费用是 8 银圆、也有 12 银圆的。
光绪末叶,掳人勒赎的风气非常严重,一些名妓出门常常被绑走,因此都不敢外卖,
北方人称干这行的为“浑浑”;八国联军时,这些人大多被杀,
之后官方设立警察署、又找人保护,妓女都可穿著华丽在晚上出门,
老妓女看到后,都说日子真是不一样了。
北京跟上海逛风化区有最大不同:上海的“长三”(高级妓女) 如果不是透过介绍,
就不准生客进门,全都要靠关系得到信任,是属人主义;
北京则不同,不管生客熟客、认识不认识都可自由进门,大了喊个见客之后,
妓女全部出来排排站,由客人挑选。
晚上逛妓院的人,手上都拿纸制白色小灯进大门,称为“闯门子”,灯都是妓院提供,
甲女送的带进乙女房内就丢了,出房门时乙女再送新的,之后再带着进丙女房间,
因此妓院房间内都吊满满的白色纸灯;
进大门后,仆役都站在旁边大喊见客,门上用红纸写该馆的名字,
又用两三尺的红布挂在门旁,门上吊著的灯笼上则写着“鸿禧”红色大字。
北京酒店,不准召妓来陪酒,只能到妓院摆桌请客。
所谓“割靴”,就是某甲包了某个妓女后,他朋友某乙却也偷偷跟对方来往,
两人共用一个妓女,称为“靴兄靴弟”,而伶界也有这种称呼。
道光之前,北京人最爱吃“像姑”(男伶),
极少妓院、只在金鱼池等处有,都是轿夫等粗人聚集之地;
咸丰年间,妓女风气大盛,胭脂胡同、石头胡同里家家悬挂纱灯、门上挂红纸,
过中午之后车轿络绎不绝、游客如云,招呼喝酒送客声音整夜都听得到,
官员士人吃到上瘾、一点都不觉得怪,因此身败名裂、还有因而丢官的。
北京的伶人不敢直接面对妓女,若路上突然遇到,一定弯一脚行礼、喊“姑姑”,
妓女再送他手帕、荷包等小礼物,
但八国联军之后,伶人渐渐没大没小,见到妓女时就没这种礼数了,甚至还有相好的;
不过如果妓女让伶人过夜,就会被人看不起,
甚至若对象是宦官,之后就更不会有人再上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