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邑令与盗均不失信”
某人当在山东某县当县令三年,才四十岁就告病还乡;
赚的钱已够下半辈子,每天种花养鱼休闲;人皆以为他高尚,其实是不得已。
该县以前多贼窟,历任常因此丢官,
某人到任后认为若不扫荡、官就当不稳,于是大肆追捕;
有五个头目,众人都知姓名但底下官吏都不敢问闻,
某人指名要抓这五人,衙役屡屡被处罚但就是抓不到。
某天,有人求见,竟然就是他们五个,立刻传他们入内。
五个人相貌堂堂,自述即将远行、要借用千两当跑路费,某人答应;
又说“某晚三更时,会自行到房内拿走。”,
某人也答应,五人就离开。
某人想,到任还不久、何来千两?但既然已经答应、不能违背,
就借钱来,并在房内设酒席,还要妻子回避;当天晚上独守、点蜡烛等候。
三更时,屋顶瓦片发出裂声,五人都穿着黑衣而来,说“钱在哪?”
某人回“在桌上”,
五人说“你真是守信用。”
某人“要喝酒吃饭吗?”
五人回“好。”
于是大肆吃喝,但中间一句对话都没有。
吃完之后,每个人各拿两百两走,还说“珍重”“改天就会归还”,
立即就不见人影,只听见屋瓦又发出声音。
此后县境内就无盗贼,因为都跑去隔壁县了。
三年后,某人赚得饱饱了,想到若不是当初有胆子怎么会有今天?
除夕跟团聚时才跟家人说当初的事情。
某天早上起来,发现桌上放了银子,一看竟然是之前给盗贼的;
旁边插了支匕首、刀锋锐利,还附了封信,打开内容是:
“我们并不缺钱,之前只是试试你的胆子而已,而你的对应值得佩服;
我们不进你辖区已经三年了,虽然你赚得不算多,
但某日你寄送回乡买田地的那笔钱、某日存起来生利息的那笔钱,已是好几倍,
故我们对你的照应已经很不薄了,如果你再恋栈于位,就是造成我们不便,
而我们的不便就是你的不便。
现将当初的银子还你,如果三天之内你还不告病还乡,就请看看这把刀!”
某人看完信,吓出一身冷汗,不知该说什么。 隔天立刻呈文告病辞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