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轰动整个大宋王朝 司马光终于杀掉那女子(

楼主: yhvhyod (四宅公子)   2016-01-22 22:01:20
轰动整个大宋王朝 司马光终于杀掉那女子(图)
皇帝御批不管用 13岁穷女孩让整个大宋朝都被卷了进来
2016-01-21 05:29
宋神宗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67岁的北宋名臣司马光终于当上了宰相。司马宰相上台
后,将一起陈年老案翻了出来,重新进行审理,审理的结果是,将案中原来已经释放回家
的一名乡下女子改判死刑,并立即斩首示众。
此时距案件发生的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17年。身为宰相的司马光与这名乡下女子有何仇怨
,为何已经过去了将近20年,还一定要置她于死地呢?其实司马光重新审理的这件案子,
根本不是什么大案要案,只是一起再平常不过的普通刑事案,案中因改判被杀的女子名叫
阿云,在案发时也不过13岁,而整个案子的案情也十分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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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终于杀掉那女子。
一起普通的刑事案
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年正月,13岁的登州(今山东登州)少女阿云还在为母亲守孝,
孤苦无依。没想到阿云的叔父贪图钱财,竟然以几石粮食(价值约等同于现在2000元人民
币)就将阿云卖给了一位名叫韦大的老光棍为妻。韦大容貌丑陋,阿云对这门亲事死活不
愿意,可又拗不过叔父。于是阿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杀死韦大。
阿云晚上悄悄来到韦大的家里,适逢韦大正在熟睡,阿云拿起砍柴刀朝着韦大一阵乱砍。
被惊醒的韦大下意识地翻身起来用手阻挡,阿云看韦大醒来,又惊又怕,丢掉柴刀,扭头
就跑。
阿云当时只是一个年仅13岁的小女孩,柔弱无力,对韦大一阵乱砍,除了砍掉韦大一个手
指头外,韦大身上其他地方都是些皮外伤,没什么大碍。于是媳妇没娶着、差点丢掉性命
的韦大立即报了官,说有人要杀他。
知县接到报案,迅速赶来勘察现场,并对韦大及其邻居进行审讯。这个韦大,穷得一间屋
子能剩下四个墙角,小偷到他家门口都是绕着走,又因长得太丑,平时大家都不喜欢与他
来往,更没有与人结下仇怨。因此虽然韦大当时没看清是谁要杀他,但是算下来,除了这
个没过门的媳妇阿云,不会有别人。
知县立即将阿云捉来,说这案子明摆着就是你干的,你就招了吧,免得受皮肉之苦。阿云
也不抵赖,毫不隐瞒地将事情的整个由来说得清清楚楚。就这样还不到一天,这起杀人案
就这样告破了。
简单案子不简单,轰动整个大宋王朝
整个案子的案情就是这么简单,既没有刑讯逼供,也没有栽赃陷害,但这个案子后来不仅
轰动了宋朝,在整个中国法律史上,都是一件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其影响比清末的杨乃
武与小白菜案不知道要大过多少倍。
阿云招供后,知县以阿云谋杀亲夫的罪名判处阿云死刑。但宋朝律法规定,地方官判处死
刑,案件必须逐级上报,最后由朝廷的最高司法机构——大理寺和审刑院进行复核,经复
核没有问题的,才准许地方官对人犯执行死刑,这个程序和现在的死刑复核程序很是类似
。案子报到登州知府许遵那里,许遵一看就觉得这个判决有问题。
许遵认为,阿云被许配给韦大时尚处于为母亲守孝期间,按照宋朝律法规定,守孝期间的
婚约无效,再者阿云是被叔父逼婚,自己并不同意这门亲事,因此这门亲事,无论于公于
私,都是不合法的。既然婚约不合法,阿云就不是韦大的妻子,也就没有谋杀亲夫之罪。
再说案件的后果也不严重,韦大并无大碍,阿云罪不至死。于是许遵签署了自己的意见,
将案子报送到大理寺和审刑院。
大理寺和审刑院审查案卷后认为,即便阿云不是韦大的妻子,但是其蓄意谋杀,并且造成
了对方人身伤害,按照大宋律法一样要判处死刑。
普通的官员 与朝廷的最高司法机构争辩
得知这个消息,许遵坐不住了。他在登州任知府,属于中央下派到地方政府挂职锻炼的官
员,挂职期满就会调回中央并升职。这种情况下,对许遵来说,明哲保身、以求升官无疑
是对他最有利的选择,但是许遵却决心要救可怜的阿云一条命。
为了一位素不相识的平民女子,许遵这位普通的官员,与朝廷的最高司法机构争辩。
许遵开始详细查阅宋朝律法,希望能找到推翻大理寺和审刑院的法律依据。恰在此时,宋
神宗下诏说,谋杀已经造成人身伤害,但官员在审讯犯人并对犯人用刑前,犯人如实供认
犯罪情节的,以自首对待,并依照谋杀罪行降低2个等级论罪。
这个诏书,简直就是为阿云量身定做的,按照诏书的规定,阿云最多只会被判有期徒刑,
而绝对不会被判死刑。许遵以皇帝的诏书为依据,向刑部申诉。没想到皇帝的诏书在刑部
不管用。
刑部不接受许遵的申辩,依然维持死刑判决。这时事情又发生了戏剧化的转折。许遵被调
往大理寺任大理寺卿,这是大理寺的最高长官,这下许遵掌握了案件复核的主动权,阿云
被改为有期徒刑。
惊动皇帝,北宋两大名臣展开辩论
但御史台又不干了。御史台相当于现在的纪检、监察部门,专门负责督查政府官员的违法
违纪行为。御史上书皇帝,弹劾许遵,说许遵利用职务之便枉法,之所以不说徇私枉法,
是因为没人相信许遵和一位乡下的平民女孩有什么私下交易。
神宗皇帝把这个案子发到翰林院,让司马光和王安石这两个当时最有名望的翰林学士来评
判。王安石和司马光虽然都对对方的才学、人品十分钦佩,但政见截然不同。司马光支持
刑部的死刑判决,王安石支持许遵的有期徒刑判决,两个翰林学士为此在朝堂上吵的不亦
乐乎,谁也无法说服谁。
双方争论的焦点,就是阿云的判决是按大宋律法来,还是按皇帝的诏书来。按照大宋律法
,阿云判死刑,按照皇帝的诏书,阿云判有期徒刑。这实际上就是法律效力大,还是皇帝
的诏书效力大的问题,这次争论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律敕之争”。即便是现在,这也是个
很容易引起争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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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与司马光争论背后的真相为何?(网络图片)
王安石与司马光争论背后的真相
但司马光和王安石争论的真正意图不在这里。当时王安石在朝廷里鼓吹变法,司马光坚决
反对变法。如果以皇帝的诏书为准,就证明皇帝的旨意对法律有最终解释权,皇帝的旨意
可以对法律进行修改和变更,而这是王安石推行变法的基础。
司马光认为法律是国家最高意志的体现,任何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不能干预司法,不
能破坏法律的严肃性,包括皇帝。乍一看,司马光的说法似乎很现代化、很有道理,但实
际上其真正的意图在于,法律不能改,制度不能改,国家的法度不能变,力图把将要推行
的变法扼杀在萌芽状态。
神宗皇帝看到两人相持不下,又将案子交有其他翰林学士及朝廷官员审议,审议的结果是
支持王安石的意见,神宗皇帝御批“可”。原本这案子就可以结案了,没想到审刑院的官
员又不干了。
皇帝的面子也不管用,整个大宋王朝都被卷了进来
审刑院这一帮官员连皇帝的面子也不给,他们联名上书皇帝,要求继续与王安石辩论。审
刑院这边还在闹腾,枢密院(类似于现在的国防部)、中书省(类似于国务院办公厅)的
官员也参与进来,纷纷发表意见。一时间,一起普通的杀人案把大宋的朝堂搅了个天翻地
覆,双方唇枪舌剑,互不相让。
神宗皇帝看这样吵下去不是个事啊,于是就对犯人自首的界定和量刑做出详细解释,命令
翰林院按自己的解释拟写诏书,发往中书省,要中书省遵照执行。没想到中书省直接给驳
回,说皇上的诏书违背法律,不能执行。
皇帝乾纲独断
这下可把皇帝给惹火了,要是由着你们的性子,不知道这事还要闹多久,于是神宗直接下
诏,免除阿云的死刑,改判有期徒刑。没过多久,朝廷大赦天下,阿云被释放回家。回家
后的阿云又重新嫁人生子,案子似乎真的结束了。
司马光终于杀掉了那个女子
17年后,公元1085年,宋神宗去世,宋哲宗继位,司马光任宰相,司马光重新审理此案,
以谋杀亲夫的罪名将阿云逮捕并斩首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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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lice   2016-01-22 22:08:00
迟来的正义。言简意赅。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01-22 22:14:00
迟来的报复。司马光用的罪名是错误的“谋杀亲夫”。
作者: Inkthink (墨想)   2016-01-22 22:21:00
这罪根本不该当阿...完全就是争议口气的面子问题...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1-22 22:22:00
说实在 司马光的道德高度实在不够 资治通鉴也常常出现一些其他更早的史料中 从未出现的孤证史料不得不怀疑是不是他自己捏造的
作者: eastpopo (东方大法师)   2016-01-22 22:25:00
亏得司马光居然过了那么久还能想起旧案来翻案处理= =
作者: castlewind (城中之风)   2016-01-22 22:26:00
人有了立场 时常就不论是非了
作者: converger   2016-01-22 22:28:00
最后一段也太“人治”了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6-01-22 22:33:00
不过这的确很像司马光的作风啊 XD
作者: AGIknight (我攻速很高喔!)   2016-01-22 22:33:00
宋朝还没有追朔期的立法吗?
作者: shihpoyen (伯劳)   2016-01-22 22:34:00
哪位?
作者: dennis99 (dennis99)   2016-01-22 23:02:00
1.是“阿云”不是“阿云”;2.这件事争点很多,不能完全用变法与反变法来看,神宗对此案的态度也是犹疑不定3.此案学界讨论了十多年,这篇文章是用郭东旭的观点。但香港中文大学苏基朗则有不同的看法,认为这场跟变法下的党争关系不大。有兴趣的可以看一下苏基朗的书4.最重要的是,大多现代学者是认为司马光比较有道哩,因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1-22 23:19:00
怎么说有道理??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16-01-22 23:22:00
这案子有合乎当时合法婚姻的程序吗?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01-22 23:22:00
能不能转贴一下苏的观点?另外,当初逼嫁阿云的叔叔呢?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16-01-22 23:23:00
如果没完成法定婚姻程序,谋杀亲夫罪名就怪怪的
作者: dennis99 (dennis99)   2016-01-22 23:27:00
想看的可以看辜狗“神宗朝阿云案的辨正”婚姻成立与否的问题史料有点状况,苏的文章有说明阿我自己就打错字了 ,再次强调是“阿云”然后我怎么找都没找到司马光后来杀了阿云的史料,不知道这篇文章所据为何?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01-22 23:42:00
重看一下,这篇文里面有个地方怪怪的。家徒四壁的韦大有办法拿出数石粮食买妻吗?然后看苏的文里引的史料,没有阿云的叔叔逼嫁情事。有别的史料来源吗?
作者: dennis99 (dennis99)   2016-01-22 23:51:00
阿~~辜狗图书好像会故意漏页~~我手边有柳立言编的节录本,晚点照起来给大家看。什幺叔叔逼嫁的那段我也没看到有史料说....
作者: Knulp (歪帽)   2016-01-23 00:23:00
司马光实在太小心眼了吧
作者: dennis99 (dennis99)   2016-01-23 01:14:00
我自己用手机照的,将就一下吧→https://goo.gl/ekPSzV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1-23 01:52:00
大致看完 阿云虽然真的谋杀亲夫 但既然符合自首减刑神宗的决定并没错 司马光不应该后来再去追杀 莫名其妙
作者: chenglap (无想流流星拳)   2016-01-23 02:13:00
司马光本来就是恶名昭彰的顽固保守者..
作者: dennis99 (dennis99)   2016-01-23 02:15:00
问题在于根本没有史料证明司马光1085年有去追杀阿云阿XD无论是早年沈家本、徐道邻,到1980年郭东旭、郭成伟,至1996年的苏基朗,没有学者提到过他们有看到司马光任相后有把阿云抓回来。甚至苏基朗认为神宗1079年的决定就成为往后的定例,司马光1085年任相后只是排除强盗罪可以自首减刑的规定,而不是对1079年二月甲寅诏书翻案→见注56我觉得这篇文章很恶劣,论说根据没有出处,只为翻案而作完全误导读者,也污蔑古人。司马光可以批评的地方很多,但不应该用这种架空虚构故事的方式来批评
作者: Fullgen (就这样)   2016-01-23 09:02:00
这样脑补的文章,只能一嘘。
作者: shirou123 (一尻入魂)   2016-01-23 09:13:00
呵呵 迟来的正义 那被逼婚的阿云呢?
作者: iiooiioou (爱幻想的O宅)   2016-01-23 10:35:00
网络文章来源不明,笑笑就好
作者: sophia6607   2016-01-23 12:07:00
1F颇呵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01-23 13:26:00
的确 如果司马光没去追杀 就不要乱虚构 虚构的话也注明如有雷同 纯属巧合才对
作者: drkkimo (花猫~ 努力工作)   2016-01-26 21:27:00
周公 商靶 张居正 吧 推错 
作者: kkben (多想一步)   2016-02-16 01:10:00
听杜正胜老师的课 听过这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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