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以为你表妹要和你当砲友害我震怒(羡慕)了一下
言归正传
不是说几等亲之内就不能性交,要性交不管对象是谁都办得到,因为这是现实的问题
只是会产生的法律效果不一样而已,在民法上规定的是婚姻的要件,这和性交没关系
男男可以性交还是不能结婚,就算不性交条件符合也是可以结婚
在公法上会发生法律效果的情形是有对价的性交,也较是性交易
至于在刑法上会发生法律效果的对象是有配偶者、未成年人、近亲和死人
你看的应该是刑法第230条:与直系或三亲等内旁系血亲为性交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刑法第236条又规定: 第二百三十条之罪,须告诉乃论。
然后刑事诉讼法第234条又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条之妨害风化罪,非左列之人不得告诉:
一、本人之直系血亲尊亲属。
二、配偶或其直系血亲尊亲属。
所以也就是说,只要大家都没意见,其实你想跟哪个亲人当砲友都没有关系
可喜可贺~
说实在的,这个规定真得很没有意义,禁止血亲性交的目的是为了优生保健
但是现代避孕技术这么好了,成年人双方自由意志想要交流一下国家也要管那么多
想当初我在某版表示处罚和妹妹性交真的没有必要还被嘘成一片
并且被嘲讽国外是国外,而且就算有可能五百年内不可能达成
没想到好几年前欧洲国家就开始废除血亲性交的规定了
五百年过好快啊~~ ㄎㄎ
※ 引述《DEVILDODO (恶魔兔)》之铭言:
: 以下不知道有没有违反版规
: 有违法小弟会自删
: 小弟的母亲是公家机关的社工
: 刚刚吃晚餐的时候
: 她跟我们分享了她今天遇到的奇怪案例:
: 今天有一对父母来哭诉
: 因为她的儿子跟表妹之间变成了炮友(都已成年)
: 但是他们却无可奈何...
: 当下听了觉得很好奇
: 所以刚刚去网络GOOGLE一下法条
: 发现有条法律规定 三等亲内不能性交 偏偏他们是四等亲(表妹是妈妈的妹妹的女儿)
: 另有条法律规定 六等亲内不能结婚
: 所以小弟得出以下结论:
: 可以只要男女双方都出于意愿也都不想结婚
: 他们可以成为合法砲友
: 就算双方家长想要逼他们结婚
: 他们反而可以拿"六等亲内不能结婚"来拒绝
: 不知道小弟这样说有没有错?
: 先撇开社会观感或道德正义的问题
: 感觉这样很像法律漏洞
: 代表以后可以找表姐妹当砲友吗?
: 还请专业的或是有经验的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