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大家对我所谓的“后果自负”有疑虑
网络骇客当然不对 而且是违法的行为 这无庸置疑
但拍了那些照片 就要甘冒某种程度上的风险 某种万一将来怎样怎样的风险
我没有要谴责拍照片的被害人喔!冤枉啊!!!
有些保守一点的家长 婚前可是会请征信社征信的 万一被google到 就有好戏看惹XD
自拍照片当然没有犯法!但万一分手了 忘记删掉 "不小心"被新的男友/女友看到
甚至"不小心"被"有心人士"窃取 甚至加以散播 这就麻烦惹
天下无难事 只怕"有心人"
我们来看看志玲姐姐的建议:http://ppt.cc/3r4V
‘林志玲呼吁大家不要当骇客做坏事,也分享自保秘诀,“有些记忆留在脑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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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活塞运动时 重点应该放在西斯 而不是像A片导演一样XD 那是会分心的
至于有人说当作纪念... 纪念的方式有很多种 这种要承担某种风险的方式
我觉得不是很成熟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
自拍裸照 甚至西斯照片 请问对双方感情有何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