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女生拍裸照有什么问题?

楼主: lingray (美好的时光,为我停留)   2014-09-05 09:22:02
※ 引述《s8402019 (shadow)》之铭言:
: 我不是基督徒 但我对这句话深表赞同
: 哥林多前书 10:2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
: 意思就是:妳爱干啥都行 但不见得对妳有好处
: 拍清凉照片放在云端、电脑、手机上 老娘就是喜欢吃挫冰、喝CoCo 熬夜看韩剧 
: 当然可以啊!只是 " 后 果 自 负 "
: 在电脑的世界里有一句话:“凡走过必留下痕迹”
: 意思就是只要遇到有心人 破解妳的电脑 或是还原已经删掉的档案 
: 对专业人士而言 其实是很简单的
: 目前为止 我确认放在脑海里 还没有东西可以破解、提取出来 最安心!
很多人爱把后果自负挂在嘴边
但真的有多少人理解何谓“负责”?我很怀疑
负责不但是个生活概念,也是法律上的重要元素
由于既然是生活概念,那每个人对于负责的想法可能多少会有所不同
但法律上的责任则是固定的,所以不妨参考一下
像什么先有权利后有义务、责任是违反义务之后所付出的代价云云
这种ABC中的KK音标就不用谈了,应该是常识
拿拍裸照这件事当例子
A拍了裸照、存在电脑、被骇客侵入、被散播
这是一连串的事件
为何要把事件分的那么清楚?因为这四个事件的当事人可能都不同
把照片存电脑的人可能不是A本人
把照片散播的人可能不是骇客本人
若把这件事的责任完全归到一、两个人身上,无疑是掺在一起做撒尿牛丸
不过为了方便理解与讨论,就假设A也存了档,而骇客顺便也散播裸照好了
A拍了裸照,而裸照代表隐私权
所以我们可以说A的行为造成了她本人隐私权“可能”被侵害,这是风险
毕竟要散布的先决条件,就是要有照片可以散布,而照片是A自己拍的
但这是法律所容许的
骇客侵入电脑,并且散播,这是实现了隐私被侵害的风险
而这是法律不容许的
警察抓人、检座侦讯、法官审判,后续的执行等等
这都是在针对骇客“实现了风险”这件事
所以可以说,骇客所负责的部份在于“实现风险”,而不是创造风险
至于A创造风险的责任是什么?法律没有规定,在法律上就是没有
至于生活呢?风俗习惯呢?这就很有得说了
女性主义的存在价值便在此显现
对于A而言,所谓的风险自负是什么意思?
要探究这个必须要先弄清楚责任
责任一定会有所谓主词跟受词,也就是究责方与受责方
通常等同于加害人跟被害人
有人闯红灯撞伤了你,你是被害人,对方是加害人
开车的对被撞伤的人,负有责任
至于责任的具体内容为何,通常按照社会习惯、双方认定跟法律规定去计算
所以,A拍了裸照,所谓的责任自负
事实上,是A自己,对自己负的责任
究责跟受责,都是同一个人
至于责任的内容为何?法律没规定,那就是社会习惯跟她自己如何认定
这就是我前面说的,女性主义的价值
或是说,父权体制的坏处
传统父权对于裸照这种事是不容许的
更精确的说,是不容许,裸照,被不容许的人,看到
开玩笑,裸照、性爱照这种东西,意淫的好物,怎么可能不容许
所以在受到控制的范围下,这是好物
失去控制的情况下,拍照者就会被责难、被贴上淫荡之类的标签
父权跟法律的差异在哪?在这边就很明显了
没被他人看到,A这个创造意淫媒介的本体就没事
若被他人看到,A这个创造意淫媒介的本体就该死
这是父权
对法律而言,没有这样的差别存在
不论有无被他人看到,A这个创造意淫媒介的本体,都没有责任
法律追究的是实现风险者,因为实现风险不被允许
而非创造风险者,单纯创造风险是允许的
这只是就拍裸照这件事而言
若其他事件,法律可能就不是如此评价
若是A有足够的女权意识,就会去批判这样的逻辑
也有能力去认清这一连串事件的责任归属问题
那么,对她个人而言,所谓的责任自负,不会是太大的困难
同样的逻辑可以完全套用在穿很少被性侵这件事上
女人穿很少,创造了风险(但事实上,就算穿盔甲也会有风险)
淫贼去性侵,实现了风险
父权体制就会认为,穿很少去勾引男人,是淫荡的荡妇BALABALA
事实上这已经是有所改变的父权思想
伊丽莎白时期还认为这是魔鬼勾引的犯罪,被性侵者会被视为魔鬼的工具而被烧死
更古早的话大概石头躲避球,一票玩到挂
简单说,一个有足够批判意识、清楚因果关系的女人
她要负的责任,顶多是对她自身的要求、对自身的反省
要求自己避免危险、要求自己确保安全、要求自己更加戒备、反省自己不够小心等等
而思想上的奴隶,或是实际上的奴隶(古代女性)
她要负的责任,轻从我是个婊子荡妇被强奸活该,重则成为烧烤人肉串
在现代,由于是自己对自己的责任,所以自己说了算
问题在于,现在一般人挂在嘴边的后果自负往往都有活该的含意
什么叫做活该?
事实上,活该有一个物理上的、不可避免的涵义存在
就像你拿刀往手指上划过去,不可避免的,你的手指皮肤会被割开
血会流出,严重点肌腱还可能被割断
所谓的活该,就是一个拿刀划手指会爆血的涵义
意思是,这是会发生的、无法避免或很难避免的
而且,通常还有更深层的涵义
刚才讲的拿刀划手指爆血,这是实然,也就是实际上会这样
一般活该还隐含着应然,就是你应该要如此
这种应然包含着你不应该这样做,做了就应该要xx的逻辑
拿刀划手指的实然是通常会爆血,但有时不会,比方说刀子超级钝
拿刀划手指的应然是必须要爆血,不爆血就是错误的,这只是你运气好
你必须要得到教训
很明显,抱持着后果自负的人,“可能”会有以下的潜藏涵义
(讲可能已经很客气了,通常有这种想法的人也不会承认)
妳不应该拍裸照,被散播是妳活该,这会让妳学到教训,下次不敢再这样做
至于为何会有这种想法?
这就是我说的父权思想==>不应该被看到
若是说,不应该去拍这种照片
我只能说敢情阁下住海边,管那么大
人家跟男友打砲都管不著了,去评论打砲附带的照片是哪招
我觉得,或多或少,不分男女,都会有这样的想法
就连有批判意识的女权者可能也会有
因为若没拍裸照,的确就连被散布的可能都完全没有
这是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
而外界的眼光、批判,也绝对会影响当事人对这件事的判断
进而影响到她对自己究责的内容
所以这种事情对当事人本身多少都会带来负面影响
这还要另外加上其他人的特异眼光
至于到底该怎么办?
我认为最好的是不创造风险
但其实生活中有非常多的风险存在,根本不可能完全避免
连去搭个捷运都会被砍,走在路上也可能被车撞或被瓦斯炸死炸伤
次好的,创造出风险,但要努力避免风险被实现,不管是被自己实现还是被他人实现
所以,拍了裸照,要把照片保管好
走在路上要眼观四面耳听八方,随时注意身边来车等等
最后,风险被实现了(不讨论因此挂掉的情况)
是要弄清楚责任归属的问题
不要太苛责自己,但也不要太纵容自己
不要因为自责而把自己压垮,也不要因为无所谓而让自己再次陷入险境
至于那些把后果自负挂在嘴边的人,就省省吧
责任,只对当事人双方有意义,对他人无意义
连这点都不理解,就不要出来搞笑了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4-09-05 09:52:00
作者: phoebe9256 (肥比冰心)   2014-09-05 10:12:00
作者: Galileolei (那个谁谁谁)   2014-09-05 10:44:00
推 请问l大是律师吗!
作者: shemie (shemie是希伯来文的太阳)   2014-09-05 10:45:00
我是觉得拍可以,不要放在网络上面,或是任何可能留出去流出去的地方。我其实不怕裸体被人看到,但是我同意原po说的,那是一种隐私被侵犯的感觉。换个方式说,我的日记被看到也是觉得隐私被侵犯啊。不过要是我,真的不会选择去拍,流出的风险真的太高了我自己也都是用苹果的东西,iCloud真的很方便很简单也就是因为简单方便,会忘了加密。
作者: dasos   2014-09-05 12:56:00
就算你讲这么清楚了还是会有人看不懂的
作者: LavinaLu (小姵)   2014-09-05 15:11:00
推l大认真!!
作者: chinshin0405 (小昭)   2014-09-05 17:13:00
作者: zvezda (star)   2014-09-05 18:51:00
只能推了
作者: ducan1128 (食并)   2014-09-05 18:52:00
推!
作者: tim750102 (翱翔天空的猪)   2014-09-05 20:23:00
这篇真的很专业很清楚,只能推阿!
作者: BlueBoneFish (暱称不说话)   2014-09-05 20:41:00
作者: claire00612 (LALA)   2014-09-05 22:28:00
有点超强
作者: kkitkat (kitkat好吃)   2014-09-05 22:32:00
推"讲可能已经很客气了" 但我觉得会这样说的人根本听不懂
作者: all02608 (嵐)   2014-09-06 00:41:00
好清晰的逻辑...原po哲学系还是法律系吗?很精彩的论证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4-09-06 00:53:00
认同
作者: kellytata (凯莉塔塔)   2014-09-06 02:06:00
好文
作者: soga0309   2014-09-06 02:39:00
作者: ne579 (ne579)   2014-09-06 13:29:00
作者: ggg2000 (不宅的阿宅)   2014-09-06 13:50:00
整篇都很棒,倒数三段更是中肯
作者: fhscyt (虎侯)   2014-09-06 13:57:00
不推对不起自己~
作者: Blitzcrank (Power up ready to serve)   2014-09-07 01:20:00
逻辑真好L大是不是中正的?
作者: cydonialison (alison)   2014-09-07 10:54:00
作者: corvinequeen (川)   2014-09-07 21:00:00
好文
作者: Ilovecats (~猫~)   2014-09-08 15:59:00
推推推 说得很清楚又有条理!!!
作者: xushiuan (低调路人)   2014-09-10 15:03:00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09-12 00:57:00
作者: Mochida (迷紫醉狂)   2014-09-19 21:36:00
可惜读心术的超自然推论多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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