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ngray (美好的时光,为我停留)》之铭言:
: 错了,从没女权者用过“忽视”这个动词去形容过
: 女权是被精心设计的压榨、控制
: 用的是严密的文化、风俗、道德、意识形态、法律以及国家机器
: 等等社会的软硬架构
: 有压榨、践踏,有内化、收编。有鞭子,有糖果
: 是数百数千年的累积
: 是非常细致的操作
: 绝对不是可以用“忽视”去形容的
:
人类有纪录的发展史最多7000年。
为何人类发展会直朝向父权社会而非均衡发展?
以下就跟男女本身差别有关,直接从以下论点探讨。
: : 你过去的论点说父系社会是因为宗教关系,但从历史发展、生物学的角度观察,
: : 父权社会本身就是自然的演变。
: 不晓得你这句话是应然还是实然?
: 我实在无法认同一个被设计出来操作的权力系统
: 是所谓“自然的演变”
: 就像民主制度并非自然演变,是经过哲学思辩、暴力革命而来
: 同样也是经过设计的细致操作
不信? 一个正常演化的男子与女子打架,请问会赢的是哪边的人?
生命必须在存活下才能得到保障,这是唯一解。
否则世界这么大,古文明这么多,为什么始终是由父系社会所把持?
就像古文明这么多,为什么在没有互相交流的情况下,
弓会被设计出来? 人类开始学会使用金属? 各文明都还是先后发生?
这些都是基于自然演变,适应环境,渐渐发生的事。
如果母权社会是好的,为什么没有任何一个文明出现过这个状况?
: : 从经济的观点,男性一般负责于家计,这则可回到上古社会内,
: : 男性负责狩猎,女性负责对家庭内部的角色有关。
: : 为何男性在社会里具有宰制的权力? 因为往往拥有最大权力者负担人们的生存。
: : 假性母权社会则多存在于长年战争、内部男性不足,
: : 基于由社会供需之平衡,则权力多流入女性。
: : 人类社会从没出现过母权社会,文章可见 #1A-hqJ2- Warfare板。
: 后来我找到这篇文了
: 不过,我何时讲过“母权社会”了?
要探讨女权,就得研究女权的演进史。
讲女权演进史,不得不提父权及母权的发展过程。
你没讲过母权社会,但母权社会就是讨论中必定要谈的事情。
: : 因此你讲了这么多,就是全部白讲。
: : 女权发展是建立在父权体制下的产物。毫无疑问。
: 错了,错非常大
: 女权理论的发展与实践,是要从父系霸权体系夺回权力
: 最少也是要追求权力的平衡
: 不论是软性的思想、风俗,还是硬性的国家法律
: 女权是在跟父系霸权进行权力斗争
: 事实上,这是革命,而且确实有人为此付出代价
: 在台湾,不论是邓如雯杀夫催生家暴防治法
: 抑或是彭婉如被害催生《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催生教育部也于1997年3月成立“两性平等教育委员会”(今“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
: 女权的每一小步都是血泪,都是有代价的、都是革命成果。
: 中华民国是建立在大清皇朝体制下的产物吗?
: PRC是建立在ROC体制下的产物吗?
: 别闹了
男人掀女人裙子是不是件合理的事情吗? 如果你觉得不是,我们可以进一步讨论。
发展女权很重要一部份是
男性本身需要有自我认知,而女性必须有能力面对
比如投票权。
而教育程度足够的情况下,白痴都知道家暴、性侵这些事情不能做。
那立这些法的用意在哪? 难道立法前这些事是被默许的?
不是,学校也没教你打老婆是合法的事。
而是有这些法律后,不论男女都可以坦然面对不能说的秘密。
人们的思想是延续的,不会因为你换了一个政权,民间对男女的想法就瞬间改变。
今天台湾成为美国的一个洲,你的想法会瞬间变成美国想法吗?
不会嘛。
: : 所以需要探讨的观点是,女权该如何发展?
: : 然而,如何从父权社会里,摆拖你所谓 框架、无知,
: : 这点本身就不是你所可以控制的事。
: : 无知的体现不是在于是否曾经有过相关经验,
: : 而是是否具体评估过自己的想法以及做法
: 经验,有另一个名字,叫做隐性知识
: 是迈克尔·波兰尼(Michael Polanyi)在1958年从哲学领域提出的概念
: 隐性知识的相对,是一般可以被书写、教育的知识,叫做显性知识
: 隐性知识的特征有: 默会性、非理性、情境性、文化性、偶然性与随意性、相对性
: 稳定性、整体性
: 我很少听到有这么轻视经验的论调
: 不论是从国家政务官任用,还是餐厅外场工读生应征
: 经验绝对是加分条件、甚至是必要条件
: 尤其是相关领域牵涉到身体意识、肌肉记忆
: 比方说运动竞技领域
: 操作技术要求高的领域,如木工、水电、厨艺、农林渔牧制造业等等
: 甚至从地方乡民代表到中央民意代表
: 无不要求经验
: 太多太多的领域是非常强调经验的重要性
: 纸上谈兵的下场就是赵国被坑杀四十万降兵
: 若每次性交后的记忆都归零,每次性交都是第一次
: 永远也不可能进步跟成熟
: 没有经验,是要拿什么东西来具体评估?
: 有太多事物不是翻烂几本书就可以真正理解的
: 性爱绝对是其中之一
: 经验所指涉不只是心智,也包含身体的部份
: 而身体是性爱的必须条件之一
讲了很多,还是离题。
经验是逐步渐进的,赵括可以打小仗,然而没有足够能力判断情况就直接打了长平之战,
可以吗? 不行嘛。
这么说吧,为什么法律禁止未成年的人性交?
可是法律有没有禁止未成年的人自慰? 没有吧。
但会不会爽? 会阿。
那为什么法律说18岁以后你可以自由性交,也不立婚后才能性交的法?
就是予以国民自由选择的权力。基础上来说,是判断你心智已经成熟了。
但18岁开始性交,跟28岁开始性交,
难道28岁开始性交的就不会高潮? 不会嘛。
: 我不是在鼓吹婚前性行为,这是第一个要弄清楚的
: 我是在抨击无知状态下、非自由意志的婚前守贞
: 前文有说过,有些人因为一些其他因素而没有性行为
: 我提的例子有因为健康因素、天生内分泌不足之类
: 有些是有意识的去禁欲,有些是根本没有性欲
: 我觉得这都是自由意识下的个人选择,必须尊重
你把这点点出来了,很好,性爱就是自由意识下的个人选择,
可以有意识的禁欲,你能不能告诉我,
在身体健康正常的状况下,什么动机下你会有意识的禁欲?
有意识的禁欲意思是,不论任何理由,也许宗教也好,个人原则也罢,
都是属于个人意识。
反之,如果因为对方的行为而被逼得使自己的自由意识改变,
那这算是自由意识吗?
: : 所有事情都是有关系的。
: : 权力是一种对等关系,父权社会下一样会有母权家族。
: : 家庭社会背景只要有落差,不论是男性女性,其中一方的选择权必然被压迫。
: : 我们的社会就是父权社会,必须要面对的就是这样的状况。
: : 不过有趣的是,2012年的一份民调显示,台湾赞成婚前性行为的人数,高达82%。
: : 相反的来说,不赞成的比例,也有18%。
: :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37352841/
: : 这代表什么意思?
: 这代表什么意思呢?
: 这代表这个调查的样本数不详、代表性不详、有效度不详、样本族群分布不详、地域不详
: 一个民意调查最重要的三件事,没有一个知道的
: 任何一个对民意调查有一点研究的人都会认同
: 这是废文无误
: 要找数据,也找个像样一点的东西出来看
: 不管你拿多少数字来支持你,都只是背后灵而已
这间公司做的不是那种一个人写问卷大家就来填
这民调是接受政府机构、基金会委托的。
详情当然要找原始资料来看,但那已是2012的事情。
: : 以成年人口1800万去推算,18%的人数就是约有300万人,
: : 是不赞成婚前性行为的。
: : 但你说300万人是脑袋装水还是全部是你讲的邪教徒or潜在教徒?
: : 这种说法未免偏颇。
: : 守贞有啥直接利益存在? 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事情?
: : 我可以跟你打包票,你讲的邪教,大概四-五成以上有过婚前性行为,
: : 所以教会就不接受这群人? 别闹了。
: 婚前守贞符合教会的意识形态,那就是教会的利益
: 这么简单的事情,就算不是教徒也可以理解
: 如果有过婚前性行为,就不能成为教徒,或是会被开除教籍(天主教的玩法)
: 那教会真的会剩没几个人了,没听说过有哪个教会这么理想化的
: 连教宗都会说为了性病防治(不是为了避孕),可以用保险套
: 这也是梵谛冈为了适应世界变动所作的改变
: 当然,基督信仰自认是很宽容的
: 迷途的羔羊当然可以回到天父的怀抱
: 但信仰人口、支持者数,是教会的实际利益,这是不能被刻意忽视的
教会不会因为人们守贞,信徒就多了更多。
相反的,是人认同这样的观念,才会成为了信徒。
传统宗教到底是不是宽容的我不知道啦,
我只知道很多人不拿香后家人跟他们翻脸。
: : 如果以以上的300万人左右去推算,有你所谓的守贞者动机,
: : 你也太夸张化了。
: : 就说你以管窥天了,打你脸刚好而已。
: : 性欲强在女性主义的立场里,
: : 最多就是把父权社会认为女性不该诚实面对的事情拿到台面上而已。
: 喔,差多了
: 父权认为女人应该就是性欲弱于男人、女人性欲强是淫乱等等
: 女人性欲强的论述是为了颠覆、粉碎父权的这类论述
: 这类论述是父权体系的基础结构之一
: 许多意识形态的细节都是根据这些论述去发展出来的
: 绝对不是只是把台面下的东西端上台面那么简单而已
愿闻其详。
: : 所以,你嫖过,很懂这个历程?
: 不出所料,抹黑是一定要的
: 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没嫖过,因为我不需要
: 更不喜欢花钱买性
: 我曾经有过三年多的无性生活,全无性交
: 而这是我因为某些非健康的私人因素所作的决定
照你的经验论,你不就是说 自慰无法满足自己、受不了、所以做下的决定吗?
你如果没有经验,又怎么会知道呢?
: : 就是因为买春不是一个便宜的消费,
: : 一次可能就把薪水花个三分之一的行为,
: : 所以在你的逻辑里,买春就是深思熟虑下的行为?
: 并没有,许多买春都是冲动的、被怂恿的、尝鲜心态的、已成习惯的
: 我说的是
: “性欲产生时”+“无法自己解决or自己来不满足”+“没有其他不用买的人可以满足”
: +“有足够能力、财力”
: 试问,以上四个变项,哪个跟“深思熟虑”扯的上关系?
这不是四个变项,结合在一起就是一个逻辑思考过程。
唬拢人也像样点。
鸡鸡好痒喔,可是我不想打手枪,因为抓不到奶不满足,想想周遭好像没人可以做的,
嗯,身上刚好有一笔闲钱。好吧,买个2h来爽一下好了。
: 那都只是一种状态的叙述
: 想打砲是深思熟虑?打手枪不够爽是深思熟虑?没人可以干是深思熟虑?
: 老子有钱是深思熟虑?
: 我只能说,你的思虑,还真是又深又熟啊
: : 供给-需求 这种经济学上的模型谁都了解,
: : 是需求先的,还是供给先的,这种事无从知道。
: 这种经济学上的模型我真的不太了解
: 但我知道,若无需求,供给只会死在市场上
: 除非能在厂商挂掉之前创造出足够的需求
: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有很多撩拨消费欲望的广告
: 从奢侈品到民生物资,从军事武器到太空科技,莫不如此
: 新马的法兰克福学派有一缸子大师级人物在讨论这个
你这不就是呼应M大讲的?
断了需求,性交易本身就不再存在?
那死了供给者,不就是死了物化自己的女性?
最近中国扫黄扫很大,中国有没有一下饿死一堆人? 没有嘛。
: : 不过逆向思考一下,
: : 这个世界上,男妓多还是女妓多?
: : 答案不必我讲,这直接证明了男性的性需求就是比女性多。
: : 以下是街头实验: 随机做爱
: : http://youtu.be/Ira9A7wSW3M 男找女
: : http://youtu.be/5JJFBtHcBnM 女找男
: : 这实验结果直接挑明了性在陌生男女间的接受度。
: : 男找女接受的机会不到1%,而女找男却高达50%。
: : 这就说明了男女本身的差异。
: : 然而,在这实验里,男性如果额外提供金钱,就会有女性愿意接受性爱。
: : 到底各取所需在哪里,由得板友们自由心证。
: : 你的这个论点一直在建立“女性有性需求,有性需求就得被满足”
: 1.我的论点没有性别的限定,女性两个字是你自己加上去的
: 2.我的论点在“性需求,恰好是少数不需要一定要他人才能满足的需求”
: : 可是你不知道的是,女性的性需求并不是如此强烈到“必定”要透过他人满足。
: 我还特别提到很多人都会自慰,而且不限男女
: 故意视而不见+1
: : 这边又把前面300万人当妖魔了。
: 不存在的300万背后灵就别拿出来给人笑了
: : 得到性快感的方式,干婚前守不守贞有何关系?
: : 婚后性行为者就不能有性快感? 不能玩肛交 sm? 你哪来的脑补
: 我从没说过这句话 这是邪教说的
: : 除了交换伴侣外,如果你可以在宗教经节找到男女不能sm、肛交的片段,
: : 欢迎你来挑战。
: 咦?交换伴侣为何不行?我国法律并未禁止啊,你的宗教经节有强制性吗
: 啊,我忘了,不信上帝者要下地狱,超可怕der
: 翻查邪教伪经会让我倒胃口,那是你的圣经,不是我的
: 倒是有几个网络连结,有兴趣的人可以看看
: 这是香港明光社要求政府就男同性恋者合法肛交年龄的案件提出上诉
: 背景;高等法院夏正民法官于8月24日裁定,禁止16至21岁男同性恋者性行为的《刑事罪
: 行条例》第118条,违反基本法和人权法。明光社认为,此裁决漠视肛交本身的高风险,
: 以及漠视对一些16至21岁之间,心志未成熟青少年的保障。
: http://ppt.cc/v3Qf
: 简单的说,未满21岁的甲甲在家肛肛,在香港是要被抓去关的
: 而香港高等法院认为这条法律违宪,然后这群基督徒不高兴跑去抗议
: 他们认为21岁以下的甲甲没有肛肛的权利
: 附带说明,在台湾没有性倾向以及接合器官的刑法构成要件
: 只有未满16岁的限制
: 意思是,只要非强暴胁迫、迷奸、满16岁,肛肛是没问题的喔
: 以下是基督教对此事件的相关评论
: http://www.hkchurch.org/GenericStyles/Content.asp?ID=9660&PaperID=0010
: 这是一个自承“本网以宏扬正法揭穿邪教为鹄的,相关新闻报导皆为转贴”
: 的个人佛教blog,还蛮有趣的
: http://blog.udn.com/acewang3005/7527193
: 卢斯达,一个颇有名的香港部落客,也有在想想论坛撰文
: http://dadazim.com/journal/2013/04/butt-sex/
: 明光社官网一篇谈论肛交的文章
: http://www.truth-light.org.hk/article/title/n4559
: 明光社,“人权”不是任填银码的支票,须下载PDF档
: 讨论到人权、法律、一夜情、婚前性行为等等
: http://www.truth-light.org.hk/flipbook/candle/34
: 明光社,“反性倾向歧视”的思考,讨论到同性恋以及肛交
: http://www.truth-light.org.hk/article/title/n500
: 贴个台湾的(台湾的不是很好找啊)
: 内文摘录:同性性行为是不理性的,最明显可见的例子是肛交。
: http://newmsgr.pct.org.tw/Magazine.aspx?strISID=132&strMAGID=M2012102203173
: “鸡奸法”WIKI
: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B8%A1%E5%A5%B8%E6%B3%95
: “鸡奸”WIKI
: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B8%A1%E5%A5%B8
: 太多了,找的很烦,SM我就懒的找了
: 以上各种邪教诡辩,大家看看笑笑就好
我内文讲了,“男女”间的肛交、sm在任何文章都没被提及过
你找了一堆男男给大家见笑干嘛
文不对题。
: : 女权被提升后的性观点,
: : 最单纯的就是能不能够掌握自己的性、享受性的方式,
: 宗教制约下的守贞并非自由意识下的决定
: 因为那些人已经被内化、制约了
: 这种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的基本ABC,我看你永远是不会懂的
选择宗教是自我意识还是被强迫的?
依照这逻辑,你还能说守贞是非自由意识下的决定?
不认同就不会留在教会内了,就像前面有位大大也离开了教会。
回去找你的小学老师吧,基本逻辑都不会。
: : 至于用哪种方式去满足、愿不愿意当下去满足,
: : 更应该拥有主动的控制权,不论是婚前享受性,还是婚后享受性。
: : 本文内 未充满任何宗教言论,
: : 请勿对号入座显示自己被迫害的脑补想法,谢谢。
: : 我文章中如果有提到不怎样就下地狱的,你可以随便来打我脸。
: : 问题是我可什么都没说,你有脸在这边大放厥词说些脑补的鬼话?
: 你个人是没有,邪教伪经里面这种动不动石头丢到爽、烧烤吃到饱的字句一大堆
: 我针对的是邪教,非个别邪教徒
: 不过若是有个别邪教徒不要脸,我很乐意帮他打烂
哎,不懂经文也得看人怎么解经,
你以一己之力去解经文,是有看过现代人拿石头丢人、烧烤吗?
个人回应此串主题到此,不再注解或补充、回文,避免无谓战文洗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