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台大学代会争议--2

楼主: knarl (晴)   2011-10-18 22:46:35
※ [本文转录自 NTU 看板 #1Ed5xO0t ]
作者: kyle0417 (kylesmile) 看板: NTU
标题: Fw: [资讯] 台大学代会又写下了历史
时间: Tue Oct 18 00:59:02 2011
※ [本文转录自 NTUSC 看板 #1Ed5vhVD ]
作者: eric200439 (ERIC) 看板: NTUSC
标题: Re: [资讯] 台大学代会又写下了历史
时间: Tue Oct 18 00:57:10 2011
前文恕删
我是本次修正案之提案人
看到上面的发言觉得有必要来说明一下
当时提此修正案之看法
本人对于性别平等议题抱持赞成且支持之态度
此次提此修正案并成立委员会亦不代表反对学代大会关心此议题
事实上本人已于会议中提出
纵然非以学代会名义参与而是成立委员会本人亦会加入委员会
然而是否因为这是一个大家表面上都赞成的议案
而就该当合理化需要学代大会之名义参与
不可否认者两年前台大学代会参与同志大游行有其对于社会之意义性
问题是我们是否开参与
为何我会对此有疑义
在于学代是本身就代表之不同声音并由不同学院及立场之成员所组成
而今如果我们通过决议参与就代表我们皆抱持相同之立场即为赞成此游行
除非有不同意见者可以另行声明
这一切看来似乎即为合理
然而不表示意见者不代表赞成
亦不当然表示反对
然而在此非正即负的议案下此种声音似乎会被掩埋
诚然如前篇文章及回文者所言
性别平等之议题不仅为政治正确更为事实正确之议题
然而此议题之正确性并非为参与此游行之正确性画上相同之等号
毕竟一个游行之宗旨在如何之正确皆不一定不会有变质之情况
而学代会是否需承受此种风险
况如果是校园内游行活动就算了
因为学代及学代会既然身为学生所选出之代表当然负有了解之义务
但是今天这场活动乃是校外之活动
说难听点本来就逾越了学代本身之职务所必需之关注
更无法要求学代们对于此议题须和校内之议题相同般有百分之百的关注
试问不了解本活动之真正内容及运作之学代如何能以学代会名义背书
所以我提出一折衷之办法
乃采取性别委员会之特别委员会之手段作为一折衷处置
盖是因此游行对性别平等有其必要性
而台大之学代会当然有其引领社会发展之责任性
盖成立此委员会并参与其中
不但对于关注此议题甚至此游行之委员能够有比较充分讨论之空间
对外我们此之委员会之参与亦代表学代会同学对于此议题之重视
对内而言对于此游行真实内涵有疑虑之同学又不需为此事件背书
于我认为乃是较有兼顾性之手段
而非所谓对于此性别平等议题之退化之表象
并且本人已有提议以学代会之名义公开表示声援性别平等之声明之打算
我个人认为此举反倒更能代表学代会关注性别平等议题之重视
希望以上有解除各位之疑虑
法学院学代 蔡翔宇
作者: anigilin   0000-00-00 00:00:00
那学代会是不是也不应该参加反国光石化游行?用同样标准 是不是以后任何校外活动学代会都不能参加?
作者: kyle0417 (kylesmile)   0000-00-00 00:00:00
已征得作者同意转录
作者: bj26bj (逼街)   0000-00-00 00:00:00
不只反国光游行,台大学代会近年来至少参与了2次同志游行,反
作者: eric200439 (ERIC)   0000-00-00 00:00:00
这只是我个人之立场~只是这次决案大家支持
作者: bj26bj (逼街)   0000-00-00 00:00:00
波波游行,反国光石化游行
作者: eric200439 (ERIC)   0000-00-00 00:00:00
我个人是认为以申明稿之方式表达对活动宗旨之赞成即可至于参加本来就比较需要审慎考虑
作者: Honiahaka (吴秀)   0000-00-00 00:00:00
是台大里面没有同志学生教职员吗?
作者: engelwhat   0000-00-00 00:00:00
四处游行有吧
作者: behere370 (behere)   0000-00-00 00:00:00
我觉得有道理啊.在不确定是否大多数人都支持就不应该以学代会的名义参加啊
作者: kyle0417 (kylesmile)   0000-00-00 00:00:00
推楼上
作者: doane999 (日立昱)   0000-00-00 00:00:00
性少数在社会上本来就是少数 用多数决只是多数暴力而已
作者: neednot (托梅克)   0000-00-00 00:00:00
这样又要扯到每年都扯的代表性问题了,难道行政院/立法院
作者: isomtwolf (爬墙谈何容易)   0000-00-00 00:00:00
你的文章里有44个"支",推文还有3个。
作者: neednot (托梅克)   0000-00-00 00:00:00
一定要在确认多数民意支持后才能颁布法令吗?
作者: michael0728n (蒜˙远古)   0000-00-00 00:00:00
他们可以因有疑虑而选择不通过这个法令
作者: isomtwolf (爬墙谈何容易)   0000-00-00 00:00:00
嘘明显 我想问"反对学生自治组织参与性别平等运动的立场应该要被保护"是你们提出的理由吗?
作者: behere370 (behere)   0000-00-00 00:00:00
行政院或许不用.但我觉得学代会要
作者: isomtwolf (爬墙谈何容易)   0000-00-00 00:00:00
“反对学生自治组织参与性别平等运动”是主词- -
作者: tw0517tw (无冬夜)   0000-00-00 00:00:00
那不是只是某学代的发言吗= =?
作者: Jasy (傑西)   0000-00-00 00:00:00
可以要求该学代出面澄清 但学代会为什么就决定不参加了?
作者: tw0517tw (无冬夜)   0000-00-00 00:00:00
因为大家投票通过不参加的不是?
作者: Jasy (傑西)   0000-00-00 00:00:00
为什么又想成立特别委员会?
作者: purehunter (小猎人)   0000-00-00 00:00:00
不是通过不参加, 而是通过"成立委员会"以参与大游行而非由"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的名义.
作者: Jasy (傑西)   0000-00-00 00:00:00
投票背后的原因是没有被看见的
作者: tw0517tw (无冬夜)   0000-00-00 00:00:00
如果你想知道每个人背后的原因可以等会议记录出现
作者: kyle0417 (kylesmile)   0000-00-00 00:00:00
也是有些人一直买的帽子
作者: Jasy (傑西)   0000-00-00 00:00:00
嗯 应该更正成"成立性别平等委员会"以参与大游行会议纪录算是吧 不过没有发言的学代 我们也无从得知
作者: tw0517tw (无冬夜)   0000-00-00 00:00:00
那只好一个个去问囉 是没法知道
作者: payeah (大佐)   0000-00-00 00:00:00
就算在立法院等议事机关,也不见得每个议员背后的原因都能完全得知,总是会有人不说的
作者: Jasy (傑西)   0000-00-00 00:00:00
因此我认为说一种性别意识的退化 感觉实在不是很公平 ...目前只能看出来那个学代发言有问题 ...
作者: payeah (大佐)   0000-00-00 00:00:00
对,表达支持的形式本来就不只一种拿一个学代的发言,来推论后续的结果,的确有点不公平
作者: Lafayette925 (AlphaBravoCharlie)   0000-00-00 00:00:00
推!
作者: davidkid (today is another day)   0000-00-00 00:00:00
到底这个委员会足不足以代表整个学代会?
作者: Jasy (傑西)   0000-00-00 00:00:00
我认为当然是不行 立法院某委员会能代表立法院全院吗?
作者: nerv3890 (阿渊)   0000-00-00 00:00:00
有道理+1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0000-00-00 00:00:00
可以用白话文写吗......
作者: penghudust (秋尘)   0000-00-00 00:00:00
同意
作者: keswickdada (keswick)   0000-00-00 00:00:00
把很浅显易懂的文章写成这样比较厉害吗?...
作者: olioolio   0000-00-00 00:00:00
他就是要你看不懂他的立场咩~
作者: RobertAlexy (Alexy)   0000-00-00 00:00:00
写三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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