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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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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店卖儿童餐送玩具 后年起开罚
3.完整新闻内文:
卫福部食药署日前公告“不适合儿童长期食用的食品广告急促销管理办法”,规定自2016
年起,不适合儿童长期食用的汉堡、炸鸡、可乐等食物,不可以赠送、加购玩具等方式促
销,且每天下午5时至晚上9时期间,上述食品不得于东森YOYO台、MOMO亲子台等儿童频道
广告,违者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罚4万~400万元。
食药署科长黄维生指,不适合未满12岁儿童长期食用的零食、糖果、饮料、冰品等,包括
脂肪所占热量为总热量3成以上、额外添加糖所占热量为总热量1成以上等,例如小朋友爱
吃的炸鸡、汉堡、可乐和洋芋片等,后年起都不得以赠送或加购玩具等方式促销,且晚餐
时段在儿童频道的广告禁播,其它时段的广告也不得宣称上述食品可取代正餐饮食。(蔡
明桦/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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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