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归户信用卡的时候随手一查财政部网站,
才发现信用卡载具的银行跟配合商家都增加了
https://www.einvoice.nat.gov.tw/ein_upload/html/1503989844484.html
简单整理一下留个纪录好了
一、信用卡可作为电子发票载具之发卡银行(顾及排版部分使用简称请见谅)
01.三信商银 02.上海商银
03.中国信托 04.台中银行
05.台北富邦 06.台新银行
07.玉山银行 08.兆丰商银
09.合作金库 10.高雄银行
11.第一银行 12.华南银行
13.彰化银行 14.土地银行
15.台湾企银 16.台湾银行
17.联邦银行 18.国泰世华
19.远东商银 20.新光银行
二、可使用信用卡作为电子发票载具之商店
景点/娱乐场所类
01.台北101大楼观景台
02.钱柜
03.好乐迪
百货/购物中心类
01.新光三越
02.远东SOGO百货(超市及美食街除外)
03.远东百货(超市及美食街除外)
04.梦时代购物中心
05.中友百货
06.宫廷餐厅(中友百货美食街)
07.大江国际购物中心
08.大立精品
09.大立百货
10.大乐购物中心
量贩类
01.大润发
02.大买家
03.台糖量贩店
超商类
01.统一超商(限国泰世华信用卡、中信卡优惠APP)
02.莱尔富超商
03.全家超商(限国泰、玉山、中信及台新银行信用卡)
住宿类
01.义大皇家酒店
02.义大天悦饭店
其他类
01.胜霖药品(佑全健康人生)